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层组织执政能力建设课题综合报告
党的基层组织执政能力建设课题综合报告第3页
拓宽识人选人视野。对于确实没有合适干部人选的村,可以从乡镇机关与县直机关下派干部任支部书记。同时,要创新选举制度,实行村委会“竞选组阁”制度,优化村委会班子。二要创新农村基层干部的动力机制,解决好农村干部的待遇问题。要鼓励乡镇机关优秀青年干部到农村任职,并把下村任职的干部作为乡镇后备干部培养。要健全完善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干部的政策,激励村干部奋发进取。要提高村干部的经济和生活待遇,对村主要干部实行效益工资制。三要创新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机制。要加大对现有村干部的培训力度,除了正常的上岗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外,对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培训,应纳入干部正规化培训的规划,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系统的培训。2、建设一支农村工作经验丰富、驾驭全局能力强的乡镇干部队伍。要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把那些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奉公,作风正派,群众拥护,有文化、有本领,诚心诚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乡镇领导班子。一要制定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明确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制定具体的规划和方法措施。二要完善择优汰劣的任用机制。对乡镇干部不能一味强调年轻化。要凭业绩用干部。对那些虽然年龄较大,但经验丰富、能力很强的,要大胆启用,委以重任。同时,采取职务、职级分离的方法,提高乡镇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3、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过硬的党员队伍。要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从而把每个党员都塑造成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先锋、模范和骨干。同时,要积极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措施。比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员管理工作的新机制,实行党证和党员电子注册登记制度;建立农村党员退休制度,或者建立党员“退居二线”制度,形成正常退出党内活动的机制;认真研究解决下岗和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党员的组织关系“挂空”问题,等等。
(五)按照“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的要求,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努力为基层组织执政能力建设夯实组织基础。基层组织建设是一个系统、综合的工程。应该树立“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的观念,协调推进农村、非公、社区、社团等领域的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1、强化农村基层组织的基础。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在一些重点环节上取得新突破:一是理顺村级组织的关系。建议加强村民自治地方立法和配套政策法规建设,对村级组织进行责、权定位,明确村委会、党支部、村级经济组织的权利、地位,建立制度化的分权合作机制,实现村级组织资源的制度化配置。二是增强基层组织的调控能力。在实施村民自治的过程中,应赋予县级党委、政府或乡镇党委、政府一定的权利,在一些具体操作上,尽量考虑基层的可操作性。比如,对一些已选进村委会班子的不合适人选,给基层党委、政府一些法定权利,允许撤换或免职。
2、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一是继续抓好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着力于实现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的同步推进,做到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组织就延伸到哪里,消除盲点,占领阵地。二是指导和帮助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要指导和帮助企业党组织把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快速健康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推动促进作用、宣传引导作用、团结凝聚作用、监督协调作用和自律示范作用,使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同向、思想同心、工作同步。三是务实地开展党的各项工作。坚持立足“为企业发展所需要,为党员所欢迎,为职工所拥护,为业主所理解支持”,按照“灵活、多样”和“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外聘(公开招聘)、内选、选派等方式,把党性强、作风正,又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既懂生产经营,又有组织领导能力,既在职工中有较高威信,又能够被企业领导所接受的同志选为党支部书记。要把企业党务工作者纳入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序列,通过人才交流市场,实行党务工作者的优化组合。同时,要出台积极政策,支持和鼓励机关“退居二线”的干部到非公有制企业帮助工作,发挥这些干部的余热,提升企业党建工作水平。
3、探索社区、社团、民办非企业等新领域党建工作。要坚持“单位设立党组织”、“活动载体设立党组织”与“社区设立党组织”相结合,构建各种社会活动组织党建工作新体制和新机制。一是加强社区党建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街居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拓宽社区党的工作领域与内容,搞好社区建设和服务,增强为社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意识和能力;建立社区党建共建机制,加强社区内各单位协调工作,建立共建网络与双向互动机制,构筑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加强对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与监督,健全活动载体,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在社区建设及公共事业中的作用;加强社区内各类组织党的建设,扩大党在社区工作的覆盖面。二是加强社团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在加强社团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管单位党组织和所在地党组织应进一步加强对社团党组织工作的领导,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积极有效的方式,指导社团党组织把开展党的活动与社团开展的社会活动、经营活动、专业学术活动等结合起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各项活动之中,组织党员在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做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社团组织的健康发展。三是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组建工作。在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的同时,摸清这些单位的基本情况、党员分布状况、党组织建立情况等,并参照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意见和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做好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组建工作,使符合条件的单位都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
课题主持人:鞠建林
责任人:白一舟
协调人:朱玉贵
成员:朱玉贵(统稿)李水旺姜化钧邵德鹏
罗招政(执笔)金朝辉(执笔)肖云武(执笔)薛海生(执笔)郑国胜(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