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系统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发言

廉政建设范文 发布时间:2016/5/19

金融系统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发言

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完善金融内控机制
以来,银监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在促进我市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体系安全稳健运行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主要是:
一、完善公司治理,促进法人银行内部制衡和自我约束
一是督促引导辖内法人银行遵循“分工明确、制衡有效、决策民主、程序清晰“的原则,明确各治理主体的分工和职责边界,明确议事规则。二是督促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评价职能,完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履职评价体系。三是定期对法人银行公司治理情况进行评价,并将其作为年度监管评级和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四是不定期组织公司治理的现场检查及专项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目前,辖内几家法人银行基本上建立起了较为健全的公司治理架构。
二、健全内控制度,强化对关键环节的监督
一是通过监管会谈、风险提示,要求各机构做到事前有防范、事中有控制、事后有监督。二是将各机构内控制度建设作为监管重点,抓好授权管理,关注印押证、空白凭证等操作风险易发环节,将关键岗位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制度的执行力,督促各机构严格落实防范操作风险“十三条意见“、内部控制“十个联动建设“、案件治理“六个重点环节“等监管要求。四是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及时评估内控有效性。近年来,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从制度安排和机制建设入手,基本建立了有效制衡的组织架构,形成了源头防腐的格局。
三、加强合规管理,建立廉洁从业良好环境
通过建立年度合规风险报告制度、评价各机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开展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教育、掌握员工思想和8小时外行为异常情况、组织开展“合规管理年“等多项活动,使各机构树立合规意识,培育合规文化,提升风险管控水平,打造了廉洁从业的良好环境。据统计,目前21家中资银行、全部外资银行均设立了独立的合规管理部门,建立了科学的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合规管理人员达到2206人,其中专职合规员238名,占从业人数的0.62%,已接近国外先进银行1-2%的水平,银行等三家银行专职合规员比重均已超过2%。
四、深化“零案件活动“,构建银行业案件防控长效机制
一是要求各机构“一把手“负总责,逐级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案件防范工作责任制责任书》,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二是督促各机构,既要做好系统中的岗位设置、柜员权限、交易额度、差错更正等权限设置的“硬控制“,又要做好监控atm装钞取款等风险操作、加密自助类设备交易系统等“软约束“。三是督促各机构制定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建立违规操作业务档案,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近年来,已累计处理各类违规责任人近1000人。开展“零案件活动“以来,共汇编案件防控监管资料5000余册,下发全市2700多家基层网点,对支行及以下网点负责人共计586人进行了案防和保卫知识普及性考试。目前,我市银行业发案数量和涉案金额均呈明显下降趋势。
五、加强科技防范,完善银行操作系统
针对传统银行业务风险逐渐向it部门聚集的趋势,去年我局多次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举办信息科技风险管控专题讲座和培训。针对近年来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事件频发的现状,我局连续下发了15件信息科技风险提示,内容涉及:网银系统信息安全保障、防范网上银行攻击、防范网银客户信息泄露、信息系统应急管理、网银交易安全认证工具等方面。通过风险提示、监管谈话等一系列监管措施,各机构对信息科技风险的重视程度和防范力度有了一定程度提高,摆脱了“就技术论技术“的观念,更加强调风险意识,从公司治理、银行业务和内部管理的角度全面审视信息科技方面的风险。
六、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行力
,我局共派出现场检查组121个,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368家。检查的内容包括了新发放贷款、大户贷款、落实宏观政策及贷款三查、房地产贷款、住房按揭贷款、票据业务及表外业务、内控健全性及有效性、信息科技风险状况等26项。检查金额2725亿元,查处违规金额3.26亿元,提出整改意见591条,处理违规人员29人,督促商业银行处理违规人员14人,强化了监管执行力,为我市银行业合规、稳健、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