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议的发言

宣传动员范文 发布时间:2011/3/28

市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议的发言第3页

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优化办要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及时督办重点案件和重点问题,及时通报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推介经验,指出问题,部署协调,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五是大力问效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以各种名义向企业、项目“索拿卡要”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坚决查纠因工作失职损害企业和项目周边环境的人和事。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导致征地补偿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推诿扯皮等不及时主动解决环境问题的,纪检监察机关要对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格问责。对没有全面完成整治目标的责任单位,要取消年度工作评先资格,并继续跟踪督办,限期达标,同时追究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六是建立长效机制。优化企业和项目周边环境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各区县(市)、市直相关单位要根据整治行动的成果和经验,制定出企业和项目周边环境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企业和项目环境长效管理机制。要建立市、县、乡、村企业和项目周边环境纵向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建立优化办、重点办、项目办、公路办、铁路办等单位共享的项目建设环境横向信息交流机制。要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好转,推动“工业强市、文化名城、和谐常德”建设步伐。

同志们:“政府创造环境。人民创造财富”,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最重要的经验就是把经济建设的责任让位于企业,把配置资源的责任让位于市场,政府只做两件事:一是制定经济竞争规则和发展规划;二是做好服务员和裁判员。我们务必切实履行好这两个职责,为常德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