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院异地迁扩建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行政论文范文 发布时间:2013/10/15

县医院异地迁扩建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县人民医院异地扩建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县人民医院是我县唯一一家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在县域乃至苍南的医疗服务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近年来,随着门诊和住院需求的日益增长,现有的医疗条件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看病难、住院难”现象日益严重,县人民医院迁扩建势在必行,时不我待。
根据《浙江省医疗机构“十一五”设置和发展规划指导意见》提出的“医疗机构建设要以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及公平地向全体居民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医疗服务为目的”,“公立综合性医院原则上以迁建、扩建、合并等形式调整医疗资源布局”,“县级医院有条件的可建设为三级乙等医院,为本区域的医疗中心,并作为双向转诊中的重要环节”。结合《温州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5年)》和我县相关规划和经济社会总体发展部署,明确了县人民医院“建设成为医疗设备先进、医技水平高、服务质量好、辐射范围广的鳌江流域重要的三级乙等医院”的发展目标。但现平阳县人民医院落址在昆阳镇商业繁华地带,四面临街,占地面积不到23亩,却容纳3.2万平方米医疗业务用房,其用地规模、周边环境、各项技术指标均达不到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建设标准的要求,在原址上实施拆扩建已不可能。结合近年来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医院建议方面的建议案、提案的意见和建议等,保留原昆阳镇健康路的县人民医院,同时,对县人民医院实施异地扩建,更具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异地扩建项目的规划选址,本着“局部服从全局、当前服从长远”,尽可能满足更多的群众就医需求和优化区域医疗设施布局的原则,委托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缜密分析和科学论证。
自2月份始,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着手平阳县人民医院异地扩建项目的选址论证,先后预选了10个地块,经过分析、测算和筛选,确定了4个选址方案,编制完成了《平阳县人民医院异地扩建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文本,并上报省住房和建设厅。省住房和建设厅委托温州市规划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论证会于9月27日上午在鳌江国际大酒店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市规划局黄伟龙副局长主持召开。论证会邀请了省住房和建设厅、省卫生厅、市发改局、市规划局等十多位专家,平阳县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县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也参加论证会。有关专家和与会人员对涉及的预选方案进行充分的讨论,包括庄吉集团东侧地块(a1方案)、规划新行政中心西北部地块(a2方案)、坡南昆鳌大道东塘河东区块(a3方案)、104国道出口皇岙村地块(a4方案)。经过专家分析和研究,最终以a2、a3两个方案作为比选对象,并通过“与总体规划相符性、交通组织便利性、周边环境情况、与城市基础设施的关系、与城镇空间发展关系、近期实施的可能性、对县地域医疗设施的优化性、对昆鳌一体化发展的促进作用、对服务人口的辐射面”等九个比选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和论证,一致推选县人民医院异地扩建选址在坡南昆鳌大道东塘河东区块(a3方案)为最佳方案。
平阳县昆阳镇城北示范小区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12-1709:50:21)标签:房产用地面积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昆阳镇分类:城市规划
为了指导昆阳镇城北示范小区北地块更好建设,做好与周边各设施的合理有效衔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特制定《平阳县昆阳镇城北示范小区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本规划适用于规划范围内各地块以及各类用地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特对此规划进行批前公示。如对该规划有不同意见者,请在公示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即7月7日至8月7日)向平阳县规划建设局技术科反映,联系电话:63889189
规划编制单位:平阳县规划建筑勘测设计院
规划概述:
一、规划范围
由体育场路、汇水河北路、新104国道东侧的河流、公园路围合而成,规划用地面积14.90公顷。
二、规划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以人的生活舒适、工作方便、交通便捷为出发点,同时充分考虑公共配套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配置,创建亲切宜人的生活、生产、交通环境。
(二)效益统一性原则:坚持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相统一,环境效益优先;注重与城北公园的相互关系,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控制指标体系。
(三)新建与已建相协调原则:立足构建良好的城市形态,做好新建城区在空间形态、功能布局上与周边地区充分衔接。
(四)可操作性原则: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规划。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目标:将城北示范小区建设成为空间景观良好、居住环境优美的居住小区,使之成为昆阳对外宣传的一个“窗口小区”。
(二)用地规模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为14.90公顷,由二类居住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和水域构成。区内总建设用地面积有14.40公顷,其中二类居住用地面积有12.34公顷,道路广场用地面积有1.80公顷。
(三)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规划区内现状居住用地为九街村和后垟村安置房建设用地,位于现高速入口连接道路的两侧,至9月已建用地面积3.60公顷。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12.34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87.27%。
(1)住宅用地(r21)
规划住宅用地的用地面积为9.63公顷。
本次规划将商住混合用地(r/c)按住宅用地统计,用地面积为1.13公顷。商住混合用地沿体育场路布置,其用地内沿路建筑1-2层作为商业用房,3层及3层以上建筑作为居住。
其中,规划a04地块应配置净菜市场。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22)
本次规划将a01地块规划为小学用地,规划用地总面积为2.17公顷(24班)。
(3)道路用地(r23)
小区内道路用地总面积为0.54公顷。
2、道路广场用地
区内道路广场用地由汇水河北路、体育场路、公园路组成,总建设用地面积为1.80公顷,占总建设用地12.73%。
3、水域
本次规划区内共填河面积为0.44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