2011年上半年某县司法局工作总结

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1/8/8

2011年上半年某县司法局工作总结

2011年上半年某县司法局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年初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意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充分发挥职能,上半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年初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意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充分发挥职能,扎实工作,实现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完成过半,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一)总结“五五”普法,谋划“六五”规划。今年是“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启动年,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将乐县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同时,县依法治县办在认真总结分析我县“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和普法重点单位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制定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奠定了基础。全省“五五”普法总结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后,县依法治县办按照市里的表彰要求,认真做好表彰对象的遴选推荐和材料上报工作,并认真做好我县“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筹备工作。
(二)围绕启动“六五”普法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在积极做好“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规划准备工作的同时,我局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参与县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如依托公安局开展的“开门评警走进110”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了法律咨询活动;联合县关工委、教育局等部门开展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教育活动;各司法所利用综治宣传月、“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25”全国土地日、“六一”儿童节等重大节假纪念日,以法制讲座、法制宣传提纲、法制宣传板报、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拓宽法制宣传渠道,我局在实践中,注重把法制宣传融入到“法制教育进家庭”和县里开展的“四百”活动以及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职能工作中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稳步推动
在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方面,我局紧紧抓住中央、省、市支持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的历史机遇,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大力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截止目前,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上报中央发改委;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在去年完成南口、光明、漠源三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协调力度,以合建、调整使用的方式完成了高唐、余坊两个司法所建设任务,高唐、余坊等两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已完成整体装修,并投入使用。大源、安仁司法所建设已与乡镇达成初步意见,待乡镇建设规划确定后,即可签定合建合同。其它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正在积极协调中。同时,我局紧紧抓住中央加大对苏区县政法机关基层基础建设项目加大投入的有利条件,积极组织人员,大力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目前,南口、光明、漠源、高唐、余坊、万安、大源、白莲8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以中央苏区县的项目上报省发改委。
三、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
(一)调解工作成效明显。1、人民调解员调解水平明显提升。上半年,我局通过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促各级人民调解员开展竞赛、互相学习,业务水平和依法调解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畏难情绪明显减少,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如大源乡调委会多方调解成功为12名农民工追回劳酬

近4万余元,安仁乡调委会依法调解为16名农民工追回劳酬11万余元,漠源乡调委会温情调解为一名低保户、残疾人获得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款20万元,水南镇调委会历时一个月真诚调解化解了一起外来农民工与企业之间的劳资纠纷,并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2、大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指导意见或实施意见,按照市、县综治委“1+n联动”模式的要求,构建大调解格局。一是调解工作机制继续巩固完善。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继续巩固完善零报告、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个案呈报、工作情况通报、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督办、责任追究、定期窗口接待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增强相关部门之间在化解矛盾纠纷上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二是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继续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继续做好157个乡、村(居)、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性调委会建设。继续巩固完善了县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和县国土资源局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在劳动局、建设局、环保局、工商局、林业局、移民局、交通局、安监局等部门新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交警大队新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局对新成立的人民调调解委员会通过制作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方式加强了业务指导。
同时,在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及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广大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深入基层村居、社区,扎实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尽力做到纠纷早发现、原因早查明、情况早控制、早化解。半年来,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869起,调处成功1679起,调处成功率89.8%,其中人民调解排查矛盾纠纷428起(含医患纠纷4起),调处成功416起(含医患纠纷3起),调处成功率97.2%;司法调解受理民商事案件1309件(其中调解结案的584件,调解撤诉的547件),调解结案率86.4%,行政调解132起,调处成功132起,调处成功率100%。同时,各基层司法所积极作为,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7件,防止群体性械斗2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件。
(二)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机构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设等。一是对我县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做好刑释解教信息管理工作。利用现有的刑释解教人员网上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扎实做好在服刑人员的摸排工作和预释放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1-6月,共核实了名在服刑人员的基本信息,从网上接收预释放人员名,并开展接茬帮教。三是根据明安教办〔2011〕3号文文件精神,及时从政务网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并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和掌握-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底数和安置帮教情况,组织基层司法所补充完善“福建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建立完整的数据库;四是继续抓好成员单位、乡(镇)领导挂包的安帮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防止脱管、漏管。
(三)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逐步推进。积极做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筹备工作,拟定了将乐县社区矫正试行工作领导小组,请示了县编委会要求县司法局增设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股。根据各成员单位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将乐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讨论稿,并已报

县委、县政府,准备行文下发。同时,按照去年底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对我县的五种矫正对象进行了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经排查,我县共有矫正对象166人,其中被宣告缓刑的 155人,被裁定假释的3人,被判处管制的1 人,暂予监外执行的6人(其中保外就医1 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在做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局里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专题会,讨论研究了开展此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社区矫正前期工作进行了细致的部署,将相关工作进行分工,责任到人,保证了社区矫正筹备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积极提升全县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服务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弱势群体享有法律援助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半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及“12348”法律服务专线共解答和接待法律咨询104人次。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件,其中:刑事案件1件,民事案件61件;受援人68人。市司法局已申报将乐县法律援助中心为2011年创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单位。
(二)律师工作。在巩固做好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代理民行诉讼和担任刑事辩护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的法律服务渠道,同时热心公益,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接待及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律师所担任法律顾问56家(其中政府4家),承办各类案件89件,涉及标的1459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 1138万元,代书97份,接待咨询1540人次,参与县委、县政府**接待6次,参与县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5起。
(三)公证工作。公证服务继续秉着“维护公证,恪守诚信”的原则,认真办理各类公证,共办理各类公证199件,其中国内民事类办证数116件,国内经济类办证数4件,涉外类办证数71 件,涉台类办证数8件,解答法律咨询1870人次。同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为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服务。如年初将乐县的限价房安置工作,为保障将乐县限价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公证处人员在玉华安置点和龟山安置点为受“6.18”自然灾害的灾民选取城郊限价房摇号活动进行了为期一个星期的现场选房监督公证,共选出限价房1147 套 ,并及时出具了公证书,为安抚灾民,稳定民心提供了公证法律保障,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上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促进了基层法律服务的健康发展。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围绕乡镇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所担任法律顾问10家,民事诉讼代理10件,调解纠纷184件,解答法律咨询525人次,代书45份,见证54件。
五、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上半年,我局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完善好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