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副局长2014年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
述职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4/12/10
司法局副局长2014年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
2014年,在地委、行署和局党组的领导下,本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分管的法宣、法律援助、公证、财务、总支党务及其他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廉洁自律、思想品德情况报告如下:一、认真参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文献,习近平总书记、张春贤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央、自治区、地区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会议、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自己在政治坚强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照“三严三实”和“四强”干部的要求,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和政绩观、权力观、世界观等方面进行了剖析,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整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我深刻的认识到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敢于发声亮剑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职责和担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我提高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认识,增强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为今后忠实履行职责,做“四强”干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认真履职,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以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目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规范行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开展了百场法律宣讲、百场法律咨询、千名“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工作组成员送法制宣传资料进万家等一系列范围广泛、内容全面、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严打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注重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在8月19日召开的自治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场会中,地区作为全疆三个经验交流发言地州之一作了经验交流发言。二是深入推进“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着力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较好地发挥了法律援助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有力地维护了各族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司法行政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截至10月底,全地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00余件。三是加强公证管理工作。在公证行业开展了公证质量评查活动,组织完成地区公证质量自查、交叉互查以及迎接自治区公证质量互查工作,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了公证法律服务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设置了办理公证业务咨询第一人制度,规范了办证程序,进一步扩大了公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今年全地区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500件。四是多次深入基层进行调研,了解基层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五是认真负责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严格遵从合法、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目前建设项目已进入装修阶段。六是认真履行机关总支书记的职责,研究部署、指导开展机关党建工作。
三、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做到廉洁自律
严格按照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认真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其他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严格按照地区关于副职领导主管财务、正职领导进行监管的双向监督的规定,认真履行财务审批职责。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坚持财务公开,严格按规定办事,执行一般经费开支分管领导审批,重大经费开支党组集体审批制度,在审批、核报有关经费支出和票据时,坚持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严格把关、严格审批,削减不合理开支,把相关业务支出控制在合理范围,为业务工作开展提供规范、合理的财务装备保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项规定“、地区“十二项规定”,严格执行在公务接待、公车使用、承办会议、外地出差等方面的规定,没有利用职权为自己的亲朋好友说情,违章办事,没有用公款请吃请喝,没有在单位报销过个人开支的款项,没有收受过他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上下班没有公车接送,节假日没有公车私用。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一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理论学习的深度不够,系统性不强;二是解放思想不够,工作创新方面尚需进一步加强。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