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机关政务公开制度

规章制度范文 发布时间:2011/1/7

市委政法委机关政务公开制度

市委政法委机关政务公开制度

(一)政务公开内容

政务公开要突出对人权、事权、财权的公开和监督。要从各科室实际出发,公开那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心、迫切需要了解的事项。

1、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重大决策和为民办实事项目;

2、基建工程招投标、预决算及物资采购情况;

3、干部选拔任用、奖惩、职称评聘、人事安排等;

4、行政事业性收费、扶贫、赈灾物资、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5、单位财务收支、接待费及车辆、通讯工具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6、其它有关工作。

(二)政务公开程序

1、公开前,领导班子要进行专题研究,确定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2、有关科室负责人向主管领导提出政务公开的方案,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3、公开后,要采用各种形式,征求群众意见,并将群众建议的办理结果和群众所提问题的答复意见及时向群众进行反馈。

4、每项政务公开工作结束后,对政务公开的有关资科等,办公室要及时整理立卷、归档保存,做到档案完备、资料齐全、便于查阅。

(三)政务公开责任

根据政务公开的项目内容,由各自经办的科室作为该项目的公开责任人,负责及时提供相关的公开材料,具体办理政务公开事宜。

(四)政务公开时间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委机关办事制度

1、办事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准确、求实、高效、保密。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主动反馈工作进程情况和完成情况。、 ’

2、遵守职业道德,端正服务态度,待人接物要和蔼热情,办事要诚实公正、周到齐全,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3、养成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坚决杜绝拖拉现象。每月底各科室要在书记办公会议上汇报上月完成的工作情况,说明未完成事项的原因和补办措施,并提出下月工作计划。

4、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对基层单位的请示或应该答复的报告,属于各科室职权范围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办理,逾期无办理、无答复、无解释的要追究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5、外出办事要注意维护机关的形象,说话态度要谦虚、诚恳,办完后应立即返回机关。

6。各科室需要协调解决的重要事项要及时报告委领导,经协调后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对敷衍塞责的将批评教育,直至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