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委五五普法先进事迹材料

事迹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3/1/5

区农委五五普法先进事迹材料


大力开展农业普法工作,切实提高农民法律素质

我委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上级普法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使普法工作服务于科学发展观在农业系统的全面贯彻落实,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农村和谐进步。特别是发挥农业部门工作贴近“三农”的优势,努力做到五个结合,切实增强普法效果。

一是将加强农业系统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与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我委在加强对农业系统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把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放在突出位置。每年都要开展30多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尤其是通过对委系统普法骨干和各乡镇普法骨干的培训,辐射带动整个农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依法行政意识,也使广大农民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学会了依法维护自身权利,提高了依法进行农业生产和农业经营的能力。

二是将重点法律的宣传普及与其他法律的宣传普及相结合。通过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两部关系我国“三农”工作的重要法律,来带动《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使这些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深入各级干部和农村千家万户,在全社会营造出“关心农民、关注农村、支持农业”的良好氛围。

三是将传统形式与现代手段相结合。法制讲座、法律培训、法律咨询、送法下乡等是我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在提高农业系统普法效果方面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我委还不断创新法制宣传的新方式和新形式,发挥农网、电视、广播、报纸等现代传媒的优势,充分发挥农业法制宣传网站、农业“12316”服务热线、农技“110”、农业科技入户直通车等法制宣传教育的辐射作用。

四是将法制宣传教育与农业系统的各种培训计划和培训工程相结合。我委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村沼气推广项目培训以及农业技术推广等项目,与各培训基地、培训机构协调,对培训科目进行微调,穿插一些涉农法律法规和中央1号文件等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将农业普法工作作为一根重要的线索贯穿始终,对参加培训的农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五是将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由于我委系统承担种子、农药、肥料质量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等重要职责,因此注重把农业普法与农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学以致用。同时,我委还积极探索全面推行农业综合执法,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继续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开展毒鼠强的专项治理、继续推进高毒、剧毒农药的全面查禁工作。特别是我委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措施得力、宣传到位、行动迅速,提前完成了省市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顺利通过省政府检查组的验收,并被评为全市先进单位。由于将法制宣传工作融入各项农业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了普法促进执法、执法带动普法的良好互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