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工作报告

汇报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5/12/22

市科技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工作报告

关于市科技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报告市科技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市科技局共有预算单位9个,包括局机关本级和8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科技情报所、知识产权局、水利科研所3个单位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科技交流服务中心、农科所、水产科研所、纺织产品研究所、机电产品研究所5个单位为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底市科技局系统编制人数394个,其中:行政编制23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6个,差额拨款事业编制325个。实有人数404个,其中:在职人数202人,离休人数2人,退休人数187人,临时及聘用人数7人,遗属人数6人。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1、年初批准的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市科技局收入预算为639.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9.7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5.28%;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17.0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66%;水产科研所、农科所的事业收入13.1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06%。
2、年终部门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市科技局部门预算收入执行数为938.17万元,完成预算的146.6%,净增加298.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1.24万元,完成预算的146.16%,净增加281.48万元;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14.66万元,完成预算的86.03%,净减少2.38万元,(原因是未完成部分为财政专户已下达指标而执行中未使用列支部分);上级部门补助收入净增加11.45万元(为水产科研所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事业及其他收入20.82万元,完成预算的158.45%,净增加7.68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净增加的281.48万元,主要是科技系统各有关单位承担的科技三项经费91.0万元;市农科所、水产科研所承担的农业、水产灾害救助拨款20.0万元;市水产科研所承担的其他农业科技支出拨款30.0万元;市农科所承担的国家技术支撑体系油菜综合试验站30.0万元;市农科所承担税费改革试点30.0万元;市水产科研所承担的水产产业化经营8.0万元;市科技系统人员变动、工资调整等72.48万元。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年初批准的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市科技局支出预算总额为639.94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2%;科学技术支出514.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0.4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0.9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64%;医疗卫生支出26.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其他支出10.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2%.
按支出经济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12.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0.13%;商品服务支出36.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7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0.5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4.14%万元。
2、年终部门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市科技局部门预算支出执行数为938.17万元,完成预算的146.6%,具体情况如下:
(1)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5万元,完成预算的156.37%;科学技术支出760.25万元,完成预算的147.7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2.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2.04%;医疗卫生支出25.21万元,完成预算的96.11%;农林水事务支出58.0万元(为农科所、水科所追加支出,年初未列预算)。
(2)按经济用途分类:工资福利支出551.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7.50%;商品服务支出101.02万元,完成预算的275.63%(主要为农科所、水科所的追加支出,年初未列预算);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5.19万元,完成预算的116.21%;项目支出180.72万元,为年度追加支出。
(三)科技三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财政安排科技三项经费预算数为390万元,年终实际执行数为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2.56%,同比增长17.65%,符合法定增长的要求。市级科技三项经费由市财政统一预算,统一拨付,其中市科技局预算单位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的9个项目共91万元年终列入了我局部门预算,其余309万元未列入我局部门预算。
市本级的400万元科技三项经费,由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根据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市人大年初通过的“突出工业,稳定农业,加大基础条件平台扶持力度,采取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了64个市级科技项目。其中:1、科技支撑计划执行数226万元,完成预算的97.41%;2、星火计划执行数83万元,完成预算的97.64%;3、科技成果推广计划执行数32万元,完成预算的96.96%;4、科技基础条件与平台建设执行数59万元,完成预算的147.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按照省财政厅、科技厅要求对全省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进行配套的规定,分别从科技支撑计划中调出6万元、星火计划中调出2万元、科技成果推广计划中调出1万元,加上预算增加10万元,共19万元。
我市400万元科技三项经费共安排64个项目,每个项目平均支持幅度为6.2万元。虽然支持经费有限,但对大部分项目的支持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效果,例如:恒盛科技公司的“恒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10万元项目,使我市科技孵化器建设已具雏形,实现了科技孵化器零的突破;财兴卫浴实业有限公司“环保型电镀中心”的10万元项目、长江玻纤有限公司“电子级无碱玻璃纤维布后处理开纤技术”的10万元项目、以及整流器厂的“k2-10晶闸管整流装置智能控制柜”6万元项目,去年都获得了江西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江西生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开发的“蚂蚁蟑螂添杀剂”新产品4万元项目,有力的促进了企业产品升级换代,提高了企业竞争力。据刚刚评审出来-市级科技进步奖评审结果表明,全市28个市级科技进步奖,有16个是市级科三经费支持的项目。
三、部门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市科技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部门预算要求,认真执行部门预算,为我局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是科技对接工作成效明显。一年来,全市共完成科技对接项目258个,其中引进重点调度项目76个。尤其在七月份,我们协助市委组织部成功举办了院校所对接活动周。
二是高新技术发展成效明显。去年,通过院校所对接,引进了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51个。推荐、获批了两家省级“十一五”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建立了13家市级“十一五”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全市新增高新技术和民营科技型企业30家,新增省级民营科技园两家。去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为132.9亿元,增加值为43.8亿元。
三是科技惠农成效明显。去年我局以农村科技特派员活动为载体,以组织农民科技星火培训为手段,先后培训农民11万人;争取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全省设区市再创新高,另外我市新争取并建立省级农业科技园区1个(庐山生态农业科技园),新增各种农业科技示范基地72个。
四是科技资源配置明显优化。去年,我市进行了科技三项经费管理的创新,围绕我市纺织、造船等主导产业选择8个项目,首次面向全国开展了科技项目公开招投标,此次招标成功中标项目5个、经费60万元。同时,在去年的科技项目及经费安排上,突出安排10个各10万元以上的产业化项目,首次启动了企业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平台建设计划项目,改变了以往项目多经费分散的局面,使我市科技经费资源得到进一步优化。
五是科技三项经费管理明显强化。去年4、5月份,我局与市监察局、财政局先后联合开展了市级-科技三项经费管理及使用效益情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个别县科技部门科三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了及时的纠正,并责令主要责任人进行书面检查且在全市科技系统通报批评。还针对检查情况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科技三项经费管理、使用的通知》;今年3月,配合市审计局对市级科三经费进行审计,抽查了部分项目单位经费使用情况,审计组反馈尚无违规使用现象发生。3月下旬,我局组织相关科室对修水、武宁等5个县(区)科技三项经费情况进行检查,也没有发现挤占、挪用科技经费的现象。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对科三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察力度,确保科三经费不被挤占、挪用,发挥科三经费应有的作用。
六是科技成果明显增多。去年我市共争取国家、省科技项目72项,资金865万元,其中国家火炬计划项目2个,国家星火计划6个,省和国家级其他重点计划项目36个,国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18个。建立了鄱阳湖生态经济研究中心、“流域管理与生态保护”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一年来,全市专利申请量达308件,位列全省设区市第三;知识产权执法工作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基于现场总线大型整流设备智能化与网络化的研究”等4个项目获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7个创新产品在中国第二届专利周、东盟博览会、深圳国际第十届高交会上展览。全市科技成果鉴定41项,登记技术合同83项、成交额6932.8万元。
七是科技创新氛围明显增浓。我局研究提出了《关于开展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区)的意见》,并经市政府审议通过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在全市首次组织开展了“十佳科技创新型企业”、“十佳科技工作者”的评选活动。修水、都昌两县列为全国科技进步县,我局被评为全省科技系统科技大开放工作先进单位。
四、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建议市财政对科技三项经费安排上体现应有地位。全国、全省科技大会召开以来,省委、省政府在关于实施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明确规定各设区市科技三项经费要占当年财政预算支出的1.5%以上安排,市委、市政府为了贯彻省委、省政府《决定》的要求,也在实施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的《决定》当中,明确提出了市本级财政每年的科技三项经费应当按当年财政预算支出的1.5%以上安排。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极大关怀下,在市财政部门的积极努力下,近年来我市科技三项经费投入增长均达到了法定的增长比例,但按省委的《决定》要求仍差距很大,据《江西科技统计简报》通报情况,我市与其他设区市的科技三项经费比重相比,、均列全省倒数第一,致使我们每年申报“全国科技进步市”时都遭到一票否决。因此,建议市政府进一步提高我市科技投入,以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技进步和创新。
2、请求市人大一如既往的关心科技部门预算工作,加强《科技进步法》等有关科技政策法规的检查和监督,增强全社会的科技创新意识,促使我市科技工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有关名词解释
1、科技三项费:是指国家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为支持科技事业发展,从各级财政支出预算中安排的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大科学研究项目补助费。
2、支撑计划:原称攻关计划,是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重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的国家科技计划。支撑计划主要落实科技发展规划《纲要》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的任务,以重大公益技术及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为重点,结合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装备开发,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解决涉及全局性、跨行业、跨地区的重大技术问题,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技术,突破瓶颈制约,提升产业竞争力,为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支撑。原称攻关计划,从7月开始——由“攻关计划”改称为“支撑计划”,分为工业、农业、社会发展三大类。
3、星火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村经济,普及科学技术、带动农民致富的指导性科技计划。星火计划的宗旨是:坚持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坚持依靠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知识化,加速农村小康建设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其主要任务是:以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全面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加强农村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普及科学知识,营造有利于农村科技发展的良好环境。围绕农副产品加工、农村资源综合利用和农村特色产业等领域,集成配套并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大幅度提高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
4、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简称推广计划,是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环境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引导和支持科研单位、企业将跨地区、跨行业、影响全局的重大科技成果。特别是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的共性技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的社会公益技术,有计划、有重点地分期、分批加以推广。其宗旨是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人员和全社会的力量将先进、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推向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在广大农村和工矿企业范围推广应用,形成规模效益,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同时培育和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科技成果推广机制,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两个根本性的转变作出贡献。主要目标是以先进、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为依托,通过技术推广,重点解决工、农业生产,以及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实现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形成规模效益,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和国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5、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运用信息、网络等现代技术,对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进行战略从组合系统优化,以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运用。平台类别指: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重点研究开发基地平台(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然科技资源(含实验动物)保护与利用平台、科技融资平台、大型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