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营经济法律服务中心年度工作总结
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5/11/21
市民营经济法律服务中心年度工作总结
一、201年度的工作201年,我市民营经济法律服务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在市工商业联合会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大局,全力为民营经济在生产、经营、经济活动、社会活动中保驾护航。
1、全面做好民营经济法律顾问工作。聘请六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及安徽皋兴律师事务所两位主任律师为我中心常年法律顾问,并健全完善了法律援助机构内部工作机制,业务指导机制,对涉及民营企业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重要事项,影响民营经济稳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法律咨询、决策和论证等作用。进一步落实、规范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咨询工作,围绕民营经济生产、经营、经济活动、社会活动、用工制度等各个方面,全面提供快速、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律指导,领导和鼓励法律顾问积极介入民营经济发展建设主战场。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印制民营经济法律服务调查问卷,走访、了解民营企业在法律法规方面的需求,将民营企业在法律服务方面出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组织相关专家解答并编印成册,印发到各民营企业,供他们随时参照,方便企业。201年市民营经济法律服务中心组织法律顾问深入市直及县区具有规模的、关乎民生的企业走访、调研27家,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咨询会、研讨会30多场次,接受民营企业电话咨询230多人次,从法律服务的角度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强化对民营企业的法律法规培训。201年是“五五”普法总结验收的关键一年,为扎实开展法律进民营企业活动,不断提高全市民营企业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深入开展以民营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有利于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201年10月13日,市民营经济法律服务中心,邀请了市建筑业协会、市计量协会、市浙江商会共同参与,在六安市委党校举办了首期500家民营企业法律法规培训班。市工商业联合会宋勇副主席出席了培训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处调研员、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专家库专家、高级工程师、市计量协会会长李忠同志就质量技术监督相关法规目录进行了电教授课,市工商局注册登记局局长法学硕士金陵同志、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律师彭军同志、安徽皋兴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杰同志分别从“熟悉了解工商法律法规,企业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企业如何防范劳动用工法律风险”、“民营企业如何利用合同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结合大量的事例,为民营企业上了一堂既有针对性又有实用性的法律课,受到参训企业家的一致好评。为扩大宣传教育面,市民营经济法律服务中心将首期民营企业法律培训班材料汇编560册,发放给民营企业,以便民营企业在今后的生产、经营、经济活动、社会活动等工作中充分掌握和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进一步为六安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对民营经济发展的调研工作。201年,市民营经济法律服务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大局,针对民营经济法律顾问在走访、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民营企业发展状况调研工作。11月22日,市民营经济法律服务中心、市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合会共同邀请市领导及市级老领导对安徽庆发集团进行了视察、调研。安徽庆发集团自1986年创办以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以及霍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在各级各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相助下,从当初的家庭作坊发展到拥有33个分、子和控股公司,资产从当时的3间破草房、元贷款发展到年产质18亿元,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出口创汇达到5000多万美元,上缴税金4000万元的具有规模的企业。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诸如:民营企业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不够健全,可以说,到目前为止,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甚至还不是一个完整的法律概念,对民营企业的界定标准也很不统一,这明显不利于民营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缺乏平等竞争的权利,由于我国经济发展长期依赖于国有经济,无论是从行政管理者的政府层面还是从既得利益者的国有企业来说,往往过于强调对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的权利保障和政策倾斜,而忽视民营企业平等的竞争权利;民营企业的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现象时有发生等。为此,市民营经济法律服务中心打算近期就安徽庆发集团考察、调研情况专题报告市委、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相关领导,以便为政府指导、决策、鼓励民营企业发展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201年工作打算
是“十二五”的第一年,也是“六五”普法的第一年,市民营经济法律服务中心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服务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为抓手,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扎实做好民营经济法律顾问工作,按照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机制,分期按步骤搞好全市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咨询、走访、调研工作,对涉及民营企业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以及影响民营企业稳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咨询、论证、决策的同时,必要时,写出报告,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相关部门,以便政府在决策中参考。
二是按照两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民营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受训一次。
三是积极开展法律诉讼代理工作,积极、认真、热情的履行法律诉讼代理职责,主动参与、帮助民营企业在依法追讨货款,依法履行合同等方面的法律诉讼代理工作,逐步形成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相结合的法律服务、监控体系,在法律诉讼代理和服务效率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