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万名老人讲和睦”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万名老人讲和睦”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发扬老龄事业,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和社会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施老联发〔〕2号文件“关于转发《保山市老干部局、保山市总工会、保山市老龄委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万名老人讲和睦”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镇“万名老人讲和睦”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七大,市委二届三次全会和市“三万三讲”活动表彰推进会及县委九届二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着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以点代面,整体推进,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为加快建设更加文明、更加和谐、更加美好的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万名老人讲和睦”活动的领导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我镇“万名老人讲和睦”活动的工作,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正元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刘 青 副镇长、分管民政工作
杨光育 镇纪委书记
成 员:段仕平 镇民政办主任
罗艳波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何林东 镇文化广电站站长
陈志鸿 村支部书记
丁正勇 杨家村支部书记
张自明 永福村支部书记
艾丽娅 民政助理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民政办,由段仕平兼任“万名老人讲和睦”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三、以点带面,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为抓好“万名老人讲和睦”活动的开展,我镇决定把村委会、杨家村委会、永福村委会定为示范点。以示范点的工作来辐射带动全镇此项工作的开展,全面提高农村广大老年人参与讲和睦的积极性。
四、活动时间、内容、方式
(一)活动时间安排。
7月8日至10月20日,历时4个月。
1、宣传发动:7月8日至20日,在此期间召集各村支书、示范点负责人会议,镇党委书记作一次重要讲话。进行粘贴标语广泛宣传,宣传好老年同志积极参与活动,发挥余热,为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使“万名老人讲和睦”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影响带动农村老年人积极参与活动。
2、7月21日至10月12日进行具体活动。
3、10月13日至10月20日进行全面总结,并把具体开展活动情况总结上报县“万名老人讲和睦”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活动内容、方式。
为把此次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不流于形式。首先必须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把加强和谐文化建设,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良好道德风尚进一步弘扬,作为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村支部要认真组织引导离退休老干部、老职工、老年人学习十七大精神的积极性,主动性。一是采取方式是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二是对于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卧病在床和居住在偏远农村的老干部、老职工、老年人,各村要安排专人把此次活动的具体内容及党的十七大学习资料送给他们,把学习情况和体会介绍给他们,让他们能及时学习到十七大精神,感受到组织对他们政治上的关心;三是组织一次在群众中有威望,并有一定政治、经济、文化知识的老干部、老职工给学校师生、社会青年、农村群众讲革命传统、致富思路、农业科技等知识,积极参与经济社会文化建设;四是引导组织广大老年人积极主动调解家庭、邻里、村寨纠纷,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整治村容村貌,争做和睦关系的“调节剂”,促进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五、相关要求
各村、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万名老人讲和睦”这一总体目标,高度重视“万名老人讲和睦”活动开展,把此项工作纳入各村的总体工作,统筹安排,抓好落实,是各村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负总责,副支书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在活动中要与农村正在开展的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新农村建设以及“文明村”、“十星级文明户”、“平安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构建活动平台,推动“万名老人讲和睦”活动向横向拓展、纵向延伸;三是各村要加强此次“万名老人讲和睦”的痕迹管理工作,并上报有一定价值的信息材料不低于1篇;四是要制定“万名老人讲和睦”的具体措施、方案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五是要组织一次督促检查,把此次活动纳入对村干部的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