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市国资监督委员会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4

2010年市国资监督委员会工作总结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根据赋予国资委的职能,国资委于2月整合组建,3月初正式挂牌运作。面对新工作,新形势,国资委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四四二”目标任务、《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主要任务和全市国企改革“六确保、五推进、四到位”工作要点,继续深化国企改革,强力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以切实提高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国有企业改革、国资监管和企业党建工作取得了新成果,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按《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要点》,今年全市国企改革工作涉及12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一)确保完成的六项重点工作

1、列入改制规划的49户企业改制工作,12月底前要全部完成以“两个置换”为主要方式的产权制度改革。至12月底已完成45户,已完成省下达我市的任务,占市年度任务量的91.8%。其中,市属企业完成32户,占市属企业总数的91.4%;县区属企业完成13户,占县区属企业100%。尚未完成改制的其余4户企业全部进入改制程序,年内能够全部完成。

2、对省划转我市的7家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在摸清底数、完成资产划转手续的基础上,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12月底前谋划完成改革思路,年底前使改革方案得到批准并组织实施。至12月底,省划转我市7户企业的接收及改制工作,经过前期准备、组织企业帐务清理、资产清查、委托中介机构专项审计、结果审核与确认等环节,已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各企业的改制方案已经确定。

3、对腈纶厂的债转股工作,国家财政部、银监会、华融资产公司已同意腈纶厂债转股项目的缩水方案,国务院国资委已行文呈报国务院,待国务院批准后,三个月内(以国务院批准日期为准)完成新公司的组建工作(如国务院在9月底前批准,此项目年内完成,如9月底后批准,完成日期顺延)。至12月底,国务院国资委已下发批文。目前,我委正在着手成立新公司的前期准备工作。此项任务应视同完成。

4、玻璃集团公司所属控股、参股公司要尽快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打破企业内部二级法人混合持股的格局,××股份公司国有股份要根据国家政策,适时予以减持。化工集团公司要对具备“两个置换”条件的下属公司,抓紧组织实施“两个置换”。上述两个公司的改革工作要有实质性进展。至12月底,××集团整体改制框架思路经充分酝酿后,已于5月31日上报市政府,正按市政府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待上报批准后分步实施。化工集团改制正在积极推进中,其下属华瀛磷酸公司已进入改制程序。今年达到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的目标能够实现。

5、××集团公司和耀华玻璃集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实际情况,要抓紧制定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具备条件的今年要全部完成,难度大的最迟于明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各县区也要抓紧制定所属大中型企业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同时,要积极配合中央及省属企业做好分离企业办社会工作。到12月底,去年分离企业办社会工作涉及的三家企业所属6所自办学校的人员移交工作、资金拨付工作及资产移交工作基本完成。××集团医院和××集团医院拟采取产业化经营的方式与企业分离。另外,按照省政府要求,今年接收铁路系统在秦自办普通中小学5所、医院2所,涉及职工1046人、资产3626.66万元。目前已基本完成人员划转、资产清查、经费核定、签订协议等工作,是全省第一个完成签署协议的设区市。对港务集团、××集团两家公司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定了工作重点,争取在10月前全部完成。据初步统计,共需分离辅业单位46个,涉及资产9.96亿元、职工12706人。此项任务应视同完成。

6、对列入国家计划内实施政策性破产的玻璃纤维总厂、船用机械厂、3540工厂等12户企业抓紧立案, 12月底前有7户企业要依法终结。至12月底, 实施政策性破产的12户企业中,有7户企业依法终结,另5户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此项任务已完成。

(二)积极推进的五项重点工作

1、县区属139户企业“二次改制”工作。要逐户制定改制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制定具体措施,并加以实施。要创造条件,力争年内完成,难度大的最迟于明年10底前全部完成。到12月底,共完成改制企业127户,占全年总任务的84.2%,

2、 “事转企”单位及供销社系统企业改制工作。对市直机关印刷厂、市煤炭工业招待所53户“事改企”单位加大改制工作的推进力度。对粮油果品公司、日杂公司等28户供销社系统企业积极推动“两个置换”方式的改制工作。至12月底,我市制发了秦政办2号和秦字42号文件,明确了“事改企”单位改制的相关政策。市政府又以秦政162号文件明确第二批35户“事改企”单位。这样我市已有53户“事改企”单位需要进行改制。7月份开展了对“事改企”单位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现正在整理汇总。同时要求各主管部门抓紧制定并组织实施改制方案。 “事转企”单位中的中国旅行社已完成改制工作,供销社系统的28户改制企业中,已完成6户,其中市供销社列入12户企业,已完成4户,完成其任务量的33.3%;青龙县列入16户企业,已完成2户,完成其任务量的12.5%。

3、对按“先安置职工,后处置资产”的方式已完成改制的工业经销公司、市集装箱公司等70户企业要抓紧实施依法破产。在处理好相关问题的基础上,年内要全部立案并尽可能多的完成破产案件的终结。至12月底,实施依法破产的全市68户企业(原为70户,水产开发公司、水产养殖公司2户企业改变改制形式,不再实施破产,减少2户)中,已终结完成12户,已进入程序、正在实施的47户,已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准备进入程序的6户,其余4户已转到工商局申请注销。

4、对已完成改制的市属冶金机械有限公司等77户企业,强化监管,巩固改制成果,督查企业改制后各项政策的落实到位,确保职工权益不受侵害。从监管情况看,到目前,职工安置费发放到位理想,抵扣安置费的资产安全正常,没有出现拖欠职工生活费和工资情况。

5、对已完成改制的奥格集团等74户企业,依据《公司法》,促使其建立完善以“新三会”为重点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除市建设局所属市三建、省三建2户企业外,其余72户企业完成了“新三会”的组建工作。

二、主要工作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