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解涉企群体性纠纷的考察报告
多元化解涉企群体性纠纷的考察报告
受 年国院金融危机影响,尽管 年洪泽县域经济出现**回升势头,但从经济发展中反映出的有关问题转化成为案件纠纷,进入到司法领域,给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洪泽法院为了积极应对严峻形势,紧紧围绕“保企来”就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充分发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职能作用,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创新举措,应对涉企案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洪泽法院商事案件主要特点
年1-11月份,洪泽法院共受理商事案件1354件,比增90.97%。案件类型分别为民间借贷、金融借贷、物业服务合同、破产申请等案件。这些民商事案件主要呈现如下特点:
(一)案件类型多样化
年里,由于下半年以来,多部企业为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渡过难关,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措施,在一定时间的积累后,涌现到司法程度中,出现了一些新类型案件,并且传统的案件类型也发生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具体如下:一是民间借贷纠纷大量涌现。由于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部分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贷款,导致有的企业采取民间融资、借高利贷的方式,从而引发诉讼。 年1-11月份,洪泽法院受理各类借款纠纷案件1444 件,同比增长152%。二是信用社案件大批量涌入。部分企业虽然直接从县信用社贷款,为了降低金融风险,信用社往往要求企业提供担保人,在此情况下,出现了一大批教师、公务员等有固定收入作为担保人签订的借贷合同,这些担保人中部分替多个借款人提供担保,企业无力偿贷破产后,信用社又以担保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这类纠纷特点企业倒闭后,党政干部背上很重的债务,严重的影响了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收入稳定性。 年,洪泽法院受理的信用社作原告的金融案件1075件,同比增长90.6%。 三是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增多。由于资金链断裂和受市场冲击影响,一些企业生产经营产生困难,出现资不抵倒债,部分企业主由于借了大量外债,便借公司解散之机弃企逃债,导致公司破产清算纠纷增多,并引发工人工资纠纷,这些工人由于无法兑现工资,往往把希望寄托在政府、法院等国家机关,有的甚至采取过激行为,从而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据统计, 年以来有5家企业申请破产。五是物业服务纠纷增多。近年来,由于我县房地产业发展极为迅速,各类住宅小区、商业楼盘实行物业管理明显增多,并趋于普及,物业服务纠纷案件也相应呈逐年上升之势。这类纠纷产生的原因,通常是物业服务费的缴纳、物业服务质量、停车位、活动中心等公用场所使用收益分配等涉及全体业主利益的共性问题。
(二)易引发群体性纠纷
如前所述,由于案件类型的特点,导致了案件纠纷的群体性特点。大部分涉企民间借贷案件,企业为了筹集资金,往往向多个债权人融资或一旦发生企业经营不善,涉及到多个权利人;以教师、公务员作为担保人的金融借贷案件里,这类贷款标的数目相对较大,担保物一般涉及到担保人的房子等价值较大的财产,并且担保人往往为多个企业提供担保,如果企业因为破产无力还贷,这类担保人则成为诉讼主体;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起诉方多处于同一事件背景和同一社区,因此会形成共同的利益圈,即同一小区的业主较容易对纠纷达成共识,以群体性的行为向物业公司主张权利。此类纠纷如处置不当,则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洪泽法院今年审结的这类纠纷,呈现出了判决和撤诉结案的多,调解结案的少的特点。由于企业生产、销售、资金运转是一环扣一环的整体行为,一旦哪一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引发蝴蝶效应。如企业资不抵债而引发一系列工人追讨工资、出借人追讨欠款等涉及民生、企业生存发展的案件,影响社会稳定。
二、洪泽法院关于涉企商事案件的应对措施
(一)转变理念,打好司法主动战
1、树立大局意识,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面对涉企案件剧增的形势,洪泽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宏观经济形势司法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司法应对措施,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联系企业活动的工作意见》、《防范经营法律风险60项提示》等指导性文件,从合同签订、履行、借贷风险防范、劳动合同完善等方面提出了应对涉法问题意见。这些做法,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
2、加强宏观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一是建立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审管办每季度或对一段时间出现的批量商事案件通过审判态势进行分析预测,从纠纷发生原因、可能产生的后果及应对措施等方面形成专门详细的书面报告,并主动向县委、县政府进行汇报。 年以来,洪泽法院共向县委领导报送 篇涉企专项汇报,为领导进一步做好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二是建立典型案例编报制度。以民二庭牵头组织法官对企业常见纠纷进行梳理,形成典型案例,提供给企业负责人或法企联系人,以案例形式对企业进行生动法制教育,帮助其防患于未然。三是建立工作建议机制。加强对涉企法律纠纷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帮助其完善内部管理。 年以来,洪泽法院在走访企业过程中共发送了100多条工作建议,部分已经形成了企业的内部管理规定。http://nayishi.com
(二)搭建网络,构建多元联动化解纠纷机制
1、搭建“三个平台”,拓宽多元化解涉企纠纷渠道
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基层社区、人民调解等组织的作用,加强法律指导,使大量纠纷在诉前予以分流和解决。一是搭建“合力平台”。即对重大案件主动汇报,充分利用县委、政府资源优势,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有关单位共同参加下,对涉及企业破产、劳资纠纷、物业服务等社会影响较大、群众给予关注的群体纠纷或集团诉讼,共同“会诊”,制订预防、排查、解决方案,有效避免矛盾激化引起社会震荡。二是搭建“对接平台”。充分利用 “法官工作站”、“巡回审判点”、“人民调解工作室”三点一线优势,做到排查矛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化解矛盾不留死角。 年以来,在县矛盾调解中心、县劳动保障局、县拆迁办设立法官工作站,选派专人与工会、妇联、民调组织对接,对涉及企业破产、土地征用、劳资纠纷共同会诊,制定解决方案、合力调解。在各镇、盐化工区设立巡回审判点,在工业园区设立巡回法庭,选取涉企典型案例进社区、进企业,就地开庭,就地开展法律宣传。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在各镇和有关部门选聘了28名调解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人民调解员。对一些简单涉企案件如民间借贷等案件,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对进入诉讼程序的一些案件,根据情况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到诉讼过程中,共同研究、解决对策。三是搭建“导向平台”。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作用,加大对多元化解涉企群体性纠纷机制的宣传,重点介绍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相互衔接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基本运行情况、做法、取得成效,使公众了解各种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利弊,引导人民选择更为理性、便捷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2、推行“五进”企业活动,织密服务企业机制
始终围绕 “热情服务、依法保护、尽责周到”主旨,全力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挂钩联系进企业,服务企业发展。建立院领导挂钩重点企业项目制度,与该县10户重点企业建立联系制度,明确联系领导、责任庭室,清晰企业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密切关注对有可能发生重大涉企纠纷事态的发展。 年以来,洪泽法院分管领导对开展20余次挂钩活动,收集了有价值的建议50多条。多方合作进企业,推动协同司法。探索建立涉企纠纷案件工作台帐、通报协调制度,为党委政府提供司法建议。在处理涉企集中管辖案件中统筹兼顾,对内健全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院内则通盘考虑案件的受理、审理、执行,必要时成立专案组。对外争取县工会、县经贸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各方力量的支持。优质保障进企业,深化公正司法。认真组织巡回法官学习业务知识,加强涉企纠纷审判调研,为政府决策服务,为公正裁判服务。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平等维护辖区内外企业的合法权益。慎重采用诉讼保全措施,尽可能保全固定资产或要求提供担保,少保全流动资金,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廉政监督进企业,确保廉洁司法。加强教育,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廉政监察员制度。加强对审判权运行的监督,在巡回法庭设置“五个严禁”宣传栏,印刷“五个严禁”监督卡,随案和调研时发放个企业主。公布24小时自动接听举报电话,强化巡回法庭日常廉政监督。意见征求进企业,提升高效司法。召开法院工作服务企业发展座谈会,听取企业负责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法律需求,开展法律讲座,提供法律咨询,提出对策建议,举办法律培训,寄送典型案例,提出司法建议等形式,引导企业依法管理,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帮助企业提高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三)突出了重点,实现了“三个提高”
在党委的领导下,一批重大、疑难、敏感涉企案件,通过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得以妥善解决,实现了“三个提高”。
一是提高了商事审判工作质效。由于较好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进行了有效衔接,克服了单一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在调处纠纷时的缺陷,充分发挥了司法资源的最大功效。 年度,该院共受理商事案件709件,调撤率为71.63%, 年1月-11月,受理商事案件1354件,调撤率77.31%。
二是提高了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力度。在构建多元化解涉企群体性纠纷机制中,不断加强对调解组织指导、培训力度。 年以不,共培训指导人民调解员400余人次,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400多件;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诉讼案件调解300多件。
三是提高了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纠纷的能力。不断加强与司法、公安、劳动和乡镇等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对发生在辖区内的涉企群体性事件主动参与,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手情况,形成第一手报告,为领导和各方当事人提供最佳调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