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局工作总结暨工作计划
档案局工作总结暨工作计划
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重要的一年。一年来,县档案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州档案局的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州委、县委全会精神,继续坚持“依法治档、科技兴档、强化服务、发挥效益”的档案工作方针,按照科学发展、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的要求,团结全体干部职工,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务县委、政府工作大局,努力开创“十一五”期间我县档案工作新局面。在全县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档案法制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档案安全保管及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档案事业有了较大进展。
一、工作回顾
(一)认真实施“四项制度”,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县档案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实施四项制度相关文件精神和县行政机关推行四项制度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职工会、支部会进行学习,使每个公务员充分认识实施“四项制度”的目的、意义。按照《县开展学习宣传贯彻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一是成立县档案局“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并认真落实,定岗定责,责任到科室,做到机关职能清、科室任务明、个人责任实。制定切实可行“四项制度”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并要求每个公务员认真贯彻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制等制度;三是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和在本机关内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本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各科室的岗位职责、办事程序、档案馆查阅控制档案制度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行政问责办法》、《限时办结制》、《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行政机关问责事项》和《行政机关问责方式》等制度并认真执行和遵守,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做到办事公开;严格执行法定时限,按规定时效办理有关事项;履行8项工作承诺,规范服务行为,按公开承诺办理工作业务有关事项。认真贯彻县政府办公室关于严禁在上班期间上网炒股玩游戏的通知精神,若发现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打扑克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立即对当事人进行问责。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公务员都制定出自己遵守四项制度的措施和办法,推进各项制度在我局的实施,切实做到熟知“四项制度”,遵守“四项制度”,落实好“四项制度”。
依照《效能监察目标责任书》、《公务员法》和四项制度的要求,紧紧围绕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好公务员的良好形象,强化服务态度,规范行政行为,建立健全有关效能建设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工作效率来开展工作,以检查完成工作任务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做到主动服务不推诿、协调服务不扯皮、高效服务不拖拉、廉洁服务不设卡,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四项制度”的落实并得到有效执行,机关作风明显好转。
(二)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
按照中共县委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意见》(弥发[]14号)和我县“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动员大会精神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把大讨论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在加强学习和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并查找领导班子个人及支部和股室存在的问题,深入讨论和思考如何干事创业,围绕“依法治档、科技兴档、强化服务、发挥效益”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为县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的目标,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积极主动把档案工作融入经济社会的建设中,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深入讨论和思考如何积极探索档案服务工作新渠道、新方式和新措施,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积极为社会各个层面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和档案文化服务、为构建“和谐”服务。使“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成为全局党员和干部职工的共识和行动,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增强居安思危、干事创业、改革创新、敢闯敢拼、奋勇拼搏、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意识。把握“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是这次大讨论活动的主题。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弘扬与时俱进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我们的目标任务、各项措施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努力推进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加快全县档案事业的发展。
(三)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云南省档案条例》,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法治水平
1、抓好《档案法》和新修订的《云南省档案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和新修订的《云南省档案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为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云南省档案条例》。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县司法局、县档案局联合转发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档案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云南省档案条例》的通知(弥档联[]1号),认真抓好新修订《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和依法治档工作,推动全县档案事业快速发展。
2、在全县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云南省档案条例》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加大《档案法》和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乡镇开展灵活多样、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云南省档案条例》活动。县档案局利用发放《云南省档案条例》学习宣传材料、宣传挂图和在街道上悬挂张贴宣传标语以及利用各种会议和档案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对《档案法》和新修订的《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学习。共发放新修订的《云南省档案条例》学习宣传材料、宣传挂图和宣传标语288份,保证重点宣传对象人手一册新《条例》学习宣传材料,重点宣传单位悬挂新《条例》宣传挂图,大力扩大新《条例》宣传贯彻的社会影响。以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为动力,抓住新《条例》实施契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和档案专兼职人员等重点对象和机关、企事业等重点单位的宣传,努力提高档案普法的社会效应。
3、认真组织开展《云南省档案条例》知识考试。县档案局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组织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专兼职档案人员和档案局馆全体干部职工,一共260人积极参加了《云南省档案条例》知识考试。通过开展档案法制知识考试活动,增强了全县领导干部、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和档案专兼职人员的档案法制意识,提高了档案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管理能力,使档案管理人员做到依法治档、依法管档,不断提高档案依法行政水平。
(四)档案基础业务工作开创新局面,“六项工程”建设迈出新步伐
按照《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等相关要求,加强全县档案业务监督指导,使各类档案达到规范化管理标准,使机关档案工作规范有序,做到整理规范、管理科学、有效服务,推动了档案基础业务建设,促进了各类档案室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和现代化管理。
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档案局近期发布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机关档案工作的基础业务规范。到目前为止,县档案局共审批26个单位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年内,县档案局分别到县科协、县法院、县国税局、县人行、县气象局、县林业局、县改制企业火炮厂等单位和13个公安派出所,进行档案规范整理业务指导,使以上单位档案达到规范化管理。在此基础上,努力抓好党政机关档案室“星级”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县党政机关档案工作规范管理的整体水平,更好地为机关工作和我县经济建设服务。按照《云南省党政机关档案室建设验收办法》及验收标准,对我县申报星级标准或转星升级的单位做好的各项基础业务建设指导工作,使各类档案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并采取各种措施,积极推进档案工作“六项工程”建设:一是做好宣传工作,二是抓好业务培训,三是进行档案星级建设试点,为全面开展档案室星级建设树立典型,积极开展家庭建档工作,建立家庭档案519户。,全县13个公安派出所、中行县人行、县国税局、县气象局等16个单位档案室建设顺利通过“五星级”标准考评验收,档案工作“六项工程”考评验收取得新进展,进一步推进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由于档案工作成绩显著,档案事业有了较大进展,县档案局荣获云南省档案工作集体三等功,受省人事厅、省档案局表彰。
(五)办公和档案保管设施设备条件得到改善,档案管理保护达到新水平
加强档案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档案库房管理、保密、消防、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配备了计算机、多功能数码复印机、数码摄像机、刻录机、移动硬盘和电子声像防磁柜、高效活性氧消毒防霉杀虫灭菌机、去湿机、温湿度计,装备了铁皮档案箱、密集架、安全防盗门等办公和档案保管设施设备,进一步改善了办公和档案保管设施设备条件。定期对库房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更换投放防霉杀虫药,努力做到防火、防盗、防虫、防霉、防光、防尘、防潮等,使库房符合档案保管的“十防”要求。使档案的管理更加科学,档案的安全更有保障,档案管理和保护工作的整体水有了大幅度提升。
(六)档案资源建设和档案利用服务工作取得新成效
馆藏档案123个全宗,50218卷,资料6604册。目前,已初步形成门类齐全、内容丰富、载体多样、配置合理、管理科学、有特色的档案资源建设格局。充分发挥馆藏档案资源优势,强化档案馆服务功能,积极主动地为社会提供服务,热情接待来馆查阅人员,接待查阅人次539人次,提供利用档案814卷次,摘抄复印1025页。为领导决策、为机关各部门、为广大人民群众,为工作查考、制定规划、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处理社会矛盾、修编地方志以及部门志等各项工作提供大量翔实的档案资料,发挥档案的历史凭证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