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次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会议发言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8

在第一次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同志们:

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在这里召开第一次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全省污染源普查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普查业务培训。刚才,环保、农业、统计、工商等部门负责同志介绍了普查相关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我完全同意。为确保按时完成第一次全县污染源普查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下面,我就抓好本次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讲三点意见和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责任,充分认识开展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力度,把减少污染排放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通过调整结构、加强治理,主要污染物减排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县颁布实施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对改善生态环境,加强资源和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强支撑;开展了保护清江母亲河环保系列专项行动,完成了县城区和乡镇垃圾填埋场建设任务,启动了潘家塘污水综合治理和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全县规模以上重点企业环保设施进一步完善,全面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全民环保意识逐步提高,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县经济发展方式尚未实现根本性转变,节能减排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必须动员各方力量,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减排项目,严格考核机制,扎实做好全县污染减排工作,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

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迫切需要摸清污染状况、健全环境统计制度。我国环境统计制度建立于1980年,此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工业污染源调查、两次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并以此为基础,逐步形成了以抽样调查为主、科学估算为辅的年度环境统计制度。随着形势的发展,污染源的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现行的环境统计制度对许多污染源的掌握存在遗漏,不能满足加强环境保护、减少污染排放的现实需要,必须通过调查及时加以完善。

在新的形势下,全国进行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全面掌握各种污染源的情况,是做好新时期环保工作、编制环保规划的重要基础,是优化经济结构、制定环境政策的重要依据,是加强环境监管、实施污染源动态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举措。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性和责任感,统一思想,强化责任,细化措施,积极配合,扎实抓好第一次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

第一,要明确污染源普查的目标。污染源普查是一次重大国情调查,也是环境保护的一项主要基础性工作,做好这次普查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要求,坚持全面调查,科学普查,依法普查,保证质量,把普查污染源与健全环境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结合起来,把普查数据汇总与成果开发利用结合起来,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科学、详实、全面的环境信息。要通过这次普查,全面掌握全县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

第二,要明确污染源普查的任务。本次普查的主要任务有四个:一是全面掌握全县各类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认真查清全县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重点是普查各类污染源的污染物种类、产生及其排放量情况、排放去向,各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状况等。二是完善环境统计体系。要根据普查结果,建立县、乡镇、企业各类污染源数据库,实现污染源信息共享,并以此为平台,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建立更加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不断提高环境统计数据质量。三是搞好普查成果的开发应用。要对普查数据进行全面分析、深入研究,着眼于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双赢”,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四是推动环境监管能力提高。要以这次全县普查为契机,找出环境监管的薄弱环节,改进监管措施,调整监管重点,健全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提高全县环保监管能力和水平。

第三,要保证全县污染源普查的进度。我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是准备阶段(.8—.2)。包括成立机构,开展宣传,入户清查,进行组织动员等。第二阶段是全面普查阶段(.3—.4)。3月开始,对普查对象进行逐一清查,组织填报普查表,完成数据审核录入,建立污染源数据库和污染源档案,由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即县普查办)进行审核、验收。4月底前,将数据上报宜昌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阶段是验收总结阶段(.5—.12)。建立全县污染源数据库,上报和发布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三、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努力提高污染源普查工作水平和质量

全县污染源普查是一项大规模的系统工程,技术难度大,质量要求高,时间安排紧,工作任务重,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抓紧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普查任务,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把污染源普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坚持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研究解决污染源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环保、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普查工作的业务培训和组织协调工作;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参与协调新闻发布会及有关宣传活动;统计部门负责参与普查总体方案设计,协助环保、农业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工商部门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企业名单的核对工作,协助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做好个体工商户的入户调查协调工作;发展改革部门和经济商务部门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财政、公安、建设、质监部门要按照第一次全县污染源普查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围绕污染源普查工作的主要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严格污染源普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检查考核,层层抓落实,确保抓出实效。

县政府已成立了由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第一次全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会后,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及时成立普查工作领导机构,分别组建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工作专班,配齐、配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统筹安排,落实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把污染源普查的各项工作抓好、抓实,确保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要确保数据质量。数据质量是普查的生命,是衡量普查成功与否的标准。获取真实准确的数据,既要克服各种客观存在的困难,更要严格依法办事,排除一切人为干扰。一要提高培训质量,环保、农业部门要分别抓好对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统一技术要求和技术方法,不能打折扣,不能走捷径,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参与污染源普查。二要加强调查研究,县普查办公室对调查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和难点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请示,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研究解决,不能久拖不决。三要加强督查指导,对行动迟缓、进展缓慢的地方要面对面地进行督办,对功效低、质量差的地方,要面对面地进行指导,以确保达到整体工作质量和进度要求。对数据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对普查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全县各级普查机构、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都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标准,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各级普查机构一定要把质量控制贯穿于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全过程。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的岗位责任制,层层审核把关,严格检查验收,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所有普查人员要认真学习研究普查方案和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技术规定、工作细则,严格普查技术规范,从制度上保障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严防数据失真。普查对象要按照要求,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和数据。

三是要强化舆论宣传。全县各级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明确重点,针对普查的不同阶段,认真制定本辖区普查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搞好宣传工作。一是要在普查对象中做好宣传。要讲清普查的目的、作用、内容及普查对象的权利义务,使普查对象自觉接受调查。宣传工作中要强调,此次普查得到的普查对象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的目的,不与其完成十一五总量削减计划挂钩,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收费的依据;尽可能避免普查对象因各种顾虑而造假,对不如实申报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二是要向社会公众做好宣传,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氛围,动员群众参与和支持普查工作。要针对存在的思想认识和顾虑问题,释疑解惑,赢得社会的积极支持与配合。

四是要提供普查保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要求,这次普查经费由各级财政分别予以保障,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财政部门要实事求是地做好经费预算、审核和监管,确保普查经费与普查任务相适应。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将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不能因为经费不足影响普查工作质量和要求,县政府将对工作做得好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给予奖励。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经费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开支,提高使用效率,防止截留挪用。

同志们,全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责任重大、时间紧迫、任务艰巨,我们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负责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真抓实干,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为建设美丽富强和谐长阳,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