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事迹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2/7/10

司法机关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第2页

一名共产党员,就要时刻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为一名司法干警,心里就要时时装着辖区百姓;做为一名司法所长,就要处处起到表率作用。20 多年来,我时时处处严于律已,下乡查办案件从不吃招待饭,不吸招待烟,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以实际行动维护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树立了司法干警的良好形象。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我的内心深处,我深感对不起家庭,对不起爱人,对不起孩子,自己是一 位不称职的丈夫,不合格的父亲。爱人和孩子也经常抱怨,但我认为:自己的“小家”受点损失没什么,“大家”的工作却一定要做好,做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就是要舍“小家”顾“大家”,就是要“个人”利益服从“组织”利益,对得起党和人民,对得起所热爱的司法事业,对得起镇4万多父老乡亲。
各位领导、同志们,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虽然艰辛,但伟大又光荣,它没有惊天动地的业绩,没有炮火连天的战功,没有出生入死的考验,也没有攻克科学尖端的荣耀,它就像大海里的一滴水,像荒原的一棵草,像二十品芝麻官,我也要为之辛勤的耕耘,默默的奉献。我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岗位上奋斗了二十多个年头,没有获得一官半职,也没有捞取一点私利,更没有人半夜送礼品、送红包,但我的精神是富有的。党和人民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给予我比官帽、比金钱、比物质更至高无上的荣誉。1992年、1994年、1998 年三次被市司法局记个人三等功,1995年被河南省司法厅、人事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同年又被省委办公厅、省**局评为全省**系统先进个人;“一五”、“二五”、“三五”普法工作中,被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评为普法工作先进个人;连续被市司法局、被市司法局评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4月被评为市唯一一名“全国人民满意的司法助理员”,光荣的参加了表彰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受到罗干等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接见,同年10月被国家**局授于**战线辛勤工作25年荣誉称号,元月又被市评为首界“绿城卫士”;同年10月又被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又被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分别评为司法行政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被市司法局树为岗位标兵;同年被市文明办评为职业道德十优标兵和市文明市民。河南电视台、电视台、河南法制报、法制报等新闻媒体也先后对我的事迹进行了报道。但是,成绩只能说明过去,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使命艰巨,任重道远,我要像雷锋同志所说的: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我愿做一滴水、一棵草、一位无名小卒,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安居乐业,为构建和谐社会,奉献、奉献再奉献,永葆共产党员风采。
最后,祝各位领导、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心想事成!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