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会议发言范文 发布时间:201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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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发展的意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统一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部署上来,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总抓手,全面推动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跨越式发展。第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立足我市发展实际,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增强工作的紧迫感。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当前工农失调、城乡失衡状况,在我市这样一个资源主导型城市显得尤为突出。一是工业突飞猛进与农业缓慢发展形成鲜明对比。“十五”期间,全市农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九五”末期的11.4%下降到3.2%,五年下降了8.2个百分点。尽管在工业化发展初期,农业占比下降是一个大的趋势。但对于全市60%左右直接或间接依靠农业发展的农民而言,农业的缓慢发展意味着收入减少,生活困难。同时,工业化加速推进所伴生的环境污染、水源锐减、耕地减少、土地塌陷等问题更使农业发展“雪上加霜”。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和农业支持方式已经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二是城镇居民收入高增长与农民人均收入低徘徊形成鲜明对比。“十五”期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差距,由“九五”末期的2750元扩大到4693元。此外,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在分享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资源上差距更加明显。三是城市功能完善与农村设施落后形成鲜明对比。尽管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是空前的,但实事求是地讲,改变农村严重落后局面,仍需付出更加艰辛的努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认清差距,找准目标,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紧迫感,下大力气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本改变我市城乡极不协调的“尴尬”状况,下大力气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改革农业发展方式、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建设城乡协调发展的新孝义。
第三,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准确把握发展要求,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二十字”要求中,“生产发展”是重要任务和物质基础,“生活富裕”是根本目标,“乡风文明”是重要内容,“村容整洁”是关键环节,“管理民主”是有力保障。根据这一总体要求,市委、市政府已经制定了《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讨论稿),提出了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基本标准、工作任务和工作机制,并将“二十字”要求分解为42项具体发展指标。希望大家会后认真研究,广泛讨论,集思广益,使其更加成熟完善。总的要求是,“十一五”期间,全市上下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总体目标,推进“五新一好”,实施“三百”工程,实现“五个明显转变”。
“五新一好”,一是发展新产业,就是要按照工业园区型、商贸服务型、农业主导型、生态家园型、旅游文化型五种不同的农村产业模式,分类指导,分类推进,努力发展一批主业突出、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新产业农村;二是建设新环境,就是在规划先行的基础上,按照“城市社区、城镇中心村、独立中心村、整村搬迁、生态家园、环境整治”六种新农村建设模式,优化农村发展环境,完善农村服务设施;三是建立新机制,核心是要建立新农村建设的稳定投入机制。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走统筹城乡发展、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路子,创新投入机制,拓宽筹资渠道。从我市实际来看,更有必要走统筹发展的路子。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起,借鉴“大办公路”的成功经验,各乡镇、街道每年要从煤、焦、铝、铁等资源开采加工型企业中筹集新农村建设资金,设立专户,主要用于本乡镇、街道新农村建设规划及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市委、市政府每年从中统筹使用1/3,即万元左右,用于全市新农村建设。今后,筹资共建新农村工作,要作为广大民营企业家致富思源,富而思进,义利兼顾,回报社会的重要途径,作为对民营企业家物质奖励、精神奖励和政治待遇的重要依据;四是培养新农民,重点是培养学习型、技能型、守法型、创业型、文明型“五型”农民;五是塑造新风貌,建设和谐型农村;六是建好村班子,就是要使农村基层组织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的“五好”目标。
“三百”工程,到“十一五”期末,全市有100个村建成高级水平的新农村,达到全面小康标准;100个村建成中级水平的新农村,达到宽裕型小康标准;100个村建成初级水平的新农村,落后面貌得到根本改观。
五个明显转变,通过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十一五”期末,努力实现农村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农村面貌明显改善、农民素质明显提升、乡村治理机制明显完善。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祖祖辈辈农民的所思、所想、所盼,广大农民群众中蕴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极大热情和巨大的创造性。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开拓创新,心系百姓、扎实工作,就一定能够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开创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新局面。[本文出自那一世范文网-http://m.nayishi.com]
三、农业农村建设工作重点
,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启动之年,做好今年的农业农村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全市农业农村工作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冲刺全国百强为动力,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重大历史任务,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切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发展农村社会各项事业,确保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今年“三农”工作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三大突破、实施“四十”工程、抓好八项重点,努力实现农业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发展。
实现三大突破
(一)启动之年大规划。今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之年。年内,全市所有农村要全面启动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以规划为龙头引领新农村建设。落实新农村建设大规划关键要抓好“五定”。一是定重点。今年,市委、市政府在全市选择“两委”班子强、有代表性的30个中心村作为市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前半年,所有试点村要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全面完成新农村建设规划并通过评审,三年内建成高级水平的新农村。7个建制镇要确保前半年通过小城镇规划评审,下半年铺开建设,五年内大见成效。在此基础上,7个建制镇要各申报一个乡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其他乡镇各申报确定两个乡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确保年内通过规划评审并铺开建设,五年内建成高级水平的新农村。各乡镇、街道要于3月20日前将乡级试点村名单申报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二是定标准。根据我市农村区位和产业差别,分别确定不同建设模式。贾家庄、居义等17个“城中村”要重点发展园林化的高层单元楼住宅小区,加快城市化;平川城郊村重点发展低层别墅小区;山区农业主导村应以建立现代农业生态家园为主,发展循环农业;山区资源主导村,以环境整治和造林绿化为主,处于采空区有条件的农村应实行整村搬迁,向城镇转移。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所辖村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十一五”“三百”建设目标,尽快聘请专门机构制定本辖区新农村建设的总盘子,因地制宜、逐村逐年确定建设模式和建设目标,咬住不放,一抓到底,确保五年内新农村建设大见成效。上半年,市政府要对各乡镇、街道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进行专项督查。三是定机构。市级已经成立了全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领导组,由书记、市长担任组长和第一副组长,设立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从相关部局抽调专人组成常设工作机构,专门负责协调、指导全市新农村建设。各乡镇、街道也要尽快成立专门机构,由一把手挂帅,选派熟悉农村工作、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高的干部到试点村进行驻村指导,推动新农村建设工作。四是定政策。对市级确定的30个试点村和乡镇级试点村按期通过规划评审并铺开建设的,经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验收合格后,由市政府按实际情况给予规划费50%的资金补助,对小城镇建设和乡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补助规划费的30%,除此之外的中心村补助规划费的20%。对市政府已经批准的建设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减免征收所涉费用;城市规划区外的,给予奖励补助。今后市乡两级争取到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向试点村倾斜。对不按规定建设,甚至未批先建的,要严管重罚,确保规划的严肃性。五是定考核。市级确定的30个试点村,实行市四套班子领导牵头包扶,市直部门协助包扶,所涉乡镇蹲村包扶的工作机制,逐村明确年度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建设目标。对按要求完成建设内容的,要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或完成质量差的要通报批评,直至取消试点村资格。各乡镇、街道也要参照这一办法,落实人员、落实目标,落实责任,并严格奖惩兑现。
(二)城乡造林大绿化。造林绿化是实现全国百强、创建文明城市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人居环境质量的迫切要求。从生态环境建设上讲,造林绿化对我市这样的资源主导型工业城市更具特殊意义。造林地被誉为“制氧厂、造水机和吸尘器”。据统计,每一亩林地每天可吸取二氧化碳674克、释放氧气494克,一个月可吸取二氧化硫44克,一年可吸走灰尘22吨,可比无林地多蓄水20吨。造林绿化不仅仅是为了美化城市、绿化家园,更主要的是建设和谐的生态环境,创造健康的人居环境。为此,从今年起,在城乡造林绿化上要有大动作、大突破、大成效。一是投入力度要大。市林业部门初步规划今年重点植树造林工程涉及投资4000余万元,市财政计划投资700万元。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造林绿化的实施意见》(孝发[]74号)规定,对单位或个人承包购买宜林荒山荒坡,属民营造林的,经验收合格后,每亩补助乡村苗木费50元;对乡村两级实行“新开路、新造林”,按200亩一个网格高标准完成林网建设的,经验收合格后,每株补助乡村10元。各乡镇、街道也要抓住机遇、创新机制,多渠道加大造林绿化投入。在乡级农业发展基金中设立造林绿化基金,专项用于造林绿化奖补;充分发动辖区内工矿企业、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