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的思考

廉政建设范文 发布时间:2012/12/9

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的思考


最近,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这个《条例》,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科学总结了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内监督工作的实践经验,是我们党关于党内监督工作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力武器。《条例》的颁布,对于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面临着复杂的局面和严峻的考验。我们党要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历史和时代赋予的庄严使命,必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进一步把党建设好,特别是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的干部队伍。为此,必须加强党内监督。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我们党执政以后,特别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能不能成功地解决党内监督问题,尤其是对高中级干部的监督问题,是加强党的建设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益格局发生重大调整,必然会触及许多人的切身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能不能正确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于改革中切身利益受到暂时影响的那些党员和干部来说,是从党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出发正确地对待个人利益,还是背离共产党员的原则立场去为个人利益而奋斗?市场经济的利益至上、等价交换原则,很容易产生极端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思想,导致权力商品化。在市场经济消极因素的负面影响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会不会丧失党性原则,抛弃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而一味地追逐个人利益?会不会去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这些,对于我们的党,对于我们的党员和干部,无疑是一个极其严峻的考验。同时,对外开放的个断扩大,对于我们党也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必须肯定,对外开放对我国现代化建设起到了巨人的推进作用,但国外资本主义腐朽东西对我们的党员和干部的侵蚀作用也明显地表现出来。在我们的党内、政府机关内部以及企业干部中,出现了大量的腐败现象,有些还相当严重,目前仍在不断发展蔓延。国外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对于党员干部侵蚀的严重性,不能低估。
这种新的历史条件决定了我们党必须切实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党内监督的实质是对权力的监督。我们党是执政党,加强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如果没有监督,权力就会绝对化,而绝对化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综观古今中外的历史,不少国家的政权和执政党都有一个从兴盛到衰败的过程,而造成“人亡政息”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腐败。应当看到,我们党内存在的腐败现象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包括高级干部的严重腐败,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对党的肌体和国家政权造成严重的危害。党内特别定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种种问题,都不同程度地与党内监督机制不健全、不完善有关。颁布这个《条例》,正是基于对党的现状的全面分析,着眼于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致力于建立科学、规范的党内监督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二、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条例》明确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子主要负责人。”这是因为:
第一,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是事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贯彻落实的一个重大问题。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党内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决定了他们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是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指挥系统,而领导干部则是党的领导机关的主持者和决策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得到贯彻执行,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是否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是否发挥模范带头和表率作用,对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影响极大。因此,为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必须切实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第二,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是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关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穿于党的建设的全过程,涉及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无论是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还是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都要把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大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这种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用来谋私利。领导干部的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对他们运用权力的行为就越应当严格监督。现在的问题恰恰在于,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软弱无力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越是高级领导干部,监督难度越大。许多大案要案一再发生,证明了这一点。有些领导干部职位上升、权力增大以后,不习惯、不愿意受到监督和约束。有的领导干部不能廉洁自律,对监督有反感和抵触情绪,腐化变质分于更是害怕和阻挠监督,甚至对监督者实施打击报复。有的地方和单位的领导人搞家长制、一言堂,党内民主生活不能正常开展,民主集中制受到破坏,使同级党组织无法进行党内监督。有些党组织往往放松甚至放弃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工作。有的领导干部,正是从自我放纵到为所欲为,走上腐化堕落的道路,以至沦为犯罪分子的。造成这些问题的一个根本原因,是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机制。实践证明,哪个地方、哪个部门监督工作抓得比较好,民主集中制执行得比较好,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比较有力,哪里的个人专断、滥用职权就比较少,消极腐败现象就会受到抑制,出了问题一般也能得到及时解决。反之,就比较容易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
第三,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环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首先要加强领导班于建设;加强党内监督,首先要加强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监督。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查而不绝,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干部监督特别是领导干部监督乏力是一个重要原因。不少原来表现比较好的干部在提拔使用后走上了违法乱纪的道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干部的管理工作跟不上,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这种重提拔、轻监督的现象必须引起我们的警惕和重视。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内监督特别是干部监督工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需要重视和加强监督。缺少了监督这个重要环节,就会影响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建设。只有真正把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同监督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强有力的监督和管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才能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的干部队伍。
三、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条例》明确规定了党内监督的七项重点内容,这七项重点内容,可概括为四个方面的监督:
政治纪律的监督。政治纪律的监督,是对党员和党组织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活动等的监督。其中最主要的,是监督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否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严格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领导着近十三亿人口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要保证党的领导的实现,就必须保证党所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得到贯彻执行,保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为此,就必须加强对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政治监督是党内监督最核心的内容,直接关系到党的性质、命运和前途。我们党历来把同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高度一致,作为对党的组织和党员个人的基本要求。像我们这样一个大党,肩负着这样艰巨繁重的历史任务,如果没有铁的纪律,政治上涣散是十分危险的。全党都要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的畅通。
党内规章制度的监督。党内规章制度包括党章、党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党内规章制度是各级党组织和所有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规范。按照党的规章制度办事,特别重要的是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和维护民主集中制,必须做到:一要摆正自己在党内生活中的位置。在党内,每个党员、干部,不论从事何种工作,担任何种职务,都要摆正自己在党内生活中的位置,谁都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或脱离于组织之外,谁都没有超越法规制度的特权。二要发展党内民主,坚决反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家长制、个人专断、压制党员批评、侵犯党员权利的现象。三要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建立健全党内议学规则、表决制度、生活会制度,讨论问题特别是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问题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程序作出决定。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是选贤任能的关键,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有效措施。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组织(人事)部门履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职能,要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和程序,对下级党委(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思想作风的监督。思想作风的监督,是检查监督党员和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廉洁自律的情况。现在,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头脑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淡漠了,把党的群众路线丢到脑后。他们有的高高在上,当官作老爷;有的以权谋私,大搞腐败。这些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形象。因此,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作风方面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