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社纪委书记工作述职报告
联社纪委书记工作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述职人,男,现年41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联社纪委书记、副监事长,主管联社的稽核监察和安全保卫工作。任职以来,我严格按照监事会职能、职责和分管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参与经营决策,有效控制案件和风险的发生,促进联社各项业务的稳健发展做了一些应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强化制度建设,努力提高监事会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监事会是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中重要且不可或缺的机构,职能的充分发挥对农村信用社的正常、合规运行起着重要的作用。我作为监事会的负责人,在日常工作中把加强监事会的自身建设、履行监督职能、提高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当作大事来抓。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不断规范监督行为。健全的制度,是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前提和保证。因此我不断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强化制度建设,规范监督行为。先后制订和完善了《监事会工作制度》、《理事、监事、高级管理层成员绩效评价办法》、《理事、高级管理人员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实施办法》、《信用社工作人员廉政监督卡制度》、《稽核工作问责制度》、《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内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从而使稽核监督检查有章可循,查处问题有据可依,为规范业务行为、加强员工管理、实施公正监督,提供了制度依据。二是坚持业务学习,全面提高监督能力。,针对监事会成员以及内控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亟待提高的实际采取了相关措施:1、充分利用召开理、监事会的机会,集体组织监事会成员认真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文件精神、学习金融业务知识,努力变成行家里手,把握工作主动权。2、组织专业培训,7月份,组织全体稽核、保卫人员参加了省联社湘潭办事处举办的农村信用社稽核保卫人员培训班,通过培训,使联社的专业监管人员在新形势、新要求下对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方向、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执行“三会”制度的严密性等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依法、合规监管能力和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稽核监督业务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3、合理进行工作分工,6月份,联社监事会新班子成立后,针对每一位监事现有的职业特点,明确了各自的岗位分工,促进了各项检查监督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三是摆正位置,正确处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管理权、经营权和监督权相互分离、相互制衡、协调运转。监事会与理事会、经营班子及各职能部门既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是互相监督、相互配合、互相支持的关系。在工作实践中我严格遵循“三会”分设,“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要求开展工作,与班子成员团结一心、目标一致,但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做到工作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一切从班子团结、顾全大局出发,在重大问题处理上,实行以理事会、监事会、主任办公会为运行基础,理事长、监事长、主任为运行纽带的“三长一会”联席会议制度。日常工作也时刻注意不干预理事会、主任的管理决策和经营活动,充分尊重理事会和经营管理班子的决策权和经营管理权,建议和意见通过正当渠道沟通,相互探讨来解决。同时忠于职守、办事公正、实事求是,原则性强,有效地推进了监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监事会的工作质量和效率遂步提高。
二、认真履行职责,有效控制案件和风险的发生
作为纪委书记和分管纪检监察和安全保卫的联社领导,我深感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有效控制案件事故发生的重要性和防化经营风险的必要性。因此我在工作中根据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在服从、服务全局工作的前提下,主动增强责任意识、内控意识、监督意识和风险意识,充分利用稽核监督平台,加大稽核检查力度,运用稽核检查和纪检监察手段认真履职。
1、认真组织开展稽核、综合检查,落实各项案防措。一是转变稽核观念,及时将监督关口前移,稽核部门负责人参与了联社审贷会议,对审贷会的权力运作过程和决议形成过程进行监督,有效防范新的风险发生,实现由事后监督向事前防范、事中监控转移;二是改进稽核方法,加大现场稽核检查力度。增加对业务传票检查、进行上门核对、跟踪检查贷款大户、召开有关座谈会等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发出预警信息;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开展稽核、安保工作综合检查和治理商业贿赂:①先后对潭市、望春门等4家信用社进行了综合性全面稽核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经济处罚;②先后组织力量对36名信用社班子成员和2名辞职人员进行了离任稽核;共落实责任贷款38882万元,查处违章放贷57笔,金额177万元;③投资150多万元完成了对十二个营业网点的安全设施达标改造。④全年同保卫部一道利用白天或晚上对全辖61个营业网点开展了11次安保综治检查和30多次守库、值班、库存现金管理突击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份,处罚违规责任人(次),罚款金额元;⑤组织各信用社进行了治理商业贿赂和反不正当交易行为。根据省联社()2号文件关于《银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对24个社(部)开展了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检查评估工作。制订了《湘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廉洁自律“八不准”》,建立了信用社员工廉政监督卡制度,并在有关媒体公布,随时接受广大客户的监督;为建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长效机制做了积极有效的工作。四是实行稽核监察、安全保卫检查资源共享,在每月定期召开的社务会议上,我及时把稽核监察、安全保卫检查情况向人力资源、计划信贷、财务和风险管理等部门通报检查情况,提出规范性意见,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对问题督促整改,开创了稽核专门监督和部门分工监督相结合、齐抓共管的监管局面。
2、强化纪检监察职能,积极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
(1)严肃处理各类贷款违章违纪行为。8月下旬,我在工作调研中听到不少同志反映:联社以前对贷款方面的违章违纪问题处理较轻,相关责任人的认识没有提高,还款主动性差,信用社的不良贷款清收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调动,影响了全辖违规贷款和不良贷款的清收。针对这一情况,我立即组织和指导联社稽核监察部查阅有关历史资料,分析具体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形成专题报告,向党委会提出了对冒名贷款的二条处置意见并得到了实施:①对原代办员经手发放的冒名贷款,问题严重的由联社会同湘乡市公安局经侦队配合信用社对冒名贷款进行清查处置,首先是收回货币资金,其次是落实债权,第三是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②对信用社员工发放的冒名贷款采取三条过硬措施:一是联社于7月16日分别对有冒名贷款的员工发出了整改通知书,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处理意见。二是联社稽核监察部代表联社分别找责任人进行了谈话,动员他们积极落实和归还贷款。三是由责任人写出承诺书,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处置解决冒名贷款问题的,一律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清理出信合队伍。通过一系列措施,冒名贷款落实处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截至12月31日,共收回冒名贷款83万元,利息22万元,落实债务310万元,其中25名信用社信贷员发放的冒名贷款已有12人落实了债务,金额207.34万元。
(2)坚持执纪办案,严肃查处各类案件和**问题。对信用社出现的各类问题,我都亲自顾问,严格把关。先后指导查处了周贵军、龙和平、张映林、周建桥、刘阳初等5人的违法犯罪案,在查处后依法判刑的1人,刑拘4人,其中开除公职一人,解除劳动合同一人,及时有力地打击了各类违法乱纪行为。对接到的13件群众**和举报问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调查、实事求是的处理,为我市信用合作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3)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预防案件和风险的发生。在开展反腐败斗争中,坚决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针对当前员工队伍中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对反腐败实行惩防并举、防范风险于未然的改革。在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之后,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我及时向党委会提出要求并得到批准于10月21日组织全市信用社的正副主任、分社主任,信贷内、外勤人员和联社全体机关员工共260多人倾听了湘潭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刘向军同志的关于转型期金融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的法制警示教育专题讲座,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和案件预防向纵深推进。
(4)加强稽核、保卫队伍建设。为加大对内控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建立一支强有力的稽核、保卫队伍,根据办事处的指示,联社通过考察、考核每社配备了一名驻社稽核人员,解决了我联社稽核队伍严重缺编的问题。同时,城区社本部配备了专职保安,为有效地防控事故的发生配齐了队伍。
通过努力,全辖去年全年实现了安全无事故,各项管理工作朝着良性循环的轨道迈进。
三、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全力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1、积极做好信用社联络员的监管及取消工作。首先,联络员未取消前,根据《湘乡市农村信用社业务联络员管理办法》在联社的工作会议上作专门安排布置,进一步强调规范联络员的工作行为。其次,严厉查处联络员的问题。先后对周建桥、张映林、刘阳秋等有经济问题的联络员毫不手软的移送了司法机关立案查处。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我与稽核监察部、月山信用社负责人一道通过与受骗闹事的村民对话做工作和采取千方百计的措施先后十数次跑月山、长沙,历时四个多月,落实处理了周建桥诈骗村民资金40多万元平息了月山的事态,共挽回涉及三个联络员的经济损失60多万元。第三,认真做好了联络员的取消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联社决定,要我主抓联络员取消工作,接受任务后,我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取消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出台实施方案,向各级、各部门汇报。12月7日,联络员集体到联社来要求解决社保,我虽然动完手术只有20来天,但我还是捂着伤口、隐着疼痛赶到联社耐心细致的解释和说服,作集体答复。12月10日对外宣布全部取消信用社联络员后,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和全市信用社员工特别是部室、信用社主任的共同努力,目前已基本稳定,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