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在构建和谐企业中的作用
基层工会在构建和谐企业中的作用
基层工会在构建和谐企业中的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和谐社会是民主法制、公平公正、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做为国有供电站企业,应当把构建和谐企业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重视。在实现构建立“和谐企业”这一目标,工会组织承担着重要职责。这就要求工会组织必须从其职能出发,充分发挥好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企业中的作用。
一、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是构建和谐企业的基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应当是既充满发展活力又富有秩序的社会,而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能否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是构建和谐社会最直接和决定性的因素,只有人的素质提高了,社会文明了,才能促进和谐社会的快速实现。尤其对于肩负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使命的供电职工而言,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积极参与和投身企业改革的伟大实践,才能为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尤其是随着知识经济的迅猛发展,我们这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仍然过着计划经济生活的供电企业职工,在适应改革和发展的能力和素质方面产生了一定的距离,很难适应这种快节奏、快发展、大竞争的要求。这在客观上必然会阻碍和谐企业的建设步伐。因此,工会必须把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作为构建和谐企业的长期战略任务来抓。一是必须把提高职工素质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去思考、去谋划、去定位。只有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自身素质,才能更好地发挥好职工在促进和谐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因此,提高职工素质,必须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来进行,紧紧抓住加快发展这个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级各类职工的培训,突出岗位特点,注重培训实效。把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同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同提高岗位技能紧密结合起来,同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和职工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各种有益于提高职工学识水平、劳动技能、思想道德水平的教育形式,全面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增强广大职工为社会为客户服务的层次和水平。二是必须不断推进工作创新,探索提高职工素质的有效途径。全总提出要大力实施“职工素质提升工程”,教育职工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建设“四有”职工队伍。因此,工会必须不断推进工作创新,寻求新载体,拓宽新路子,使职工素质得到新提高。尤其要紧紧围绕企业的技术、管理、生产、服务的要求,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技术比武等群众性的活动,教育引导职工树立中心意识、争先意识、创新意识,提高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还要持之以恒地加强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活动,树立健康文明的道德观,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三是必须注意探索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工作长效机制。提高职工素质,必须建立起对职工系统教育培训的工作机制。必须结合实际,制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明确职工教育培训的目标、内容、措施和工作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职工的学识水平和实践技能。坚持把提高职工素质纳入工会工作的考评目标之中,明确责任,层层负责,切实把提高职工素质工作落到实处。
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构建和谐企业的关键
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建立和谐企业也是如此。但是,从我们供电企业情况看,还存在这样和那样的许许多多的不和谐的声音。比如、一些领导在处理职工提出的问题时存在的不公正现象、任用干部方面的不合理现象及班子不团结、管理不民主等等,这些有失公平正义问题的存在,不仅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在客观上为构建和谐企业造成了不和谐的声音。胡锦涛同志曾经批示:“完善在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很有必要,要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强化职能,更好地为职工服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能。工会只有充分发挥好维权职能,才能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一是必须把职工维权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法律越来越健全,劳动关系日益复杂,涉及到职工的劳动权益等问题更为突出,这使职工的维权工作呈现多样化,维权工作也越来越艰巨。面对职工维权工作的新变化,工会组织要按照全总提出的“在促进发展中搞好维护、在推动改革中搞好维护、在积极参与中搞好维护、在大力帮扶中搞好维护”的要求,围绕职工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贯穿到工会工作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切实把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使职工切实感受到党的关怀与温暖,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二是必须加强《劳动法》、《工会法》等工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法律宣传,进一步增强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全面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使劳资双方自主协调矛盾,正确处理相互利益关系,共谋发展,调动职工积极性。三是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积极探索建立职工上访预警机制,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为党和政府排忧、为职工解难。
三、加强企业民主政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
从工会组织的职能出发,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人翁作用。一是必须进一步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要求,坚持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履行职代会各项职权,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努力创新职代会制度,不断提高职代会对企业改革、发展重大决策的参与率,不断扩大对重大决策的审议范围。坚持凡是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出台前,必须通过职代会讨论审议。必须尊重职工群众的民主权利,善于让职工群众充分表达自己的意志和愿望,并认真吸纳基层和职工群众的正确意见。二是必须实行企务公开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企务公开有关制度,做到重要决策、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和领导班子建设及廉政建设的事项等向职工公开,接受职工的监督。全面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充分调动职工当家作主的积极性,真心实意地依靠职工办企业。积极探索企务公开的新渠道、新方法、新载体,彻底消除“不愿公开”、“不必公开”、“不敢公开”的想法和顾虑。三是必须加强对职工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按照法定程序表达自己的诉求,在法律的框架内正确认识和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加强对职工代表的培训力度。提高职工代表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让职工代表拥有充分的知情权、审议权、建议权和参与决策权,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不断推进供电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扎扎实实为职工办实事,是构建和谐企业的基本要求
胡锦涛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如何实现这一目标要求,作为工会组织而言,根本问题是要扎扎实实地为职工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特别是困难职工。困难职工是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的发展中一样起着重要的作用,只有把他们的实际困难解决了,才能更好地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他们在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只有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作为政治任务落到实处,才能在构建和谐企业中体现工会的作用。一是必须增强对解决困难职工生活问题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困难职工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其家庭的形成有着复杂的经济、社会和文化背景。如果他们的基本生活状况得不到保障,就会极大地挫伤生产生活的积极性,甚至给社会带来一些不安定的因素。二是必须深入开展好“送温暖”等系列活动。这些活动对解决困难职工生活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把“送温暖”等活动作为切实解决困难职工生活问题的重要措施,通过在广大职工中继续开展一些列帮扶活动,使困难职工不仅在经济上得到帮助,而且让困难职工及其子女体会到组织和各界人士的关心、友爱和支持,让他们获得精神上的帮扶,鼓励他们树立生活信心,努力克服暂时的困难。三是建立起解决困难职工生活困难问题的长效机制。注意总结经验,把工作中的一些好的救助方式以及有效的做法,进行规范,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长期坚持下去,使之更好地为困难职工服务。同时,注意把载体活动制度化,坚持每年通过载体活动,动员社会力量解决困难职工生活困难问题,使为解决困难职工生活困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形成解决困难职工生活困难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是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保证
工会干部作为党的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维护职工权益,团结和带领职工建功立业的重要职责。工会干部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尤其是在构建和谐企业这一新的历史条件下,工会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任务和新要求。同时,我市还面临着振兴老工业基地这样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只有着力提高工会干部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带领广大职工更好地为我市加快发展多做贡献。因此,必须努力建设一支能够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真心实意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甘于为困难职工排有解难、善于做实实在在工作的工会干部队伍。一是要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鉴别能力。尤其对于我们工作在基层、工作在一线的工会干部,直接接触职工群众,直接服务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