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区域电梯整治情况汇报材料

汇报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4/12/10

市公共区域电梯整治情况汇报材料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公共领域电梯安全整治工作,推动全市公共领域电梯安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完成,按照省政府《福建省公共领域电梯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184号)和省局《贯彻执行福建省公共领域电梯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闽质监特〔〕513号)文件精神,局高度重视,紧密部署,稳步推进公共领域电梯整治工作,目前,该项整治工作已近尾声。现将截至第一季度以来该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宣传动员组织实施
市质监局在第一时间组织学习领会省政府和省质监局关于开展公共领域电梯安全整治工作的文件精神;第一时间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并拟出电梯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意见为市政府及时出台方案提供有力支撑,市人民政府于11月25日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监局关于市公共领域电梯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6号),成立了以市政府副秘书长为组长,市质监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市质监局副局长、市安监局副调研员为副组长,教育局、经贸委、住建局、卫生局等11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公共领域电梯整治领导小组,并在11月28日上午第一时间召开成员单位公共领域电梯整治工作会议。12月4日我局出台《贯彻执行市公共领域电梯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南质监特〔〕326号),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县(市、区)局和市局特安科、省特检院分院主要领导任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特安科具体负责全市电梯整治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推进和督导考核等工作,省特检院分院按片区确定检验人员配合当地县(市、区)局的整治工作;第一时间按政府要求宣传部署公共领域电梯整治实施方案,开展电梯专项整治,各县(市、区)政府牵头组织召开电梯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并对检查工作进行安排,同时,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对公共领域电梯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在省、市局网站和当地新闻媒体进行大量报道,全系统共发放公共领域电梯宣传材料350余份,撰写各类信息68条,电视台宣传报道25次。
二、迅速行动摸清家底
市局特安科与省特检院分院、各县(市)局、直属分局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按照文件确定的范围仔细排查,摸清整治电梯的数量,全市共有公共领域电梯343台(其中乘客电梯166台,病床电梯62台,自动扶梯98台,自动人行道17台),涉及使用单位115家(其中:学校4家、商场超市43家、宾馆33家、医院30家、影剧院1家、政府机关4家)。
超龄电梯和需整改的自动扶梯和人行道数量情况:全市共28台超龄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共115台,新安装符合新版检规要求的梯数6台,按照新版检规要求需要整改的梯数109台(其中在用77台,停用32台)。
三、结合实际快速推进
根据我市电梯少,分布相对集中的特点,12月4日,我局组织各县(市局、区)分管领导和安监员、省特检分院和保险部门相关负责人、召开了公共领域电梯安全整治会议,宣贯了省局、市局电梯整治会议精神,确定整治目标:第一阶段完成公共领域电梯的整治,第二阶段完成其他电梯的整治;确定整治时间:2月底之前完成第一阶段整治工作,3-12月份完成第二阶段整治工作;确定整治重点:督促使用单位管理制度执行、实际载荷与标定载荷不符、落实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与新版标准检验规则不符的整改问题、超龄电梯评估、保险制度推行等五个方面为整治重点。
截止3月22日止,全市共出动监察、检验人员502人次,100%完成检查115家使用单位的343台电梯,下发整改通知书25份,检验意见书18份,指令书36份,签订了19份电梯保险合同,已评估11台和已改造2台老旧电梯,100%完成公共领域老旧电梯的评估,发现问题电梯台数169台,完成整改台数165台,整改完成比例97.63%,未整改完成的4台自动扶梯因为技术障碍原因已向省质监局请示解决办法,对在用的73台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已全部整改到位,总体整治工作已基本完成。
四、注重配合形成合力
(一)注重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强调“三个配合”:政府各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特安科与检验机构的配合、县(市、区)局与检验机构的配合,由行业主管部门、监察机构、检验机构人员组成检查组对电梯开展检查与隐患的治理,与各相关部门领导小组成员和联络员保持密切联络,各相关部门对此次整治大力支持与配合,积极主动参与我局的电梯执法检查,对电梯存在的问题,我局做到及时反馈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也协助督促落实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二)注重发挥各相关单位的作用,突出“三个结合”:结合电梯立体监管模式经验、结合整治维保单位经验、结合远程监控推广。各县(市、区)局召集各维保单位、使用单位召开公共领域电梯整治宣贯会,要求维保单位配合我局开展整治工作,由维保单位、使用单位相互沟通并签订整改协议,确保整治中做到及时有效的整改。另外积极宣传电梯故障远程监控和无线报警及安全知识宣传系统,引起绝大多数公共领域电梯使用单位的兴趣,纷纷要求安装该系统。
(三)在整治中注重取得“三个成效”,实现“一个目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维保市场有效规范、乘梯人员有效掌握安全知识,最终使政府承负起总责,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检验单位、监管单位各司其职,确保全市电梯安全稳定的运行目标。
(四)注重宣传工作,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制。各县(市、区)局在推进整治工作中,密切与保险公司联系,积极鼓励引导使用单位参与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多数使用单位参保意愿积极,目前全市已有19家单位签订合同。在省、市局网站和当地新闻媒体进行大量报道,全系统共发放公共领域电梯宣传材料350余份,撰写各类信息68条,电视台宣传报道25次。
五、督查验收确保进度
为确保公共领域电梯整治按计划、按部署提前完成省政府、省局下达的任务,1月5日,我局成立分别由市局局长张家勇和市局分管副局长詹其龙担任督查组组长的两个督查组,分赴各县(市)开展督查工作,督查采用听汇报、检查相关文字报表材料、实地检查等方式。3月11日-15日,由市电梯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验收组,对延平区、建瓯市、建阳市、武夷山市、邵武市等6个县(市、区)公共领域电梯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通过开展督查、验收工作,有效的推动全市公共领域电梯安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完成。
六、查找问题落实整改
在整治过程发现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我们积极予以落实整改:
(1)“三有两证一检验”不完善。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电梯使用登记证和检验报告及管理制度未集中保管,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不完善、或因人员流动导致无管理人员作业证,我局已责令这些单位必须规范设备档案管理及健全管理制度、人员重新取证、完善记录特别是实实在在开展应急演练并记录。
(2)部分宾馆和医院五方通话故障未及时修复,轿厢应急报警无人响应,应急电话标志字体偏小。我局已责令维保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到位。
(3)电梯责任保险推进还有待使用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我局也积极配合多家保险机构共同加大推进力度。
在下一阶段,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在完成公共领域电梯整治任务基础上,进一步积极构建起“政府统一领导、质监安全监察、行业监督管理、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职责明确的长效监管机制。形成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电梯安全监管模式,为闽北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效保证。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