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在市直中小学校长培训班上的讲话

宣传动员范文 发布时间:2013/1/27

局长在市直中小学校长培训班上的讲话第2页

有的民主权利。校长的决策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计划的制订,都必须建立在这种充分民主的基础上。一经集中群众意见作出决定,就必须严格执行。当然,在执行过程中,师生又必须服从校长的统一指挥,必须维护校长的权威,不能各行其是、搞极端民主和无政府主义。在执行决定的过程中,校长自然要注意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实践的检验,重视信息反馈,必要时还得修改或补充自己的决定。从本质上说,校长负责制也是一种民主集中制。
对于校长负责制,我们的校长有误解,一说校长负责制,认为学校的一切都归校长管,教育行政部门也不能领导。这种理解是不对的。作为校长,要对上级领导机关负责,要服从上级领导,不是一切由校长一人说了算。有极个别校长,把学校当成了自己的家,为所欲为,车自己坐,钱一支笔,什么副职,一切都得听校长的,这是绝对不对的。

(三)校长管理学校要尊重教育规律

校长管理学校要尊重教育规律。按规律办学,可以端正办学方向;按规律管理,可以增强学校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益性,并减少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按规律教书,可以使我们的教育教学健康发展;按规律育人,可以使培养的人才符合新世纪的要求。教育规律来自学校这一事物的内在特性、本质关系,来自学校各类活动的根本特点。
尊重教育规律更重在对教育规律的探索。苏霍姆林斯基精神是校长们学习的典范。在几十年的教育工作中,苏霍姆林斯基从来没有脱离教学实践。他提出了三个口号:到教师中去!到学生中去!到课堂中去!并身体力行,一直坚持既当校长又兼语文老师,既教书又当班主任,他曾试办六岁儿童预备班,接着又从一年级到十年级,连续担任这个班的班主任,坚持以不同的身分从各个不同角度出发,全面、细致地考察和研究教育现象,几十年如一日紧张而有秩序地工作着。他每天早晨四五点钟起床,然后离开住处来到自己窄小的校长办公室,从事研究和写作,一直到八点正,才离开办公室,到学校走廊上去迎接前来上学的孩子们。整个白天都用来做班主任工作,上课或听课,晚上则整理笔记,思考一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记录教学和教育工作中的实际情况。他亲手记录的教育、教学资料就有两千多本。他认为,每个儿童都有一个独特的、独一无二的世界,教育者应深入研究和充分了解这个世界。为此,在三十年间,他跟踪观察和研究了许多不同家庭的学生在童年、少年和青年期的各种表现。为了研究道德教育问题,他对三千七百名左右的学生做了观察记录。正如他在一篇文章中所写的那样:“三千七百页笔记记载了我的全部教师生活。每一页我都献给一个人——我的一个学生。”他始终亲自带着四五个“最难教育的学生”,对他们进行重点观察和教育。他每学期都要听每个教师十五节课,听每节课都认真地做好笔记。有时因公外出,原听课计划落了空,隔天一定补听、补记。他还有一个小本子,里面记录着全校各种各样的统计数字,无论上级需要什么样的数据,都能随时做出准备无误的答复。
苏霍姆林斯基一生的教育活动给了我们一个重要启示: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是尊重教育规律的最重要的保证。校长应当深入教育实际,同时进行一些理论研究,把自己的经验提高到理论的高度,用以指导实践。在苏霍姆林斯基一生的工作中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尊重教育规律,研究教育规律,热爱儿童,细心研究儿童的精神,尤其值得我们在座校长们学习。他的这种精神及其科学研究成果,即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必将对我国的教育实践和教育研究产生深刻的影响。

(四)依法治校是教育健康发展的保证

学校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首先校长要有“法”的头脑,做依法治校的能人,要切实落实好教育法律、法规,坚决执行好国家的课程计划,使学校教育在正确的、规范的轨道上运行。
执法需要有懂法的人来实现,要懂法首先要有强烈的学法的意识。意识决定着行为。只有有了法制的意识,才会自觉地学法,才能有守法、执法的行动。学校是精神建设的重要场所,是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及规章的主体。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管理的最高负责人,负责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在整个学校管理中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和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的政策,校长就必须要有完备的法制意识,并且要求其他行政领导也要掌握相应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学校工作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自觉抵制各种违反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行为。
有计划地在师生中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校长管理学校的重要内容之一。教育肩负着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任务。学校现在培养的学生是21世纪的人才,是未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体。校长一定要注意对师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使他们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有较强的法律观念。具有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社会生活需要的法律素质,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必要条件。
在教育活动中,影响学生的发展的基本因素是学校课程,学校的教育工作都是以课程为基础的,所以课程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执行课程计划是依法治校的核心。按照国家的课程计划开设学校课程是校长必须履行的职责。我认为执行课程计划关键在于做到“开足、上齐”“不占不让”八个字。事实上在具体的教育过程中,往往出现偏差,有的教师重主轻副,认为语数外课一定要上好,其他课程有无无关紧要;有的把劳动、科技、文体、班会等活动课干脆上成语数课,课程计划形同虚设。针对这种现象的发生,我们要组织教师学习相关的教育法规,要求教师转变观念,站在执“法”的高度,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切实落实好国家课程计划中的每一门课程,这是教师的基本职责。
教育需要法制,法治是教育健康发展的保证。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修改《宪法》。把这一治国方略上升为国家意志,这必将对我们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提出更高的要求,我们应该从依法治国的高度,促进学校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推进素质教育向纵深发展。在这里,强调一点。我们有些学校开不齐课程,只注重主课的行为,上升到高度认识,就是违法。昨天王教授对依法治校问题讲得很多,不在多讲。但是从今以后,学校一切工作都要依法办事,不能凭校长意志想怎么就怎么。特别是在财务管理上,更要注意,因经济问题落马的人已不少了,要引以为戒。

(五)班子内部要尽力避免能量“内耗”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许多事实告诉我们,一个学校兴旺发达,必定有一个同心同德、和衷共济的领导集体,一个学校如果长期搞不上去,往往是因为班子成员相互磨擦、造成能量“内耗”。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内耗,学校“一把手”一定要正视它、重视它,并要不遗余力地消除这种内耗。其办法为: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克服班子内耗,有赖于领导者个体素质的提高。因此,必须加强学习。这是克服内耗的思想基础和政治保证。
2、谦虚谨慎,宽以待人
为人谦和,人皆敬之;自满自足,人皆弃之。凡成大事者,无不重视群体的力量,而且乐意听取别人的意见,并能做到取人之长,补己之短,用欣赏的目光看别人,以挑剔的目光看自己,对待同志的不足或失误,能理解、能包容,真正做到“腹中无地阔,常有渡人船”。
3、循循善诱,讲究策略
化内耗为共进,必须经过一番循循善诱,一个比较成熟的校长,往往比较讲究方法和策略。一是善于放弃局部利益而服从整体利益,二是善于改变对方的意见而保全对方的面子。三是善于以退为进,适当让步。非原则性问题或无碍大局的事,可以作一些让步,或者作一点变通处理。事情往往是这样,你校长显示了一种大度,他也会见好就好,甚至回帆转舵,从而达成新的统一。
4、建章立规,依法办事
班子内耗,意见不一,往往是因为规章制度不健全引起的。对待同一件事,因为学校没有规章可循,往往会褒贬不一,看人办事,处理问题存在很大的随意性,由此带来班子意见的不一。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就是完善学校规章制度,碰到具体问题,大家都按规定办事,没有明确规定的,按民主程序办事。这样做,校长不但省力,而且班子也容易统一。
5、民主治校,和衷共济
校长的职责比较繁多,但归根到底就是两件事:“决策”与用人”。因此,校长的工作如果出问题,也就出在决策和用人上。决策是否科学,是否规范,关键是看其决策的民主性,学校的事不能校长一人说了算,要增加透明度。常规工作分工负责,重大问题和非常规的工作,要民主决策。学校现在有不少敏感的问题,比如招生、人事和基建,这些事如果不透明、不公开,定会带来不少猜忌和误会,如果说,校长能注意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并放手由分管领导具体去负责,校长的工作就会更主动、更超脱。
6、严肃纪律,组织调整
思想政治工作是协调班子成员的有力武器,但也并非能解决所有人的思想问题。因此,必须强调严肃纪律、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有些单位不团结、不稳定往往是一个人所为,搬一搬这个人,学校便会“泰平”。对那些一贯搞内耗、搞阴谋、谋人不谋事,经批评教育仍不思悔改的人,要坚决把他从位置上拉下来,以严肃党纪和政纪,让干事业的人上台,搞内耗的人“下岗”。
谈到“内耗”这个问题,在咱们市直学校,大家都是心知肚明,触目惊心。我希望同志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千万要注意这个问题,搞“内耗”对谁都不利!我在这里明确告诉大家,今后凡发现有人搞内耗、搞阴谋、谋人不谋事,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六)学校层级管理与越级管理的关系

首先,正职与副职之间是有个主从的关系,副职应摆正自己的位置,“是星星就是星星,不要和月亮争辉”。正职应多与副职通气商量,尊重副职的意见,凡事尽量让副职出面,自己在后台,进退也自如。
其次,层级管理与越级指挥,应有特别的限定。通常情况下,一些常规性的工作应该是一级管一级,实行层级管理,但对于那些事关大局或有特殊意义的工作主要领导应该事必躬亲,甚至不乏越级指挥。
学校工作也是如此。在学校工作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属常规的事务性的工作,这些可按层级管理的原则来办,但事关重大的工作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