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财政所长在村级财务清理审计会上的发言
工作会议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22
镇财政所长在村级财务清理审计会上的发言
关于认真做好镇村财务清理审计工作的有关事宜----镇财政所长在村级财务清理审计会上的发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纪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农经局《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纪委等4委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以及纪综〔〕号文件精神。为推进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镇村财务管理,切实缓解乡镇财政困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动我镇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结合我镇实际,首先传达省厅有关的文件要求.为把4部委的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农业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结合我省实际,分别制定了《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和《四川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社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规范镇村财务管理工作,对于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两个《暂行办法》,是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文件,县委县府要求我们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两个《暂行办法》落到实处。财政、农业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对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情况综合。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农业部门主要负责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对于财务管理混乱的镇村,要求进行集中清理整顿。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纪律,加强对两个《暂行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下面简要的介绍一下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有六个方面的规定)
一、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制度,强化财政财务管理。各乡镇要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理财行为,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一是要严格实行“零户统管”和“收支两条线”,加强收入支出管理。乡镇财政所要全面清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撤销各单位现有的银行账户,乡镇所属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取得收入,严禁巧立名目、超标准或自定项目收费,乡镇各项收入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由乡镇财政统一核算和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实行报账制管理,制定各项开支标准,严格实行支出审批制度,规范财务报销手续,限时办理费用结算。任何单位都不得自行设立账户,更不能私设“小金库”。二是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政府及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收支预算。收入预算按照单位上一年度收入实绩和积极、稳妥的原则编制;支出预算要按照“量入为出”和“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促发展”的原则合理安排,不得留有硬缺口。三是加强财产物资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得随意改变国有资产产权性质和用途,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乡镇固定资产要纳入乡镇账务核算,并定期进行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禁存在账外资产和公物私用。四是进一步加强乡镇会计基础工作管理,提高会计工作规范化水平。要求县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财会工作人员的管理,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从业水平。(这第一条我们镇基本是符合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操作).
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推进“乡财县管”的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要求县级财政要根据乡镇经济状况区别对待,合理确定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妥善处理县乡财政分配关系,确保乡镇财政通过稳定的财政体制获得与事权范围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收入和财力来源。实行乡财县管,乡镇政府管理财政的法律主体地位不变,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改革的主要内容是: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要求县乡联网。按照“财力向下倾斜,缺口留在县上”的原则,县级财政要从财力上确保乡镇基层政权运转需要,体现财政支出向公共服务倾斜,财力向基层倾斜,切实增强乡镇政府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同时,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积极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等管理体制改革。要进一步精简乡镇人员和机构,转变乡镇政府职能,逐步建立精于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特别是要创新乡镇事业站所运行机制,积极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加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力度,按照公益性与经营性相分开、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逐步变“花钱养人”为“花钱办事”,切实减轻基层财政压力,为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创造条件。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责任明确、分期投入、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切实减轻乡镇支出压力。
四、进一步规范涉农资金管理,不断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严把涉农收费审批关,停止审批新的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监督落实中央和省已公布取消、免收和降低标准的涉农收费。全面执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以及涉农负担案件事件责任追究制。深入治理农村教育、农村土地、农民建房、道路修建、用水用电、计划生育、农民务工等方面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逐步完善支农资金监督管理机制,及时兑现国家补贴农民的政策。对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和政策,要实行公示制,充分发挥群众、社会的监督作用。不断提高补贴政策的透明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加强债权债务管理,逐步化解现有债务。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制止乡村发生新的债务的“三个不准”和“两项制度”。即:各地一律不得下达乡镇招商引资指标、乡镇政府一律不得为经济活动担保、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一律不得举债搞建设,以及要建立健全新债责任追究制度和乡村干部离任债务审计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新的乡村债务发生。各地要从农民群众和乡村干部最关心、利益最直接、矛盾最集中的涉农债务项目着手,逐项突破,探索化解的措施和办法,集中财力、整合资金,优先偿还农村义务教育负债和其它应优先化解的乡村债务。建立完善化债工作机制和领导责任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化解乡村债务工作,凡不能及时清理消化旧债而继续发生新债的乡镇,要严肃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集成现有政策,整合现有资金,支持乡镇推进化债工作。对乡镇化债情况已纳入省对市县财政激励约束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六、建立监督约束机制,推动财政政务公开。各乡镇成立以乡镇人大、纪检监察、财政、工会等部门人员参加的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定期对本乡镇的财务情况进行审核、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措施,实行乡镇长离任审计制度,未作出审计结论前,不得办理离岗手续,对截留、挪用、贪污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各乡镇要定期公布乡镇财政收支和单位财务收支等情况。并重点公布乡镇财政分配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扶贫、救灾救济、优待抚恤、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乡镇负责征收的各项费用的征管政策、计划、进度和减免情况;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预算外资金和基金征收的政策依据、征收标准和票据领用情况等。县级有关部门要采取定期考核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乡镇强化和规范财政财务管理的工作进行考核,逐步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和考核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做到既注重考核工作的数量,更注重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县级党委政府要把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情况纳入乡镇干部考核责任制的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与乡镇干部的任用、奖惩挂钩。以上就是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的大概内容。我镇目前财政财务的管理基本符合这个暂行办法的规定。我们镇按行政财务管理的单位9个,实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的4个。我镇在收入和支出的管理上是以收付中心的运作来完成。收付中心对各单位严格实行“零户统管”和“收支两条线”,撤销了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和多头账户,全镇保留了一个基本账户和必须的专用账户,把各单位的收入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由收付中心对全镇各单位的资金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账户统设,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收付,分户核算,三权不变(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的管理模式,严格了支出审批程序,全镇的资金都是由镇长一支笔审批。在全镇范围内统一执行了各项开支标准,对各单位实行报账制管理,规范了财务报销手续,集中了财力,整合了资金,规范了理财行为,增强了政府的调控力度,增大了财务运行的透明度,节约了行政成本,加强了约束,同时,也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在会计业务的处理上我镇全面实行会计代理,财政所代理各单位的会计业务,实行会计代理,规范了各单位的计帐方式,会计科目统建,核算统一,档案统管,按照新的《会计法》、《预算法》统编预算,收入预算按照各单位的实际和积极、稳妥的原则编制;支出预算按照“量入为出”和保工资、保稳定、促发展的原则合理编制了我镇预算,严格了预算约束。我镇以上一次大规模的国有资产清理为契机建立和健全并完善了国有资产账务管理,强化了会计的基础工作,使我镇的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
下面简要介绍一下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社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
一、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和完善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资产台账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村干部任期届满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制度等。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销售和收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