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检察干部评价体系的初步设想

模版范例范文 发布时间:2010/9/16

重构检察干部评价体系的初步设想第3页

检察干部评价体系不仅具有现实意义,而且对未来检察事业的发展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重构体系是落实中政委、高检院一系列规范的需要。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寄予很高的希望,高检院为把检察队伍建成作风硬、纪律严、素质高的队伍,先后下发了许多规范性文件,而这些规定要落实到行动中,深入到心目中,就必须纳入评价体系做为行为评价标准。
重构评价体系是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统一的需要。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决定了主体多元化、制度多元化,个人价值观念也正在发生变化,过去强调社会价值忽视个人价值,如今追求二者统一,代之而起的是鼓励成才,鼓励冒尖,张扬个性,充分发挥个人才华,为社会做奉献,评价体系正是通过关注个人价值实现程度并准确评价来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进而充分实现其社会价值。重构评价体系是司法改革的需要。以尊重司法规律为核心的司法改革会逐步减少行政色彩,集体责任向个体责任转移,主诉(主办)检察官制度的普遍推行对评价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既然责任到人,那么配套的必须有认定评判履行责任情况的评价体系,否则责任形同虚设。
重构评价体系是公平竞争的需要。没有竞争,社会就不会进步。随着我国民主、法治进程的不断深入,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将无处不在,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目标的实现指日可待未来社会是竞争的社会,竞争就必须有“游戏规则”,检察干部评价体系就是检察机关内部竞争的游戏规则。
综上所述,重构检察干部评价体系是以法治精神指导人事改革、实现人事法治化的设想。随着全国检察机关新一轮争创活动的深入开展,对集体力量的调动必然会转向对个人力量的调动,当通过评价体系真正激活每一个检察干部的内心动力时,检察机关将全面呈现出各尽所能、各得其所、与时俱进、奋发上进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