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全市万名干部回村庄携手建设新农村活动的意见
开展全市万名干部回村庄携手建设新农村活动的意见
为了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万名干部回村庄携手建设新农村活动。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重要意义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历史任务,是加强“三农”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为了确保全市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而开展全市万名干部回村庄携手建设新农村活动,必将有力地体现各级党委、政府加快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和意志;必将有效地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必将有利于知情的人办知情的事,帮助基层解决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必将发挥出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出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明确主要任务
鉴于干部回村庄参加新农村建设的有限时间、精力和条件,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协助村党支部搞好宣传发动。要通过召开各种会议,走村上门串户,发送宣传资料,举办文化活动、典型报告演讲,刷写标语口号等多种形式,宣传中央1号文件精神,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历史背景、科学内涵和目标任务,宣传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特别是“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的基本原则等,努力营造建设新农村的浓厚氛围。
2.协助村党支部搞好规划编制。要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重点指导好三个方面的规划:一是产业发展规划。要以发展壮大传统产业为基础,突出壮大主导产业;要注意发挥各地优势,突出培育特色产业;要在稳定发展种养业的同时,突出发展二三产业,努力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进程。二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包括水、电、路、讯、文化、教育、卫生等建设内容。三是村庄整治规划。包括“三清三改”中该清理的怎么清理,该改善的怎么改善,该保留的怎么保留,该扶持的怎么扶持。
3.发动直系亲属模范带头。要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目标,发动直系亲属带头发展生产增收致富,带头参加“三清三改”,带头树立文明新风,带头参加村庄的各项公益活动。
4.组织发动群众每年办好一件以上新农村建设的实事。至少办好一件以“三清”为主要内容的实事,使村民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5.协助党支部搞好组织协调工作。如协助村里开发包装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协助引导本村在外工作和务工经商人员支持本村建设;协助按照“一事一议’’要求动员群众投资投劳,发挥主体作用;协助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用好项目、好环境吸引客商到本村开发建设;协助指导建立村民理事会,帮助他们做好资金筹集管理、开发建设项目;协助解决新农村建设实施中的矛盾和问题等。
三、把握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支持本部门本单位的同志到村庄参加新农村建设,在工作条件和时间安排等方面提供方便。回村庄的同志要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扎扎实实开展工作。 %268226; “
6.人员要求。参加活动的人员为全市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中的三方面干部:(1)出生地在水州的干部;(2)虽然不属籍但成长地在的干部;(3)既不属籍也不在成长,但现在工作的干部。各级有办点示范任务的同志,既要回出生地或成长地或工作地的村庄参加新农村建设,又要办好党委、政府安排现在工作单位要办的示范点,不得顾此失彼。
7.时间要求。按照“单位统筹安排,不影响本职工作和分期分批回村庄”的要求,今年5月底前,应回村庄的干部都应安排7天时间食宿到村工作。5月底后,原则上利用周末时间和节假日下乡回村,平时工作日照常上班。
8.纪律要求。回家乡参加新农村建设的干部要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尊重基层干部,尊重村支“两委”,听取群众呼声,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靠当地村支“两委”开展工作。要严格做到“六不”,即不影响单位的正常工作,不代替村支“两委”的工作,不大吃大喝劳民伤财,不在单位带钱带物,不在单位摊钱摊物,不参与有损干部形象的各项活动。回乡工作时间的有关补贴由各单位按规定解决。
四、加强组织领导
9.活动在市、县区(场、管理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日常工作由各级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回村干部的组织管理和考核,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业务工作的指导,宣传部门负责活动成效宣传,各级党委、政府的办公室要负责做好协调工作。
10.活动按照“统一部署,分级组织,以县(区)为主”的原则,在市、县区两级同步进行。市直单位要以县区(场、管理区)为单位确定一名牵头人和一名联络员(名单附后),其职责是:确定各村牵头人,加强上下工作协调,搞好督促检查。各县区(场、管理区)也应确定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上下沟通,为回村庄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方便。
11.活动实行半年一小结,一年一考核,群众打“收条”。每半年由各级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一次,包括干部回村庄时间、所做工作成效、群众满意度等内容,由村党支部填报回复。每年以村为单位写出工作总结并经当地村党支部签署意见后,分别报送当地县区(场、管理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组织部、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后报市委、市政府。回乡干部个人每年年终也应写出工作总结报送所在单位。
12.活动开展过程中,各级督查部门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反馈信息。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回村庄干部的跟踪考察,把回村庄工作的业绩作为年终考核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各级新农村建设领导小册子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经验,认真推介典型。通过各方面的努力,确保万名干部回村庄携手建设新农村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