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办主任在全市基层综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宣传动员范文 发布时间:2012/12/11

综治办主任在全市基层综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2页

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建好信息员队伍,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及时掌握处理涉及稳定工作的动态信息,尤其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内幕性动态信息,做到及时获取、准确研判、快速报送、分类办理,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二)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的作用,不断巩固群防群治网络

群防群治队伍是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必须继续抓好这支队伍建设,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的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组织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治安防范。

一要致力于治安巡防工作机制建设。每个村居、社区要根据实际建立以治保会、护村队为龙头,辖区民警、协警、巡查队员、保安等专业队伍为骨干,村居(社区)内保单位治保力量为辅助的基层治安防控一体化的防范体系,形成大街有巡警、村村有护村队、社区有护区队、内保单位有保安队、交通要道有治安岗亭,形成日夜交替防范的治安动态防控网络。市治安巡查队伍是具有特色的治安防控力量,是专职行使社会治安巡查职能,是基层警力的有效补充,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众性治安防范组织。社会治安巡查队伍要充分发挥队伍自身优势,加强与护村队、护厂队、保安队等群防群治队伍的协调、配合,积极开展巡逻防范工作。专职治安巡逻队伍主要负责点上巡逻,控制重点路段、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控发案抓现行工作。其他群防群治队伍发挥自身熟悉本村居风俗习惯、治安状况等优势,侧重于面上巡逻和基层基础工作。去年,我市已在太平试点开展“天网工程”建设,今年各镇(街道)也可根据本地实际,积极探索科技防范工作。要建立与“天网工程”相衔接动静结合的监控网,依托已建的视频监控系统,通过室内守值与街面巡逻相辅相成,提高抓现行效果,全面构建“全方位、全天候、全时空”的现代科技防控网络。

二要致力于实施主动型防范。全市治保会、护村队要立足本地实际,认真分析辖区治安特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方法,主动出击,主动防范,要以动制动,严密巡逻。各地在日常治安防范中,在发案的重点地段和时间段加大巡逻防范力度,以蹲点守候、巡逻、盘查等形式有机结合,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防范控制工作中,不仅把握巡逻的强度,更注重管理的实效,做到坚持围绕本村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巡防与管理有机结合,以管促防、以防强管,有效提升巡防质量与效能。

三要致力于队伍规范化建设。各镇(街道)要从制度建设、机制创新方面着手,不断深化、巩固、发展群防群治队伍。要进一步明确治保会、护村队、社会治安巡查队伍职责,规范治保会、护村队、社会治安巡查队伍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护村队巡逻制度》、《社区民警与护村队联系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不断的健全制度,规范了队伍的管理。要充分运用考核激励手段,激发队伍工作热情,提高队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护村队考核奖励实施办法》,对护村队开展巡逻防范,抓现行、流动人口协管、基础信息掌握反馈等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村居综治年度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

(三)全面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真正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推向社会化

,我市流动人口登记数已超过50万,出租房屋登记数达54740多家, 04、05、流动人口犯罪人数占总犯罪人数的比例分别为71.19%、71.21%、72.92%外来人口犯罪已严重制约并影响着我市的社会治安稳定。流动人口管理已成为我市基层综治工作的“牛鼻子”。近几年我市在抓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也摸索出了住宿地管理、分类分层次等有益经验,去年全面推进泽国镇流动社会化管理工作。今年要充分依托综治工作站(室)和警务室,继续抓好流动人口社会化管理,发挥基层综治组织在抓流动人口登记、日常检查中的重要作用。

首先,要建立健全建立组织网络。市、镇(街道)两级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其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中指导、协调、督查作用。流动人口在300人以上的村(居)和100人以上的企业,要设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具体负责本地、本企业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各镇(街道)、各村(居)、企业要按照去年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要求,按照流动人口和专职管理人员500:1的比例配备流动人口专职管理队伍,按300:1的比例配备组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镇(街道)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流动人口专(协)管员日常管理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加强业务指导。

其次,要突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今年,要加大出租房屋登记力度,把登记的重点放在老居民小区、新开发住宅区和零散出租房等流动人口犯罪高发的区域上,进一步提高登记率,切实做到以房管人,减少管理空白点和死角;要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依托街道、社区、村居和企事业单位,落实好出租房屋管理的各项措施,将治安管理责任落实到出租中介和房主身上,对违反出租房屋管理规定的行为,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查处;要不断总结完善出租房屋委托管理、星级管理、旅馆式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积极探索适合当前治安形势特点的新方法、新途径,切实管住出租房屋这一重点环节。

最后,要切实推进新民之家建设。实践证明,对流动人口实行集中规模住宿,是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效果和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推进“新民之家”建设,既能解决流动人口租房难、住不起的问题,又能有效地解决政府和用工单位对流动人口管理难的问题,有力推进管理资源的整合,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口犯罪,实现了政府、企业和流动人口之间的“三赢”,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今年,我市将遵照“政府指导、政策引导、多元投入、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思路,作出一系列重要举措,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尤其是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和有条件的村级集体,出资兴建新居民之家。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里提出的5年内使40%的外来人员入住“新民之家”的要求,合理搞好建设规划,分步实施。外来人员达300人以上的村居(社区),原则要建一所新民之家;300人以下的,鼓励建设集中居住点,地域相近的几个村(居)、社区可以联建。去年,全市已上报符合新建条件的集中居住点有23个,计划用地164亩,预计可入住3万人。这项工作要加大力度,进一步推进。

(四)规范综治工作站(室)运行机制,进一步深化综治工作站(室)建设

为筑牢平安建设的第一道防线,今年我市要把村居、社区综治工作站(室)作为农村基层平安建设的工作重点,以村居、社区为单位,建好集综治、治保、调解、**、流动人口管理等职能为一体的村居、社区综治工作站(室),建立健全综治信息网络,定期排摸分析不稳定因素,尽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重点要在深化综治工作站(室)运行、发挥效能上下功夫。

一要明确责任主体。各镇(街道)综治委(办)要搞好村居(社区)综治工作站建设的组织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村居(社区)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主体意识,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积极配合、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村居(社区)的综治工作站要负责日常综治工作,并根据需要建立巡防、调解、帮教矫正、禁毒、安全生产、协助执行、流动人口管理、“无邪村居”创建等配套组织的专、协管员和联络员,确保村居(社区)综治工作有人管、有人干。派出所责任区民警担任村居综治工作站指导员,突出对村居(社区)综治工作业务的指导。

二要明确建设标准。浙江省平安县(市、区)考核办法若干问题解释中,对村居、社区综治工作站(室)建成标准规定了四项条件:一要统一挂牌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站(室)”;二要有健全的治保、调解组织和治安巡逻队伍;三要有明确的职能、健全的制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每月向乡镇(街道)综治办和综治工作中心上报1份以上工作报表;四要有固定的场所、明确的工作人员和必需的工作经费。市综治委已经下发了《村居(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站考核办法》,对考核标准和具体条件进行了细化,规定了一级、二级、三级村居(社区)综治工作站标准以及不得评定等级村(居)综治工作站的情形。

三要明确工作职责。具体要承担七方面的主要任务,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综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落实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2、开展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和有关群众**事项,协助处置群体性事件;3、积极配合上级机关组织的严打整治活动,组织开展治安防范、治安巡逻和治安管理等工作;4、组织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5、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教育工作;6、做好公共卫生、交通消防、企业生产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协助处理火灾、事故等突发性事件;7、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要明确运行机制。要建立和实行议事、例会、报告、通报、队伍管理、检查考核、基本台帐等工作制度,着力构建以防范刑事治安案件为重点的治安防控机制,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为重点的疏导化解机制,以预防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机制,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重点的服务保障机制,增强“村级综治工作站”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参与综治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群策群力,共同抓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进一步推进综治领导责任制的落实

进一步做好综治宣传和研究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宣传工作制度,做好综治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增强全体公民的综治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舆论宣传,结合平安宣传,加大综治舆论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开辟专题专栏、设立公益广告等形式,继续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健全完善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社会治安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