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保中心医保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14

县医保中心医保工作总结

在县委、县政府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劳动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一年来,我县医疗保险工作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按照“完善政策、健全机制、积极扩面、强化管理”的思路,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我县医保中心被市文明办授予“市三星文明单位”。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平衡运行。一是继续做好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到11月底,新增参保人员2766人,为目标任务的110.6%,征收医保基金2954万元(其中大病医疗互助费333万元),为目标任务的155.4%。二是确保了城镇职工的医保待遇。全年参保职工共发生住院4128人次,审批单病种661人,特殊病种602人,支付医疗费用2681万元,其中统筹支付1466万元,个人账户支付899万元,另外支付大病医疗费用316万元,到11月30日止,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718万元,其中,统筹结余1016万元,个人账户结余1702万元。三是开展了定点医院和药店的年检年审工作。对9家不规范运作的医院和药店提出了通报批评。四是加强了医保管理。针对二、三级医院分解住院、限额治疗、设立帐外帐等损害参保职工利益,影响医、保、患三方关系的情况,调整了度的费用结算办法,取消了二、三级医院人均次费用包干结算方式,并与定点医疗机构逐一签订好了度的定点医疗服务协议。

二、特困企业职工参保工作进展顺利。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们着重抓好了原经委系统、二轻系统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目前正在落实商业、供销系统退休人员的参保问题。到11月底,全县特困企业困难职工参保人数已达到9235人。完成全市八件实事工作目标任务的103.8%。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全面推进。根据衡阳市人民政府衡政发()4号文件精神和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要求,我们具体做好了以下七个方面工作:一是迅速制定了实施方案。具体明确了我县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基本原则、适应范围、启动时间和实施步骤。二是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通过积极争取,得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劳动、财政、发改、教育、卫生、民政、公安、残联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直接负责该项工作的指导、协调,中心成立专门股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实施。与此同时,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乡镇城镇居民参保工作的落实。三是广泛开展了政策宣传。为强化居民医保政策宣传,促进医保工作的良性发展,我中心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把4月定为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宣传月,先后印制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宣传资料80000份、宣传横幅400条,制作宣传牌56块,发放到全县27个乡镇,并开辟电视专题栏目进行宣传。4月14日召开了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动员大会,4月30日在三塘镇举办了居民医保工作启动仪式。5月12日,根据全市宣传日活动的要求,我们在新县城开展了宣传日活动,对居民医保政策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四是积极做好了实施前各项筹备工作。4月22日,举办了居民医保经办人员政策培训班,5月22日举办了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人员政策培训班,具体明确了参保登记操作程序、医保病人住院手续办理程序和费用结算办法等,切实保证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有序开展。五是全面启动了参保工作。从5月1日起,我县各乡镇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全面铺开,进展迅速。为更好地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增强基金的支撑能力,帮助学生抵御疾病风险,从7月1日起,我县把居民医保扩面重点转向全县学生参保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专程到平江进行了学习考察,县政府常务会议对全县学生参保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还专门成立了全县城镇学生参保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关于将城镇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通知》。根据该文件精神,县劳动保障局、县医保中心和教育局于8月底召开学校校长、学区主任和会计会议,对学生参保进行了周密部署,由学校统一摸底登记、统一收取医保费用、统一办理参保手续,有效确保了学生参保工作的有序进行。到11月底止,全县27个乡镇(办事处)已办理参保登记70569人,在县市排名第一。六是切实加强了工作调度。为确保实现年内参保工作目标,在县政府对乡镇实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基础上,我们积极主动与县委办、县政府办联系,于5月底对27个乡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将督查情况在全县进行了通报,并从6月1日起,定期于每周五对各乡镇情况进行调度,有效确保该项工作的良性发展。七是全面加强了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管理服务。一方面加强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台账资料的管理。对参保人员的参保信息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后,按乡镇装订成册,并把相关信息全部输入电脑,由专人负责管理。另一方面加强了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系。按照城镇职工医保的管理模式,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职责。此外还加强了对参保城镇居民住院的管理。出台了《关于规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诊管理的通知》,对城镇居民住院的申报审批程序、住院指征、转诊转院、住院管理、用药管理、门诊大病医疗、住院费用结算等作了明确规定,确保了居民就医有章可循,规范管理。

四、生育保险、离退休老干部医疗保障等工作齐头并进。到11月底,生育保险新增参保7022人,为目标任务的175.5%,征收生育保险基金79万元,为目标任务的98.8%,支付生育保险费27元,当年结余52万元,累计结余119万元。保持了“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良好态势。此外,我们还进一步做好了离退休老干、军转干部、伤残军人等特殊群体的医疗保障工作。与此同时,我们根据省、市要求,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重新订立了包括行政事务管理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基金内部控制制度三个方面在内的42项管理制度,在5月中旬全省内控制度交叉检查中,得到了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一年来,虽然我县医疗保险工作整体上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意识不够强,有观望等待心理;二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没有建立,抗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较差;三是伤残军人医疗保险管理难度大,经费来源也相对缺乏。二oo九年,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征缴和医疗监管工作,积极探索和完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强化伤残军人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全面推动我县医疗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