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3/2/6

安监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第4页

实实抓好安全基础工作,要坚持“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

要以科学发展的理念来指导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积极、主动的开展安全生产监督,坚决克服“等、看、靠”的消极作风,从体制创新、机制创新、队伍创新、思路创新上下功夫,真正落实好安全生产的各项有关要求。

一是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继续完善和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目标,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奖惩办法。

二是要及时分析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严格责任追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三是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各类操作规程,对基层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四是要对所负责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行业、类型、规模进行登记,建立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档案。

五是要严格执行、落实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有关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

六是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的安全评价、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领工作。

七是要督促相关企业加大投入、淘汰落后工艺,尤其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程度。以非煤矿山质量标准化建设为样本,想尽一切办法,克服资金困难,自觉加大对安全的投入力度,改造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对不能改造的要及时予以淘汰,真正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

八是要积极探索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尤其是对非煤矿山、危化、建筑等高危行业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

(三)综合监管、专项监管、行业监管要理顺关系,落实到位

一是综合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监督”的作用,对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较宏观、更高层面的监管,做好运筹谋划、导向促进、立规执法、组织部署、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宣传培训、统计分析、通达反馈、调度综合方面的工作。

二是专项监管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开展好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工作,要规范、正确的使用执法文书,合理的履行执法权限,真正杜绝越位、错位、缺位现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企业,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必须进行停产整顿。

三是行业监管部门要对分管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经常性、正规化的监督检查,对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的困难,予以大力支持和帮助,组织好企业开展正规化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存在的各类不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是非煤矿山整治:非煤矿山安全作为全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面巩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重点要抓好:继续打击非法、违法矿山,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排查制度;搞好全区非煤矿山集中整治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入井人数组织生产;全面提升“一通三防”和“机电”管理水平;严禁超能力,特别是超通风能力生产;要淘汰老、旧、杂设备,机电设备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类规章制度并落实到位;通风设施符合质量标准;继续加大培训力度,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强化火工品管理,认真执行领退制度;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危险化学品整治:要严格危险化学品管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的企业,一律取缔并予以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坚决关闭。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技术工艺、储存形式、设备和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及制度是否健全、落实;企业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监测监控等。加强对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按时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登记、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领,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三是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整治:严格民用爆炸物品的销售、购买、使用等环节的管理,设立烟花爆竹定点采购、定点销售制度。重点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储存仓库的监督管理,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予以关闭,坚决打击非法销售活动,继续取缔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网点。主要检查:生产工艺技术及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标准;仓储及厂房位置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有关要求;领、发、用制度和安全保卫措施是否健全落实;防火、防爆、防盗设施是否完好齐全;企业负责人、特殊岗位工种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有无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四是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整治:凡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被封堵、占用或在营业、生产、有人住宿期间被封闭的,都必须立即整改。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以及商住楼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要实行停产停业整治并予以处罚,对停产整治仍达不到安全标准的要予以关闭。要加强对各类消防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消防器材使用培训并严格落实消防责任,完善应对突发事件和重大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五是建筑行业的整治:加强对建筑施工和场地的安全监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存在重大隐患的,都要停业整治,限期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吊销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主要检查:各建筑企业及施工单位是否有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和建筑施工合法手续及有关证照;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措施是否健全落实;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配有安全施工机械和人员安全防护设施用具;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施工单位是否为建筑工人交纳了意外伤害保险等。

六是学校整治:要全面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全面对学校教室、活动场所及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检查、管理、整顿,要制定整治标准,明确责任,拿出具体措施。要全面排查学校安全隐患,尤其是继续加大危房改造力度,同时要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要认真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强化对学校各类从业人员的管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完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是要加强社区安全管理工作:各街道要继续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加强安监站的建设,进一步落实队伍、配足安全人员,完善安全有关规章制度,按照条块结合的分工原则,充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抓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将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八是要加强民营企业的安全监管:政府的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配置,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等方面入手,真正进入政府监管主体的角色,切实加强对所管辖区域内的非公企业的安全管理,要克服非公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行业多,分布广”带来的安全管理困难,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监局《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意见》,积极探索非公企业安全管理的有效途径,真正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五)深入学习、加强培训,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一是要积极倡导安全文化,加快安全文化建设,

二是要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及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等规定。

三是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着力抓好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执法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加大对全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对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执法人员、特殊工种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和要求,到省市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严禁无证及与工作无关人员上岗作业。要建立自身的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认真落实“四级教育”和新工人上岗前的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培训,同时坚决开展反“三违”活动,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

(六)突出重点、立足防范,继续建立和完善应急防范机制

我局要进一步加大督促办度,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机构、人员、物质和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摸底排查、监测监控、治理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遏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总之,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复杂、艰巨的任务,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面对新的一年,我局将以“时不我待”的工作热情,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直管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同心同德、齐抓共管,确保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为全区经济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