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税源精细化管理之我见

模版范例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22

深化税源精细化管理之我见第2页

案电子管理系统中查询的资料,如果想进一步查看实际的纸质资料,可通过档案类目号直接查找书面档案即可,提高了档案服务于征管的价值。

二是要用档案管理软件将已保存的电子资料进行整理归档。首先将征管资料档案的范围、分类、收集、立卷、归档、使用等要求以软件的形式编制在“一户式”税收征管资料电子管理系统中,不按规定流程整理便无法归档,从而使征管资料档案化管理标准统一,要求规范。然后便可按使用者的需求检索资料,同时,网络版的征管档案管理软件,通过授权可以实现系统内网中的任何一台计算机都可以方便地检索和查阅征管档案资料。而不论你是在县局、分局还是在市局,实现真正的资源共享,十分实用而又容易普及。

三是实现“一户式”征管资料电子化管理。实施电子档案管理可以在纳税人涉税事宜办结后定期从综合征管软件导入或扫描录入,解决了有些单位平时不注意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造成资料散失遗漏的问题,保证了征管资料的归档率和完整率。真正实现“想查征管数据用综合软件的信息系统,想查分户的详细征管信息资料及其所对应的原始书面资料用一户式征管资料电子管理系统”,真正实现了互补作用,为征管信息化建设辅平了道路。同时在掌控基础数据的基础上,利用计算机科学地计算出相关的税收指标,分析税收管理的深度和力度,找出管理的薄弱环节,从而对管理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修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将每一个管理细节管好,每一个管理环节衔接好,真正利用科学手段将税收工作管深、管细、管彻底。

2.以综合分析税收征管资料为突破口,建立税收预警监控体系,实施税源精细化管理。加强纳税评估实现“一户式”征管资料电子化管理,是为了更好地为税收征管服务。利用电脑对电子征管资料自动分析提示功能,建立税收征管预警监控体系就是税源精细化管理重要环节。建立税收征管的预警监控体系,就是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依靠科学手段方法设计监控指标体系,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监控指标上下波动幅度确定其预警值,并将预警标准指标设定在软件内,由计算机监控系统自动对纳税人每个时期的监控指标进行计算监控。只要纳税人的某一指标出现达到或超过预警值而不符合标准的,预警系统就会自动将预警信息传递到专门的管理科室,专门的管理科室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将指令到税源管理科室再到管理员,根据指令,税源管理科室或管理员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调查处理。对预警提示的问题若属纳税人生产经营临时变动形成的正常情况,要注意跟踪监控;对预警提示的问题若属纳税人生产经营的正常变动,要重新调整预警指标;对预警提示的问题需进一步分析审核的,则转入纳税评估,从而真正强化对纳税人的有效管理。

税收征管预警效果的好坏,在于税收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预计指标的科学性。为此,建立税收预警系统的关键是要有可供电脑自动分析的数据源和人工确定的警戒线。笔者认为可设置以下几类预警模型:一是纳税申报预警,可根据“一户式”电子征管资料反映的纳税人申报时间是否按期申报来确定。二是纳税人购销情况的预警,可根据分析测定其销售额的浮动区间和进项税额的常规量来确定。三是税负变化预警,应针对零申报、微税负和不正常税负来确定。四是税款解缴预警,是主要针对欠税的业户设置的预警,既要定期发出催缴通知书,又要监控纳税人的资金、资产转状况。

3.以纳税评估为主要手段,促进纳税人真实申报纳税,强化税源精细化管理。当前在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的过程中,应认真贯彻落实国税总局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不断强化纳税评估工作,以评估来强化税源精细化管理。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抓好纳税评估工作。

一要明确分工,注重协调,形成评估体系。县以上国税机关主要侧重税源总量和税负变化的宏观分析与监控,分析宏观税负、地区税负、行业税负及其变化规律,定期发布税负情况,同时建立完善评估指标体系,为基层单位开展纳税评估提供依据。基层税源管理单位和税务管理员是纳税评估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具体负责对所辖纳税人实施行业和个案评估。一些重点税源大户或跨区域的、复杂的、重要事项评估也可组织专人开展评估。

二要结合实际,落实任务,拓展评估范围。要结合征管工作实际来落实总局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把纳税评估任务量化到税源管理部门,考核到税务管理员。既要对通过税收预警转入的有疑点的纳税行为进行评估,又要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进行定期的分析评估,还要将目前以增值税评估为主拓展到多税种的评估。要按照总局纳税评估的相关规定结合各个税种管理特点,选择行之有效的评估办法。

三要依托综合软件,注重人机结合,提高评估质量。要在利用综合软件和“一户式”资料存储的基础上充分占有纳税人静态信息和动态信息,还要特别重视外部关键信息和有用信息的采集,提高信息采集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要在依托信息化的同时,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及其管理经验的灵活运用,切不可过分依赖信息化手段、过分注重评估的程序和形式而束缚了手脚,将评估搞成高科技工程或繁琐工程,使税收管理员望尘莫及,从而失去了开展评估的本意。

4.以税收约谈和日常检查为重要举措,堵塞征管漏洞,深化税源精细化管理。实施税收约谈和日常检查是纳税评估工作的继续和深化,为此,应与纳税评估一并制定工作规范。同时应分别不同情况实施纳税约谈和相应的处置。一是对评估发现的比较明确的一般性问题,如计算填写、政策理解等非主观性质差错,可对纳税人进行辅导性约谈,引导纳税人自行纠正,在申报期限内免于处罚。二是对纳税评估发现需核实的问题,则需要对纳税人进行责成举证性约谈,若纳税人举证能说明情况无纳税差错的,做好记载完成约谈事宜。三是对纳税评估发现需核实的问题,若纳税人举证不能说明其无纳税差错的,则需要下户进行核实或根据需要转入日常检查。对检查发现核实的问题,要做出税务检查清理结论,按税法规定予以处理和处罚。四是若在对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或责成举证性约谈时发现涉嫌“偷逃骗抗”等税收违法行为需要立案的,则应及时转交税务稽查部门查处。

做好“一户式”征管资料电子化管理、税收预警、纳税评估和税收约谈与日常检查工作,有助于税务机关加强对税源的控管,堵塞管理漏洞,减少漏征漏管,增加税收收入;有助于税务机关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纳税人纳税行为中存在的错误和异常情况,将纳税人大量存在的非主观性偷逃税款的现象及时处理在未发或萌芽状态,有效地防范征纳双方的税收风险,减少征纳成本,达到强化管理和优质服务的目的;也可为稽查部门提供准确的案源,减少打击偷逃骗抗税行为的盲目性,提高准确性和时效性,从而促进税源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