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廉政工作会议领导讲话稿

廉政建设范文 发布时间:2013/7/7

政府廉政工作会议领导讲话稿

县长在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省、州廉政工作的相关要求,总结回顾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工作,下面,我就全县政府廉政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全面分析,切实增强廉政建设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县委的领导下,全县政府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党的十七大、中纪委十七届二次、省纪委八届三次、州纪委七届三次全会和省州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线,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为重点,加强教育,健全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措施的落实,深入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认真履职,依法行政行风建设得到有效加强。县人民政府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一项根本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和《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扎实开展行风评议和政风行风问卷调查活动,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层层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坚持行政为民,不断推进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建设充满活力的团结、廉洁、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强化制度约束,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把政府的行政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政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和运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好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职责,做到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被追究、侵权要赔偿。
(二)强化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县人民政府始终坚持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两手抓两手硬,坚持反腐倡廉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进一步强化了廉政建设在政府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各部门在具体工作中,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宣传教育和权力运行的监督,抓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三)纠建并举,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着力解决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土地纠纷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严格监督执行教育收费各项政策规定,责令2所学校将教辅资料超标准收费部分全部退还学生。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共免除学生学杂费2021.08万元。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重点治理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索要、收受“红包”、非法行医和医疗服务市场混乱等问题。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70户(次),取缔无证经营1户,查处违法经营户75户(次),给予警告或责令限期改正83户(次),查处非法行医、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违规广告等问题18件(次),处以罚款7户。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及时足额发放了退耕还林补贴、油菜良种补贴、种粮农民补贴、农资综合直接补贴等各类补贴资金5942.74万元。积极开展涉农收费监测工作,严厉打击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现象。加大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民政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督促检查,及时规范和纠正了部分单位在资金使用和收费上的一些不良行为,确保各项专项资金安全运行、足额发放。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全县公路基本无“三乱”现象,畅通“绿色通道”。
(四)开拓创新,效能监察和纠风治乱工作不断深化。全面治理“小金库”,要求所有单位严格遵守账户管理规定,所有资金必须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全年共完成采购审批442次,完成采购金额2043.14万元,与市场价相比节约资金148.73万元,资金节约率为6.8%。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严肃查处违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问题,重点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的行为。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犯罪行为,全年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7件,涉案单位6个,涉案人员7人,涉及单位负责人2人,涉案金额59700元。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年纠正违纪违规问题6项,取缔和强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采石厂2个、砖厂1个,炸封锑矿洞3个。狠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跟踪问效工作,在卫生和教育系统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跟踪问效活动,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杜绝滥用职权、态度冷漠和“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同时,召开全县社会评议部门行风大会,对全县31个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及政府职能部门、6个县级公共服务部门进行现场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在社会上进行反馈。
(五)落实制度,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充分发挥制度在预防腐败中的基础性作用,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各部门、各乡镇认真制作政务公开栏,接受社会监督。以行政问责推进“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追究国家公职人员违法和行使权力不当或者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行政责任,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一年来,对会议缺席、迟到、早退的16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防汛期间值班人员出现脱岗现象的6个乡镇进行通报批评,责令脱岗人员作出书面检查;对工作不力、未按时报送材料的7个部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按照行政问责办法对5名干部进行问责,其中,副科级2人,一般干部3人。3人给予诫勉谈话,2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六)严惩腐败,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始终把案件查处作为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不断完善办案工作领导责任制,突出查办案件重点,注重**举报,畅通**渠道,捕捉案件线索。一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举报154件,初步核实违纪线索39件,涉及党员32人,监察对象25人,立案17件23人,结案17件,结案率为100%。处分人员23人,其中:开除党籍2人,双重处分1人,党内警告5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撤销职务1人,降级处分1人,留党察看2人,开除处分1人,政纪记过2人,政纪记大过2人,警告处分2人,挽回经济损失22.09万元。
在肯定过去一年政府廉政建设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县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部门单位对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二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通、吃拿卡要的现象在个别单位还或多或少存在;三是干部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干部作风需要进一步改进;四是规范权力运行、预防腐败的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为此,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抓好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紧扣中心,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和省、州、县纪委全会的部署,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围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加强对中央和省州关于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自觉接受监督,把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一)认清形势,明确任务,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能力和水平。今年是新世纪以来经济社会发展较为困难和面临重大发展机遇的一年。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还在扩散蔓延,全球经济衰退的风险在加大。面对不断变化的复杂形势,能不能在最大程度上化挑战为机遇、开创全县科学发展的新局面,能不能圆满完成“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任务,是对政府执政能力和水平的重大考验,是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力和水平的重大考验。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对于我们顺利渡过难关,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特殊的意义。全县政府系统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监察部门在确保上级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责任重大,任务繁重,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中央省、州、县纪委全会的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加快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加强对推动科学发展决策部署、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新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坚持纠防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四个重点:一是促进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继续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落实九年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确保中小学生家庭普遍减轻经济负担。严格规范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对学校乱收费的,要严肃追究校长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二是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严肃查处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坑农害农行为,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