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办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自查报告

汇报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5/8/24

移民办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自查报告

2014年移民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刻领会中央、省、成都市和都江堰市有关会议精神,严格贯彻执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就一年来我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责任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贯彻落实,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办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一岗双责”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坚持“一案双查、一岗双责”制度,形成办主要领导负总责,党组成员分工负责,科室具体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学习教育,提高廉政意识
(一)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每周一上午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制度,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先后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及中央、省、市一系列关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并组织全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廉洁自律教育,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信念,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阳光下的黑幕》、《苏联亡党亡国20年》等反腐倡廉电教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利益观,从而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筑牢抵制腐朽思想侵蚀的牢固防线,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三)根据市上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了省委省政府的“十项规定”、成都市委市政府和都江堰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及都江堰正风肃纪9+3规定,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政意识。
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认真落实“一把手”“四个亲自”的要求,定期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制度,年初,班子领导干部成员、中层干部层层签订了《党员干部廉洁承诺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分工。在工作中加强监督检查,使各项工作扎扎实实得到落实。
(三)将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重点学习范畴,将遵守政治纪律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四)结合中央关于“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严格“三公”经费使用,2014年除正常的公务接待外,没有高消费、乱消费,也没有假公济私消费的情况,全年公务接待费比去年同期减少37%;公车运行费用严格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规定,并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统一停放在单位院内的规定。全年公务用车费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0%。
四、强化作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
(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完善了《首问责任制度》、《机关工作廉政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务接待及发票报销制度》等23项规章制度,整改规范了各项工作流程,提高工作透明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建设,真正做到以制度来管权、管事、管人的体制机制。
(二)大力整治机关慵懒散等风气工作。围绕重点移民项目的推进、重要时段干部作风,抓好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严格问责,解决了干部履职不力,作风不实、效能不高、纪律不严等问题。
(三)继续深化“民情日记”、“乡村夜话”、“阳光政务—民情直通热线”活动,在移民搬迁安置乡镇公开移民政策咨询、移民上访和移民举报热线,真正做到政务公开、政策透明,阳光接受群众监督;促进移民系统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保障移民工作务实高效。
五、进一步规范了移民后扶项目管理工作
为了确保移民后扶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我办规范了移民后扶项目管理工作,一是明确项目申报内容。要求各乡镇申报内容与新农村建设密切结合,以基础设施和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切实保障申报项目符合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二是强化项目管理。要求各乡镇必须完善项目规划设计、预算、立项、评审、监理等相关手续;凡是程序不规范,资料不齐的项目一律要求不予开工;施工过程中要求项目负责人加强管理和全程监督,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三是加强项目督查。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及时完善相关报账资料,确保项目完工一个,结清一个。针对个别乡镇推进项目缓慢,报账不及时等问题,要求及时开展自查,查漏补缺,完善档案资料,并提出整改计划。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的乡镇,我办原则上不再安排新的项目。
六、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2014年我办严格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一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有关文件规定,不断改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政治修养,提高防预风险的能力;二是在廉政建设中始终以高标准、严要求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的要求贯穿于工作生活的全过程;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不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有关规定,坚决遵守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做到任何时候都经得起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考验;四是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进一步提全体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