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经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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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县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推行了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在改革过程中,我们充分认识到分配制度改革的复杂性,注重加强部门配合,形成改革合力,较好的克服了改革中的一些难点问题,取得了良好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充分发挥人事、财政等主要职能部门作用,抓好宏观调控
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情况复杂,政策性强,既要放权搞活,又要讲究公平,确保稳定。为了确保改革规范有序进行,我们主动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配合,充分发挥对改革的宏观调控职能,防止改革偏差,有力促进了改革的全面实施。人事、财政作为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职能部门,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指导。改革之初,人事和财政部门组织力量对全县事业单位内部分配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召集各方面代表进行讨论座谈,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学习消化上级政策精神的基础上,出台了《县深化事业单位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方法和具体要求。在改革的过程中,我们积极主动深入基层,对各单位的改革进行现场指导,及时答复疑问和解决各种具体问题。近两年来,县人事局和县财政局直接参与指导了6家试点单位分配方案的制定。文章转载自那一世范文网m.nayishi.com-http://m.nayishi.com
二是加强总量控制。控制总量主要是防止行业差距拉得过大,和防止财政拨款经费的滥用。对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我们按人员编制核定工资总额,要求各单位应在总额限度内搞活,不得随意突破。对差额拨款、有自主收益的单位,规定可以根据效益状况及单位性质按比例提取部分收益用于内部分配。对于经费自筹的事业单位,允许其在单位平均工资额不超过全县上年度平均工资水平3倍的前提下,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自主决定分配。
三是严格方案审批。我们要求全县各事业单位在制定内部收入分配方案时,要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人员大会通过,再报县人事、财政部门审批。人事和财政部门对各单位改革程序的规范性、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审核把关。对操作程序不规范的,及时指出并帮助纠正;对达不到搞活要求的,要求进行完善;对改革中最低收入与最高收入比例显失公正的,要帮助进行调整。
四是改革统发机制。工资由财政统发、打卡到人的传统做法,不利于扩大用人单位的分配自主权和搞活内部分配。为此我县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紧密配合,决定对所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中30%浮动部分予以缓拨,只按月发放固定部分和津贴。30%活的部分,由财政部门按学期或年度拨付到各单位,由各单位自主进行分配,并规定必须进行搞活。
二、积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抓好分类管理
事业单位数量众多,情况比较复杂,但行业特征比较明显,同行业的事业单位共性较多。为此,我们在推进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过程中,注重积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分线分块指导和推进改革,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依靠主管部门,开展分类试点。我们针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特点,与教育、卫生、建设、宣传等主管部门一道,分别选择县九中、县人民医院、县环卫处、县广播电视局四个不同性质类别的单位进行分配制度改革试点,重点联系,对口指导。对试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相应措施,组织力量研究解决办法,并总结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由各主管部门牵头,在本行业内推介试点单位的作法,以点带面,逐步铺开。
二是联合主管部门,搞好分线指导。我们与县教育局联合,专门研究确定了全县各学校搞活内部分配的大致原则和方法,坚持“按劳分配、优教优酬”的原则,采取绩酬挂钩、量化管理、定期考核、奖惩兑现的措施搞活了教师队伍内部分配。与卫生局密切配合,在县直医院全部推行了搞活效益工资的改革,充分发挥各单位的自主权,让他们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分配方案。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红十字会医院等硬、软件设施较好的医院实施“四定一奖惩”管理办法。即:定人员、定支出、定任务、定奖金提取比例;按行政、医疗、护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结果进行奖惩。在乡镇卫生院推行了“基本生活费+奖金”的收入分配模式。对于其它战线已经实行了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允许其实施因事设岗、按岗定酬,完全按经济效益决定分配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送人事和财政部门审批备案后执行。
三是督促主管部门,落实分块推进。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强化部门责任,实行分级督导把关。对行业特征比较强的大系统,如教育、卫生等,我们要求各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行业特点,研究制定帮助下属单位搞活分配的指导性意见。对各单位初步改革方案,由各主管部门进行预审把关,帮助完善。在整体推进过程中,以主管部门为责任主体,进行督促、考核和落实。
三、注重发挥其它相关部门的作用,抓好配套完善
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参与。我们在推进改革过程中,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强化监督考核,落实相关的配套措施,确保了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1、发挥新闻宣传部门作用,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我们层层召开了改革动员大会,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县报等新闻媒体,对改革工作进行了大力度、全方位的宣传,在全县事业单位中形成了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浓厚的氛围。在改革过程中,县改革领导小组对程序到位、成效突出的单位,如县九中、县广播局等单位召开动员会以及召开职工代表会讨论制定分配方案的作法及时总结推介,并制成影像资料在县电视台进行宣传报道,起到了很好的引导和示范作用。
2、发挥社会保障部门作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一方面狠抓养老保险的落实。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一律进入了社保,保费的缴纳标准仍然按人事部门核定的档案工资为计算基数。对于改革前欠缴的保费,单位负责部分因单位特殊困难而没有到位的,一律先办理结算手续,社保部门先予以挂帐支持,全县乡镇事业站所全部采取这一办法。这样,既兼顾了公平性,也解决了因分配改革带来的不稳定因素,消除了改革对象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实行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我们与财政、劳动保障部门一道,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确定了改革中个人分配收入的最低标准,即不低于全县上年底月平均工资额的40%~60%,有效防止了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缓解了改革的压力。
3、发挥考核、监督部门作用,确保改革规范有序。我们将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工作作为全县的重要工作之一,纳入对各事业单位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加大了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考核力度。人事部门对没有搞活收入分配的事业单位,暂缓办理工资审核等相关人事业务。财政部门对没有搞活收入分配,或在实际操作中没有按上报的分配方案执行的事业单位,缓拨相关经费,待纠正后予以拨付。监察、审计、税务等部门加强了对各单位改革工作的执法监督,对各事业单位的分配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时督导检查。对以改革为由,在改革过程中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或干部职工个人利益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通过不断努力,目前我县大部分事业单位均逐步建立起了自主灵活、充满竞争激励、富有生机活力的收入分配机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对各类优秀人才的吸引力明显提升,连续多年的人才流失势头有明显好转,吸引了一大批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优秀人才来县工作和创业,有力促进了各项社会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