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银行卡挂失制度之我见

规章制度范文 发布时间:2017/4/25

关于完善银行卡挂失制度之我见

完善银行卡挂失制度的思考
银行卡是科技与金融完美结合的结果,给客户带来了交易便利,给银行带来了滚滚财源,极大地促进了金融业的发展。近些年,各家银行都加大了银行卡的发卡量,银行卡已经名副其实地成为现代金融交易的主要媒介之一。但随着银行卡的风靡,由此而产生的负面问题也不少,时见报端,银行卡挂失引起的争端就是其一。某城市报曾报道过抬着重病病人到银行办理挂失换卡业务的报道,让读者觉得银行没有以客户为本,缺乏人性化,引起了十分不好的社会舆论。但是银行有银行的苦衷,基层经营行只能完全照章办事,否则将有可能被视为不合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基层经营行为了保全自己,有时不得已而作出一些无奈之举。
作为一名柜员,我就遇到过因办理银行卡挂失业务而让我十分无奈的经历。9月,甘肃的李某送女儿到武汉上学时,以自己的名义在我行办理了一张借记卡,并一直由其女儿使用。11月,其妻张某携女儿不远千里来我行以银行卡丢失为由要求办理挂失补卡的业务。因我行挂失制度规定挂失换卡业务必须本人亲自办理,故拒绝了张某的请求。张某向银行解释,因李某从事特殊行业,无法从甘肃赶往武汉亲自办理挂失业务,所以委托张某代办。张某出具了李某和她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还有李某出具的委托张某代理办理挂失换卡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根据我行的银行卡挂失制度的有关规定,如果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挂失的,可以由代理人凭存款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办理,但是凭证补发必须本人办理。张某不解,认为银行的这种规定过于苛刻,丈夫自身的财产支配权受到极大限制,欲起诉我行,后经过多方的协调和解释,最终双方没有对簿公堂。但这件事引起我的思考,当前需要办理银行卡挂失业务的客户很多,其中不乏客户本人不能来办理的情形。如存款人异地病重,且卡遗失,急需补卡取钱医治;存款人身处异国,卡由家人在使用,遗失了又如何办理挂失……。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而我行现行的银行卡挂失制度没有规定特殊情况下银行卡挂失业务办理的办法。这就造成了如果给代理人办理了挂失换卡业务,可能面临违规操作的处罚;如果不办理,势必僵化银客之间的关系,造成社会的不和谐,此种情况给基层经营行带来了巨大的矛盾。
笔者认为造成矛盾的主要原因是银行卡挂失制度的不完善。当初在制度设置时过多的从防范风险的角度出发,认为银行卡挂失换卡业务风险系数高,所以“一刀切”地要求本人亲自办理。这样的制度规定可以有效防范风险,但是忽略了一些特殊情形,脱离了现实,给客户带来了诸多不便。换句话说,这种制度规定在设置时因为没有考虑周全,存在缺陷性。针对此种情况,笔者认为银行作为服务性行业,制度设置应以客户为中心。对于银行卡挂失换卡业务,应规定一般情况下必须本人才能办理,但如果确因合理的理由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应允许授权代理人办理,但是授权书应明确授权代理人办理银行卡挂失换卡业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为了有效规避银行的风险,可以要求授权书必须经过公证,在确定授权书、代理人与本人身份证真实有效后,且机内预留信息完全一致时方予以办理。这样既给客户提供了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法,也有效规避了银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