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规划建设管理暨环境保护会议讲话稿

会议发言范文 发布时间:2013/7/3

县规划建设管理暨环境保护会议讲话稿第2页

要高度重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建设行业规范标准,进一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燃气市场,建立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健康发展的房地产市场秩序和安全营运的燃气市场秩序。要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城镇。要继续深化城建行业改革,抓好作风建设,严查行业腐败,转变工作方式,精简办事程序,优化服务质量。此外,要着眼于城乡建设和发展大局,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城镇发展的新机制、新思路。
(二)扎实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
今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必须打赢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这一硬仗,我县也要全面实现“十一五”减排节能目标。因此,各镇和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实现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双赢”的目标。重点要做好如下五个方面工作:
1、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切实削减排污总量。要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凡不符合产业政策、生产工艺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严重且难以治理的项目,有关部门要坚决不予立项和审批,切实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的监督管理,禁止在城市规划区、风景旅游区和环境敏感区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新建的要合理选址,已建成的要积极采取防治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对不达标的要坚决予以关闭。要不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把矿山资源开发项目“环评”关,切实从源头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抓出成效。要突出重点,严查违法建设项目、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的排污企业、拒交排污费的违法行为、矿山生态破坏行为、饮用水源地特别是响水水库的环境违法行为。各镇、各部门要紧密配合,通过从严查处、公开曝光、群众监督等方式来营造良好的环保氛围,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安全。
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我县目前环境污染问题较为严重,三废利用不够,循环经济发展滞后,这都说明我县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实现根本改变,以“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和低效率”为特征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格局还在继续,资源约束和环境压力必将进一步加大。为此,我们必须下大力气抓好产业结构调整,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定不移地走“园区式、用地省、低污染、好效益”新型工业化道路,要加快电镀、化工、建材、冶金等重点行业基地的统一规划统一,重点抓好环保工业园的审批建设,确保早日发挥效益,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促进全县循环经济发展。
4、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内容。随着我县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农业“三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环境污染呈现向农村漫延的趋势,不同程度地出现因化肥、农药造成的面源污染。我们要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继续推进生态建设,切实搞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同时加强农村污水、垃圾和畜禽废渣污染治理,发展沼气等农村环保技术,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5、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全县环境质量。建设环境基础设施,是抓好污染减排的重要途径。一是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步伐。污水处理厂是污染减排的关键设施,因此,全县上下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县城污水处理厂早日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营和加快古竹、临江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二是想方设法,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快县城及有关镇的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城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当前,要着力抓好县城环保型垃圾中转站和建筑垃圾处理场建设。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我县规划建设管理和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规划建设管理目标和环保工作任务已经明确,关键在于落实。各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大局和工作任务,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做到执行任务不打折,全力以赴抓落实。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规划建设管理和环保工作点多面广,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县城建部门和环保部门要认真履行好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责,盯紧目标,重拳出击,加强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的检查力度。要适应新形势要求,健全乡镇城建和环保的管理服务机构,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构建乡、村二级基层管理网络。
(二)要加强部门配合。规划建设管理和环保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和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做到密切配合,无缝对接。县发改部门在项目立项、批复上,要严格遵循项目规划选址的有关规定;县国土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划管理用地,严格执行规划指标控制指导下的经营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和用地规划许可制度,对不符合城镇、村庄建设规划的,一律不得供地,要根据城乡建设规划及时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的更新调整,保障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财政局要做好环保工作经费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安排和管理工作;县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城管局和县人防、消防、公安、法院等部门也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能,全力支持配合城建和环保部门的工作。此外,紫城镇作为县城所在地,要更进一步地支持和积极参与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和环保工作,充分发挥城区村(居)委会的作用,帮助化解城建城管中遇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维护好和谐稳定的县城环境。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县规划建设部门要继续把宣传工作作为搞好建设工作的重要突破口来抓,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城乡规划法》和搞好城乡规划建设的目的意义,进一步扩大宣传面和宣传效果,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城镇建设管理的积极性。对违反城市管理法规和不服从城市管理的行为,及时进行公开曝光。县环保部门要通过大张旗鼓地宣传,大力宣传环保法律、产业政策和开展环保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政府环保决策水平、企业治理意识和群众的参与监督能力,强化全民环保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主渠道作用,深入宣传搞好城乡规划建设和环保工作的重大意义,电台、电视台要设立城市管理“曝光台”,要联合县规划建设部门和环保部门对有关工作进行深层次跟踪报道,通过广泛发动全社会参与监督,在全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要加强检查督办。规划建设管理和环保工作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要抓落实。县城建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督办检查所涉及的行业管理工作。县委办和县府办要围绕全县城乡建设管理和环保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加强督办检查。对工作力度大、落实效果好的单位要及时通报表彰;对落实效果不好、管理不到位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要加强队伍建设。干好城建和环保事业,关键在队伍。
一是加强作风建设。要崇尚快节奏,拒绝“推、拖、空”,做到“能走绝不爬,能跑绝不走”,树立效率意识,强化结果思维。二是加强思想教育。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搞急功近利,不搞短期行为,不搞形象工程,更不搞“豆腐渣”工程,要切实解决好广大市民关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加强行业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建筑行业和环保从业人员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全县城乡建设管理和环保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严查行业腐败之风,为全县规划建设管理和环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同志们,规划建设管理和环保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县委、县政府和全县广大人民对我们寄予厚望。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振奋精神,迎难而上,真抓实干,不断提升县城建设品位,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营造文明和谐家园,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