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办纠风工作自查汇报材料

汇报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7/9/18

扶贫办纠风工作自查汇报材料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市扶贫办按照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纠风工作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以解决贫困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贫困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市扶贫办开展的纠风工作情况自检自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1、整村推进重点扶持村
共实施整村推进重点村项目53个,完成总投资3140.1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5万元,省级资金420万元,州级资金90万元,市级资金15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672.79万元,群众自筹1080.11万元,以劳折资443.16万元,其它149.05万元。完成建设内容为:新建村内卫生路50.04公里,乡村公路46.2公里,农田地改造665亩,水窖36口,饮水管道17.35公里,种植经济作物8459亩,经济林果3631亩,养猪1740头,养牛280头,沼气池460口,新建文化活动室12间,科技培训193期26984人次。项目受益11个乡镇53个村3600户15602人。
2、易地扶贫开发项目
经省扶贫办批复同意,的水田乡嘎马底村委会白勒底村55户300人易地搬迁项目已竣工。经省扶贫办批准实施老寨古布龙村委会大寨村、水田阿打坡村300人易地搬迁项目,目前项目可研已批复,项目已启动实施。计划投资537万元,建设安居房68套,中低产田改造350亩,架设人畜饮水管道7700米,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5期。
3、小额信贷扶贫开发
小额信贷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改革了原来的放贷模式,实行优惠利率补贴政策。发放小额信贷扶贫资金4000万元,资金覆盖全市11个乡镇25个村委会417户贫困户。贷款主要投向农村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重点扶持草坝建钢架大棚农户。信贷扶贫资金为全市的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后续产业的培植作出了重大贡献。
4、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1300人,计划投资104万元,现已完成培训1305人,转移1119人,获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1179人,转移就业率达85.7%,获证率达90.35%,实现劳务收入1074.24万元。
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扶贫资金管理
为及时发现当前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加以纠正,经研究决定成立以副市长李堂兴为组长、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市扶贫资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办,由赵志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市扶贫开发工作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加大项目督促检查力度,确保项目质量。扶贫资金严格执行市级财政报帐制,并请审计部门经常给予审计,坚决杜绝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现象。实行项目公告公示制,让群众参与监督,给予群众明白、干部清白,确保项目得到群众的满意认可。
三、实行扶贫项目廉政评议制
市扶贫开发工作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加大制度落实力度,深入推进扶贫项目廉政承诺制、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制、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制三项廉政扶贫制度及廉政扶贫文化建设,积极构建反腐倡廉协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宣传、督促检查,做到“民主定事、制度理财、群众评官”,着力推进“廉洁扶贫行动”,确保各类扶贫资金传递、配置、操作在阳光下运行,实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效能扶贫,积极构建扶贫项目效能管理长效机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对部门领导的纠风工作责任意识教育,使各项目乡镇从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纠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政风建设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把贯彻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与贯彻实施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结合起来,敢于问责,敢于碰硬,切实建立起强有力的“不敢为”的纠风工作责任制。
2、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监督检查。按照中央、省、州对纠风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抓好各项纠风工作任务的落实。针对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发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开展纠风治乱工作,使纠风治乱工作做到有的放矢,纠出实效。针对当前纠风工作重点和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要求,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纪违规行为,切实纠正冷漠群众、工作推诿、效率不高等部门行业政风问题,切实纠正违规收费、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使纠风重点工作抓出成效,贫困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3、加大源头防治,完善工作机制。市扶贫办将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不断建立和完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纠正和预防不正之风中的重要作用。我们将以贯彻实施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为契机,不断加强纠风工作责任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项目单位领导的纠风工作责任。坚持教育、监督、制度并举,注重从源头上下功夫,建立健全预防和根治不正之风的机制、体制和制度。重点针对纠风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采取措施修订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防范不正之风的发生和蔓延,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纠正损害贫困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