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经济职能改革思考
学习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3/3/30
乡镇政府经济职能改革思考第2页
能不是自己拥有财产,而是保护公民的财产;不是拥有自己的利益,而是保障公民的利益;不是自己拥有企业、管理企业,而是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使企业在良好的环境下健康发展。乡镇政府退出经济职能,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乡村社会事务管理、社会公益事业及公共管理等工作上来才是正确的选择。三、剥离乡镇政府经济职能需进行的相关配套改革
乡镇政府介入地方经济活动由来已久,已成为地方政府官员乃至普通百姓的一种根深蒂固、顺理成章的习惯思维,并在乡镇政府组织内部形成了相应的臃肿机构,我们只有进行一系列的相关配套改革,才能平稳地剥离乡镇政府的经济职能。
首先,必须合理界定乡镇政府职能,并在此基础上重构乡镇政府机构。笔者认为,现阶段,我国仍应保留乡镇政府的社会事务管理的职能和提供公共品的职能,将乡镇政府管理具体经济活动的职能剥离出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政策引导、社会管理、法规监督、环境保护等工作上来。在剥离的经济职能中,宏观经济调控、地方经济发展规划等职能由上级政府机构实施,微观生产经营活动放手让微观经济主体自主经营。在此基础上,按照“结构合理,职责清晰,办事高效,运转协调”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取舍相应的职能部门。
为彻底剥离乡镇政府的经济职能,一个至关重要的步骤是撤消乡镇一级财政,改由县财政统筹。由于乡镇一级财政的存在,乡镇政府自然而然的就会产生参与经济活动的冲动,干预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在上级下达的财政收入指标的沉重压力下,哪怕是在中央明令禁止乱收费的情况下,乡镇政府也会虚拟出更多的税源来完成计划征收任务,变相地向农民乱收费。为了增加财政收入,缓解财政支出压力,乡镇政府会容忍、掩护、鼓励甚至参与本地企业从事制假贩假、垄断市场等行为,大摘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可以说,只要存在乡镇一级财政,就不可能真正剥离乡镇一级政府的经济职能。同时,改革对乡镇干部的考核、选拔机制,调整考核指标体系,特别不能以一些经济指标作为考核乡镇干部政绩的主要指标和提拔依据。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达标升级活动,为基层减压、松绑。
其次,要通过立法保护和政策扶持等途径大力培育新型农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业服务中介组织;改革现行农村土地征用制度,保护农户的合法权益;对乡镇企业进行改制,明晰产权关系,使其与乡镇政府的关系由原来的行政隶属关系转为产权关系。要让农村的各类微观经济主体真正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完善、自我发展,按市场规则的要求独立行使经济职能,以有效地填补因乡镇政府退出具体经济活动而留出的空白。同时,还应加快农村民主化建设进程,强化村民自治,允许农民、农业企业成立农民协会、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社会组织,使他们发展成为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载体,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对话能力。
第三,剥离乡镇政府的经济职能,必然带来乡镇政府机构的调整和人员的分流问题,必须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妥善解决这一问题,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分流人员的安置问题上,可与乡镇企业改制相结合,愿意到乡镇企业就业的分流人员,可优先购买乡镇企业中的乡镇政府产权,并以部分产权作为安置补偿;不愿意到乡镇企业就业的,可用出让乡镇企业中的乡镇政府产权所得(不足部分以财政转移支付等形式),为分流人员提供经济补偿,并出台优惠政策(如提供贴息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减免税等),为分流人员自主创业提供政策支持。
参考文献:
1.徐勇主编.中国农村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迟福林.走入21世纪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m].中国经济出版社,
3.周绍金.乡镇政府存在质疑及国家基层政权构建设想.中国农村研究网
4.黄达强,刘怡昌.行政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