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所四月执法报告

汇报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3/7/14

卫生监督所四月执法报告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关于四月份重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4月份,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突出卫生行政许可、从业人员培训、卫生法制宣传、医疗机构综合督查、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卫生监督监测、农村卫生监管和行业作风建设及其省卫生厅印发的重点卫生监督计划工作重点,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各项工作有序运行,整体推进,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卫生许可工作规范运行。四月份,市政务大厅受理办结507户餐饮服务单位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逐户对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和现场验收合格,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268份,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39份,为2562名公共卫生服务从业人员办理了健康合格证。二、食品安全监管常规运行。四月份,开展了“地沟油”和一次性筷子的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监督人员375人次,出动检查车辆98辆次,监督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集体食堂2051户,未发现使用“地沟油”和不合格一次性筷子的情形。在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联合食药监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和农家园的检查整顿,对存在问题的45户餐饮单位进行了限期整改,并加大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学校周边、小吃城等处的126户小型餐饮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会同药监、教育等部门对60户达不到卫生条件的餐饮单位要求限期整改。还对食品和餐具的消毒质量进行监测,四月份共监测食用油脂30份、熟食427份、餐具1128份。三、医疗市场监管进一步深化。四月份,市、县卫生监督机构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58户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16家医疗卫生单位给予了不良执业行为计分,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3家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依法查处,没收违法所得2853元,没收药品、器械折合人民币430元,罚款6000元。四、认真抓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按照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和评审标准,加强对住宿业、美容美发业、洗浴场所和娱乐场所的监督检查。四月份共监督检查344户,民乐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评审的1户a级单位、5户b级单位进行了授牌,肃南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1户新建的影剧院进行了微小气候、新风量和噪声的监测,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整改意见。五、认真做好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加强对辖区内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和现场卫生条件的审查,并对城区末梢水的水质进行监测,共采集水样13份,合格13份,合格率100%。继续抓好城市生活饮用水安全监测网络建设试点项目工作,水性疾病监测和水质监测按计划有序推进,市爱卫会和市卫生局组织人员对该项工作进行了督导考核。六、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整治。四月份,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与市、区教育部门联合行动,对城乡20家重点学校、幼儿园卫生管理组织、师生卫生保健、学生常见病防治、因病缺课、卫生应急、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教学环境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各类学校建立健全了卫生管理组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各项卫生管理工作制度,为广大学生、教职员工营造了卫生、安全、学习、工作生活环境。七、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市、县卫生监督机构采取培训、设立宣传点、印发宣传材料、专项整治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宣传活动,共设立宣传点11个,制作印发宣传材料18种6.4万份,翻印省卫生厅《企业职业病防治指南》1万份,发放张贴宣传画150张,制作宣传展板32块,悬挂条幅27幅,电视滚动播放宣传标语一周,播放录音6天180多小时,接受群众咨询达3000多人次,出动卫生监督员200多人次36车次,深入12家企业召开职业病防治座谈会,并就职业病防治知识进行了集中讲解,并与市、县安监、市总工会联合执法,对42户重点职业病防治企业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使企业职业病防治责任意识得到了加强。特此报告,请阅示。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