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考察报告

考察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2/5/11

个体工商户考察报告第3页

一直处于动态变更的发展态势。反映在我市,每年因自身先天不足、创业成本增加、竞争优胜劣汰等原因造成的退市个体户约有22500家,但同时,大量城乡居民特别是失地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及各类毕业生等的相继加入,使个体工商户永远处于动态发展之中。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1999年全国有个体工商户3160万户,到6月底下降为2505.7万户,总量减少650万户,平均每年减少87万户。而据市工商局统计,1998年我市有46948户个体工商户,11月底上升到89362户,总量增加42414户,平均每年增加4000户。以来,全市统计个体工商户新发展数每年均在0户以上,但其总量却从未突破9万户。

2、表面上稳步增长,实际上总量锐减。从数字看,与全国性个体工商户每年减少87万户相比,宿迁个体户总量不仅未减少,反有较大幅度增加。但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其中含有大量“水份”,一旦挤干,宿迁可能与全国一样,甚至更为严重:

其一,“政策水份”。近年来,各地普遍把城镇集体下岗失业员纳入享受再就业优惠对象,劳动部门要求他们必须办理个体营业执照,方可享受3年下岗失业再就业的社保补贴和税费减免优惠,领取营业执照者还可享受本人当年上缴养老保险金一半的返还。以泗洪县青阳镇为例,该镇分别于6月和9月两次为下岗失业人员突击办理营业执照余份,占当年新发展数的42%。而实际上,许多下岗失业人员办理个体执照并不营业,只是为了领取社保补贴等相关优惠,有的甚至不愿参加第二年的工商验照贴花,对吊销执照也毫不在意。调查得知,在我市许多乡镇特别是市区县城,这种因钻政策空子自生自灭的个体工商户,每年约有8000户;

其二,“人为水份”。近年来,各级政府普遍把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制定发展目标,细化任务分解,强化年度考核。但实际运作中,许多地方政府特别是乡镇一级政府根本没有人具体抓工作,个私经济发展仍是工商机关在唱“独角戏”。于是,每遇上级考核,部分乡镇就不惜人为造假,集中提供身份证件与住所证明等突击办照,凭空制造个体户,而一旦考核结束,又要想办法办理注销。为配合地方工作,这些“注水照”在乡镇政府和工商部门内部已是公平的“秘密”。据估计,这种因应付考核本不存在的个体工商户,全市每年约5000户。

所以,1998-全市个体工商户总量虽增加42414户、平均年增4000户,但仅剔除上述“水份”,就足可见其实际上并未增加,并且平均每年实际减少9000户。依此类推,挤干各种“水份”后,全国个体户每年实际减少可能远不止87万户。从这一意义上说,同时也是从整体意义上说,传统个体工商户正逐渐走向没落。

3、老个体日趋没落,新经济悄然勃兴。在低水平生产、粗放式加工、低含量经营等传统个体工商户日趋没落的同时,一大批新个体经营行业与运作方式悄然兴起:

一是个体从业者向企业打工者转化。相对于传统个体工商户,公司等现代法人企业相对完善的用人机制、相对灵活的管理方式和相对稳定的收入保障,使现实中备受压力的个体户感觉反不如给这些企业打工更为省心、更有保障,从而甘心退出个体、为人打工。因此,一家新企业诞生不仅意味着一户个体户消失,而可能是几十户、数百户。据统计,全市私营企业从业人数已从1998年的21.6万人增加到11月底的47万人,平均每年绝对增加2.8万人,为这一推论提供了有力证据。

二是个体工商户向企业进化。一大批抓住“黄金时代”发展机遇的个体户实现了资本与技术积累,已基本上完成向企业的转型。新《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一大批新法规的相继出台,特别是注册资金、入股方式等创业门槛的大大降低,以及由此带来的“3万元办公司”、“一人办公司”等创业理念的日渐深入人心,进一步加剧了这种转型。据统计,全市私营企业已由1998年的1830家上升到11月底的19011家,平均每年绝对增加1800家,为这一观念提供了有力佐证。

三是个体工商户向新兴经济形态变化。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新经济形态,正成为个体工商户新的“隐身所”和“试验场”。一般来说,网上开店等新兴经营方式不仅可极大降低房租、税费等创业成本,而且经营风险更低,还能不受时间限制、借助网络实现生意的几何倍数增长,这些无可比拟的巨大优势,让现实中疲于应付沉重收费和各种规制的个体户们找到了新的避风港。据统计,仅在淘宝网,就有我市网上注册卖家(实质上的个体工商户)2795家。

把握本质思对策———创优环境因势利导

针对个体工商户发展中的存在问题,结合市场经济结构深层次调整和“宿迁突破”发展的具体实际,建议我市采取如下对策:1、理性认识,科学对待。从经济发展一般规律出发,政府和社会各界应把个体工商户的总体上减少甚至群体性没落看作经济发展的一种常态,进而采取针对性的政策措施。30年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个体工商户作为市场经营方式的一种基本方式,对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补充作用,然而自始至终都不是带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中坚力量,相反,假冒伪劣、食品安全等大量问题的发生,个体工商户都负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而且,按照经济均衡论观念,个体工商户的减少同时意味着私营企业和其他新经济组织的诞生,这应该看作经济发展的整体进步。但是,具体到我市,个体工商户的大量锐减应该引起足够重视:第一,作为欠发达地区,宿迁经济发展还没到整体提升的层次,个体户减少更多地反映出创业环境的不容乐观;第二,与发达地区相比,个体经营仍是解决我市消费、就业、创业、稳定等系列问题的有效渠道,个体衰弱则农村衰弱,个体不稳则社会不稳,因此,促进个体工商户的勃兴和繁荣,对发展我市社会经济、解决大量“民生”问题更具现实意义,迫切需要我们从优化环境出发,全力推动个体工商户科学发展。

2、规范准入,分层管理。市场经济的本质内涵和wto的基本规则,就是要求各国和各级政府对任何经济主体采取平等态度,允许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所有经济行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并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结合我国和我市实际,政府应从立法和监管两个层面,规范个体工商户群体的市场准入:第一,对涉及安全以外的所有行业放宽政府规制。近期目标是允许备案型个体工商户存在和发展,减少市场监管中的重复、交叉、多层执法等阻碍发展因素。中期目标是继续降低一般行业个体工商户的入市门槛,放开前置审批、经营场所等各项注册手续,代之以税务登记一项内容。远期目标是全面取消一般行业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第二,对食品、危险品等涉安经营行业严进严出。近期目标是规范涉安行业的入市行为,当前要按照“两个百分之百”和“一个彻底解决”的要求,着重抓好食品等涉安行业个体工商户的整顿规范工作。中期目标是实行涉安行业一错退出制,逐步淘汰个体领域不合格食品经营主体。远期目标是取消个体工商户食品经营制,借鉴网吧企业化管理办法,对不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禁止进入食品经营领域,对符合条件的向企业化转化,从整体上提高食品经营行业的入市门槛。

3、强化培训,分类扶持。结合我市实际,应分三个层次强化创业培训与经营扶持:第一,对仍处于竞争发展态势的个体经营户,建立以技术支持、管理咨询、信息服务、市场开拓、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体系,从房地产、建设施工等需“反哺地方”企业税收中拿出专款,对个体服务体系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当前,应充分利用现有职业学校、培训中心等力量,开展面向个体业主的投资咨询和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个体户拓宽经营范围,引导其在条件成熟后转型为中小型企业;第二,对经营不良或面临倒闭的个体工商户,应积极引导其优化组合,采取合伙经营、入股经营等方式,避免退市损失,引导重新就业。针对市区第二、三产业发展起点较高之实际,可分类引导城镇个体户进入第一产业,繁荣农村经济;第三,对大量进城经营的农村个体户,应加强针对性就业培训,鼓励其重新进入劳动力市场。同时,应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减少农民工盲目进城。

4、优化环境,减轻负担。一是提供信贷支持。近期目标是对民间融资实行较为宽容的规范管理,用足用活民间闲散资本,鼓励进入个体经营领域。中期目标是打破行业歧视,政府提供中小企业创业贷款,促成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个体工商户创业贷款。远期目标是壮大本土融资市场,鼓励发展融资担保、中小银行、风险投资、租赁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二是减轻开业负担。确保现有扶持个私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凡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以上毕业生等特殊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主动减免税费。对经调查核实确属下岗职工自身经营的,严格按有关政策免收开业、变更及管理费用。三是减轻经营负担。近期目标是继续治理乱收费,取消面向个体工商户的“四项基金”征收等所有集资。中期目标是对个体工商户实行低税收制度,严格执行个体户应税起点提高政策,继续下调饮食、娱乐等8个行业个体工商户应税所得率标准。远期目标是除缴纳税金和设施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等经营所需费用外,取消包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在内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

5、规范监管,引导自律。建立针对个体工商户以经济户口为核心的动态化、经常化的监管机制,查处无照经营,规范市场秩序。实行分类监管,对涉及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安全的违规个体户依法严厉打击,对一般行业个体户坚持“疏导与制止、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原则,实行首犯免予行政处罚等人性化管理。在此基础上,以信用体系建设为核心,充分发挥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等行业管理作用,努力实现个私领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促进个体从业者掌握各类法规,注重践诺履约,始终把产品服务质量和消费者权益放在首位,实现个体工商户的自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