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规章制度范文 发布时间:2012/10/22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2页

部门的安全检查、调查记录

⒐13 本机关处理人民来**的文件材料

⒐⒔1 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 永久

⒐⒔2 其他有处理结果的 30年

10 本机关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⒑1 房产、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文件材料 永久

⒑2 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定、协议、议定书等文件材料

⒑⒉1 重要的 永久

⒑⒉2 一般的

⒑3 接待工作的计划、方案

⒑⒊1 重要的 30年

⒑⒊2 一般的

⒑4 机关财务预算 30年

⒑5 机关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动车等)采购计划、审批手续

、招标投标、购置等文件材料,机动车调拨、保险、事故、转让等到文件材料 30年

⒑6 国有资产管理(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文件材料

⒑⒍1 重要的 永久

⒑⒍2 一般的

⒑7 职工承租、购置本单位住房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手续 永久

⒑8 职工住房分配、出售的规定、方案、细则、职工住房情况统计、调查表、职工住房申请 30年

11 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⒒1 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文件材料

⒒⒈1 重要的 永久

⒒⒈2 一般的

⒒2 上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⒒3 上级机关制发的关于本机关机构设置、领导人任免、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永久

12 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永久


13 下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

⒔1 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 30年

⒔2 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