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培训班上的讲话

经济发展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1

在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培训班上的讲话

在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培训班上的讲话
同志们:
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是一项惠及百姓特别是惠及城镇中低收入群体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促进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把切实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列入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内容。年初,县政府同市政府签订了责任状,把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逐步解决城镇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问题作为实施“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而且县委、县政府就如何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进行安排和部署。今天,县政府在这里举办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工作培训班,目的就是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增强大家对这一政策的理解力、执行力和操作力,真正把这件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我今天参加这个培训会,一是来看望大家,二是和大家共同研究做好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公开销售工作。等会,同志就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有关规定还将作具体解释,并对填表工作进行详细说明,同志还将作总结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掌握政策,吃透精神,抓好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抓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公开销售工作,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住房问题作为人的最基本的生活需求,是广大人民群众最需要解决的实事、难事之一。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住房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住房消费已成为居民消费的热点。但由于中低收入家庭难以买得起市场价格较高的商品房,居民住房问题尤其是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就不可能完全依靠市场去解决。因此,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关系到千家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切身利益,是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所在,我们必须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重要意义。
第一,要充分认识到,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是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的必然要求。当前,国家明确把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经济适用住房,作为优化调整市场供应结构、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重要措施。从我县目前情况看,商品房平均每套面积均达到11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平均价格比上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要在短期内达到国家确定的以中小套型为主、稳定房价的调控目标,难度较大。因此,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增大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量,是落实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措施。
第二,要充分认识到,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是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大决策。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是政府关注民生,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当前,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已有大幅度提高,生活状况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但中低收入人群仍然占有较大的比例,他们无力也无条件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只有通过政府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来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
第三,要充分认识到,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是构建居住和谐的有效途径。居住和谐事关整个社会和谐。住房问题涉及面广,如果不能解决好弱势群体的居住问题,就很容易成为社会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因此,正确处理住房建设、分配、管理中的矛盾,显得尤为重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让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房、住得上房,可以较好地解决困难群众的居住问题,实现居住和谐,体现社会公平。
二、抓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做好公开销售工作,必须准确把握政策,规范有序推进
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做好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工作,是广大老百姓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大事,同时又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具体实施中,一定要严格按政策办事,规范操作,有序推进,切实做到以下三点:
1、要确保让普通老百性,尤其是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得到实惠。经济适用住房主要是面向普通老百姓,解决他们住房难问题,特别是让那些弱势群体能够得到实惠,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目前,我县困难群众比较多,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还十分有限,难于满足所有中低收入家庭的需求,只有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让那些最需要住房的群众先得到解决,使经济适用住房惠及那些没有背景、没有关系的普通老百姓。
2、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依法依规操作。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要保证让那些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买得到经济适用住房,就一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到阳光操作,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办事。在具体操作中,一是要切实做好镇范围内中低收入家庭的资格认定工作,尽可能让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都参加摇号。要按照“个人如实申请、社会群众评议、房产部门管理、政府严格审核、逐级张榜公示、分类摇号排序、社会公开监督、违规操作必纠”等程序,严把每一道关口。二是要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管理,通过招标选择良好的开发企业。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形成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三位一体的质量保证体系,实行全程监理制和项目法人工程质量终身制,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三是要严明纪律,对工作中违反规定、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所有参加这项工作的人员都要按文件规定办事,不得私开口子循私舞弊,如有违反,监察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3、要坚决防止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性质现象。大力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目的是为了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因此,经济适用住房只能用于居住,不能上市交易,更不得进行转租、开店、仓储等商业性经营。要在工作中认真把握政策、坚持严格管理,要让房地产开发商和广大老百姓了解、掌握这些政策。对于违反规定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性质的,一经发现,有关部门要坚决予以收回,并严肃处理。
三、抓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公开销售工作,必须着力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
今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任务1.5万平方米,解决廉租住房家庭108户。为了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让更多的住房困难户尽快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今年我县预计建成经济适用住房2.5万平方米,约300套。各有关部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1、要强化领导责任。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公开销售工作,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建昌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列入今年的工作重点,制订周密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紧抓实。要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公开销售工作的督促检查,做到每半月一检查,每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年终一考评,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实施进度。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建昌镇、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对工作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各级领导要亲自协调,认真加以解决。
2、要强化建管合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公开销售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需要方方面面共同努力。必须建立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公开销售工作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房管部门要认真抓好工程实施,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建昌镇政府、建设、国土、金融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在购房资格审查、规划、土地、资金保障、公积金贷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我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公开出售工作顺利实施。同时,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建昌镇、社区居委会积极开展购房户的资格审查和评议,提供真实准确的收入、住房状况,为惠民政策实施提供可靠依据。
3、要强化舆论导向。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大惠民政策,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宣传方式,使城镇居民了解政策。同时要注意把握舆论导向,把握宣传的准确度,切忌说大话说空话,切忌不着边际的空许诺,切忌不顾实际吊高群众的胃口,切忌对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恶意炒作,切忌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同志们,这次培训班时间不长,但内容丰富,操作性强,希望大家抓紧时间、认真学习、掌握政策,尽快熟悉业务,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全面实施好“民生工程”做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