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测绘地籍年终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年测绘地籍年终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国土资源服务。我县测绘地籍管理工作也发挥了基础和保障作用,科学有效地为我县国土资源管理服务,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等方面也取得较大的成效。
一、启动第二次全县土地调查县局提请县政府成立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落实我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成员,编制我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含经费预算及年度经费预算),依据政府采购法,实行项目监理制,编制标书,拟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项目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调查研究镇、村、组如何配合和协调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做好实地调查前的技术准备工作。
二、做好本年度的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按时完成土地变更调查,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及坑塘水面10月10日上报,易地补充耕地15日上报,变更调查数据25日上报。参与国家级项目岔河沿湖片土地整理项目的验收,并及时做好权属地类变更。
三、处理权属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照土地确权的有关法规,及时调解处理高涧窑场、高涧玻璃厂水泥制品厂、仁和镇陈向村大团圩与七一圩之间、朱坝砖瓦厂等土地权属纠纷六起,协助县林牧局、县水利局、朱坝镇调处浔河堆上的林权纠纷,协助共和镇调解共和村两户宅基地权属纠纷,协助西顺河镇处理王业志与镇农业中心土地权属争议,实地确定浔河套闸与高良涧镇浔河村十组土地权属界址线。在春节前按县统一要求,到各镇开展**稳定工作。遏制了因土地争议而引起的群众上访,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进一步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县局提请县政府成立县土地权属争议调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对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的领导。提请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县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必要时实施该预案;做好土地复垦开发整理的土地权属管理工作。
四、做好土地调查登记发证工作,服务广大公众至11月15日共办理土地证书计2435本。国有土地证1999本,其中国有出让证1601本,国有划拨证392本,授权经营证6本。抵押他项权利证282本(含县粮食系统24宗地抵押到期再抵押)。集体土地使用权证154本。做好土地登记外业调查工作,完成县供电系统土地登记的土地权属调查25宗,县农行系统股改前土地登记土地权属调查3宗,县信用社系统土地登记权属调查8宗,交通局黄集、东双沟、三河、蒋坝车站土地调查。筛选可抵押土地,协助县城市资产经营公司增资。办理钱码岛1、2号岛土地使用权变更。进一步健全土地登记制度,10月1日物权法实施后,除继续实施和完善原有土地登记制度外,新设立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公告登记制度;完善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制度;推行土地登记自我举证制度。及时整理装订地籍档案,将1500宗地850卷地籍资料整理装订归档。
五、完成测量标志维护内外业工作,为测绘工作提供基础服务我县作为市局测量标志维护试点单位,市局于12月8日在我县召开测量标志维护工作现场会。整个测量标志维护工作于10月10日开始,4月10日结束。维护水准点62点、三角点19点。9月11日,县局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全县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登记发证工作,局分管领导带队去省市驻洪单位逐点落实委托保管和土地他项权利事项,测量标志登记发证工作于10月底在全市率先结束,受到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的表扬。全县测量标志控制点81点56个点位,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35点位,发放土地他项权利证的21点位。聘请测量标志保管员56名,并发放测量标志保管员证。
六、为规划修编、耕地占补平衡等提供地籍基础资料配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础资料收集工作,提供各镇未土地总面积、农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未利用地面积等,为规划修编提供73幅89张(含水面)图纸。为批次征地农转用报批提供土地权属、地类报审材料。迎接国土资源部对我县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抽检,做好、建设用地、土地复垦整理变更调查情况汇报。配合县规划局进行城乡挂钩调查。配合县农普办农业普查,提供农用地数据。六、形式多样,开展8.29测绘法宣传日宣传工作请县政府、县局领导在通讯上发表署名文章,在县城、集镇主要街道悬挂横幅,在世纪广场大屏幕播放宣传标语,在县新华书店门前设立咨询台,并举办有奖猜谜活动,宣传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受到省测绘局、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的表扬。
七、自编教材,开展地籍业务培训工作自行编写培训教材,分别举办物权法与地籍管理、测量标志土地登记发证、第二次土地调查培训班。
八、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公共利益需要和旧城改造服务依法收回金莺花园西侧麻访厂、东双沟敬老院、世纪名都南侧、岔河农经站宿舍办公楼,岔河敬老院等国有土地使用权。协助县政府收回惠民家园内县建行、蒋华林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〇〇八年测绘地籍工作计划
一、开展第二次全县土地调查二〇〇八年测绘地籍工作的重点是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在全市于11月~12月统一完成数字航空摄影的同时,首先完成项目招投标,拟于11月~1月择优选取项目监理单位和实施单位;
二、是完成技术设计书,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于12月~2月完成《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设计书》,并报市二次调查办审核、省二次调查办审批;
三、是由实施单位于11月~3月完成基础控制测量;
四、是由项目实施单位于3月~5月完成像片控制测量及制作正射影像图:
五、是县国土资源局、县二次调查办组织监理单位、实施单位、各镇二次调查办、各国土所、有关村(居)组于3月~5月外业调查试点;
六、是于3月~4月在全县开展农村土地调查;
七、是于3月~底在全县开展城镇土地调查。
二、进一步健全土地登记制度除继续实施和完善原有土地登记制度外,新设立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公告登记制度;完善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制度;推行土地登记自我举证制度。
三、及时调查调解土地权属争议
一是对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管辖权有合理的划分。对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向镇政府申请受理和处理,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未经当事人协商和镇政府调解,县局、县政府不予受理。
二是要求集体经济组织推选土地权属争议调处代表。
三是做好土地权属争议的申请、受理、答辩、举证工作。无论申请、答辩,都要提交证据和提供证人。引导争议双方用事实和根据说话,按民事纠纷“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引导双方举证。
四是在争议双方申请、答辩、举证的基础上,国土资源部门开展核实调查和补充调查。
五是力求通过协商调解解决争议,谨慎下达处理决定。
六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准备工作。按时完成本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及时完成土地变更调查。
五、开展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请县政府、县局领导在通讯上发表署名文章,在县城、集镇主要街道悬挂横幅,在世纪广场大屏幕播放宣传标语,在县新华书店门前设立咨询台,并举办有奖猜谜活动。
六、做好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审核开展征地、农转用、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集体建设用地、农民宅基地、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涉及的勘测定界工作、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审核工作。
七、开展公共利益和旧城改造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工作。
八、做好测绘地籍业务培训和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