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监察室2014年上半年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4/11/3

人社局监察室2014年上半年述职述廉报告

根据县人社局文件精神,按照本科室的工作职责要求,紧紧围绕局中心任务,认真履行职责,攻坚克难,全面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有关履职廉政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4年上半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1、配合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自查自纠迎查工作。
2、报送纪检信息14篇,序时完成纪检信息报送工作。加强纪检监察文件登记工作。对全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进行了监督督查。组织全系统认真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专题学习活动。
3、完成了社保基金决算汇编工作。组织编制上报完成2014年社保基金预算。
4、1-6月份批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306人。审批抚恤待遇30人。审批符合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生活费7人。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11人。配合供销社纺织厂破产工作,对其所属202人工龄认定进行相关政策解释。受理工伤认定58起,结案37起。对申报支付的社保基金及再就业资金认真审核;接待来访、咨询1500余人次。调查答复**件13起。
5、配合县医保中心、卫生局、药监局等单位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年审及定期检查工作并进行医保政策宣传;配合市局搞好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情况调查;配合市局按照文件精神,做好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自查工作。配合军转办做好企业军转干社保政策解释工作。配合社保局做好调待工作。
6、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理念。
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及效能建设情况
坚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十八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在工作和生活上严格遵守党纪政纪,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局党总支组织的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的廉政教育活动,切实落实“十项规定”“五条禁令”“三项规定”等效能建设制度。深刻认识到效能建设的目的是“为民”,积极践行“我负责、我来办、马上办”的优良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三、存在的不足及努力方向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一是对党的方针政策学习不够深,二是工作中还存在急躁情绪,三是协作意识尚需加强。为此,今后工作中一是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自觉执行党风廉政规定的自觉性。二是认真履行好职责,多向群众学习,进一步提高个人修养水平,严格要求自己。三是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换位思考,积极配合协作,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做出应有的努力。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