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年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1/1/1

司法局年工作总结

,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为核心,继续按照“规范、求实、创新”的工作思路,大力开展法律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为维护全县稳定和构建和谐县做出了贡献。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以“法律八进”为载体,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投入普法宣传经费13000多元,购买了电视机、dvd、音响等宣传设备,编辑印制了《人民调解相关知识》、《公民**应注意的问题》、《公证相关知识》等十余种法制宣传资料共9万余份,先后到等乡镇开展了“法律进乡村”大型宣传活动15场次,散发各种法制宣传资料38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有关法律咨询1260余人次,播放法制宣传教育光盘11场次50余盘,受教育人数达24万余人。宣传活动中吸收经验丰富的司法所长、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公证员参加,把法制宣传与民间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现场受理、调处民事纠纷,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大力开展“一周一法”宣传活动。下发了关于开展“一周一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及时督促乡镇和县直部门开展宣传活动。截止到现在,全县25个乡镇,21个县直部门开展了“一周一法”宣传活动,共悬挂巨型条幅46条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2.5万份,共接待法律咨询2680人次。

把学习宣传《物权法》作为当前法制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与县委宣传部、人大法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物权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并以物权法为主要内容组织了全县各级党政干部半年一次的法律知识考试。同时印发了《关于物权法学习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为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征订物权法教材80余套。积极组织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全市物权法知识有奖大赛。

组织开展了以“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12.4”大型法治宣传活动。共悬挂巨型条幅30条,散发普法宣传资料8.6万份,解答群众有关法律咨询420余人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与有关部门研究,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为做好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充分发挥网络普法优势,利用县司法行政网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对网站进行了彻底改版,该网站自9月10日开通以来,点击人数已达到4.3万人次。

二、以**稳定为主线,下大力量化解民间矛盾纠纷

积极配合**稳定工作和严打整治斗争专项活动,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开展了矛盾纠纷排调“双月会战”活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坚持纠纷排查调处月分析汇报制度,共调处各类纠纷2865件,调处成功2750件,成功率达96%。其中婚姻125件,继承30件,赡抚扶养160件,邻里542件,房屋宅基地141件,债务53件,生产经营580件,损害赔偿477件,其他491件。疑难复合型纠纷265件(各种承包162件,征地拆迁补偿68件,干群关系15件,其他20件),防止民转刑18起,劝阻群众上访38起,防止群体械斗12起。

针对当前矛盾纠纷复杂化的趋势,积极协调乡镇把懂法律、会调解、有经验、有威信的人员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健全完善了县、乡(镇)、村、组四级调解网络。突出抓好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对乡镇、村人民调解员就人民调解方法、技巧等内容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各乡镇采取以会代训、以案说法、现场观摩等方法,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全县人民调解员实行持证上岗。充分发挥十户调解员作用,开展纠纷排查活动,将各类纠纷全部纳入视野,排查率达100%,对排查出的各类纠纷进行疏理分类,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定措施,协调相关部门配合,逐一化解解决,突出调处效果。

注重典型培树,发挥典型以点带面作用。由于人民调解业绩突出被省司法厅荣记一等功,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并作为我市唯一的人民调解先进典型参加了全省人民调解巡回演讲。县司法局作出决定,号召全县人民调解员向同志学习。村把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治本之策,在人力、财力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经村民代表大会选举组建了由村委会主任担任主任、村治保主任担任副主任和两名专职调解员任委员的村调委会,建立和完善了学习培训、民情分析、纠纷排查、纠纷受理办结、调解员挂牌上岗等制度,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五有、六落实”,并创造了对于一般性人身伤害赔偿纠纷采取“求同存异法”、对赡养、抚养、家庭纠纷采取“亲情感化法”、对复杂疑难纠纷采取“协调联动法”、对于婚姻纠纷采取“冷却处理法”等先进调解方法。该村的做法被市政法委、市司法局以简报的形式转发,司法部刊物《人民调解》、《日报》、《热河晚报》也分别作了报道,在全市上下引起了强烈反响。

三、以预防重新犯罪为目标,推进安置帮教社会化

严格落实了帮教责任“双保险”制度。强化了帮教责任的落实,杜绝了刑释解教人员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今年,共接收54名刑释解教人员,个个落实责任人,签订责任书,无一重新违法犯罪,并全部有了就业门路。上板城镇以司法所为依托,大力实施安置帮教爱心工程、衔接工程、安置工程、管理工程、回访工程,努力使司法所成为刑释解教人员生活的起点站、烦恼的倾诉站、困难的救济站、学习教育的空间站,以来全镇97名刑释解教人员无一重新违法犯罪,他们的做法受到省司法厅的充分肯定,司法所长被市司法局推荐为全省安置帮教工作先进个人。

积极探索和实施安置帮教社会化工作思路。针对县服装加工企业较多,技术熟练工相对缺乏(据调查大约缺3000人),而监狱高度重视服刑人员就业培训工作,利用本狱具有规模服装加工企业的优势,成立服刑人员就业推荐中心的实际情况,于去年底和今年初走访了30多家县内服装加工企业,动员22家企业与监狱和司法局签定了释解人员就业安置意向书,成立了县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推荐办公室,并多次与监狱取得联系,从而为有一技之长的释解人员就业提供了平台。

对照省里下发的释解人员名单,组织基层司法所对—662名释解人员进行了详细调查摸底,基本了解和掌握了释解人员的去向和思想、生活状况,进一步落实了帮教责任,按时完成了登统上报任务。对不明去向人员及时与公安部门沟通了解情况,防止了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有效预防了重新犯罪。同时,对释解人员录入微机,实现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网络化管理。

四、以司法所建设为突破口,抓好基层基础工作

把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争取国债资金48万元,县财政匹配资金10万元,新建改建司法所9个。督促落实和16个司法所国债建设项目,对16个乡镇的建设项目普遍进行了三次督导。目前各司法所的建设任务已经完成并交付使用,桌椅、橱具、沙发、电话等内部配套设施也已基本配齐。其中为司法所新配电脑13台,从而使基层司法所的办公条件大大改善。

健全司法所内部管理机制,协调乡镇调整充实了部分司法所工作人员,乡镇司法所人员力量得到充实,整体素质有所提高。对基层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档案建设提出严格要求,并进行了参观学习和检查,从而使司法所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得到加强。争取县财政按照每村300元把村级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列入年度预算,及时发放到村,调动了村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指导基层司法所正确处理好司法行政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既要发挥职能作用,又要配合好、服务好中心工作,把法律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调解中有普法,宣传中有法律服务,切实为群众解决问题,为当地政府当好参谋助手,为维护稳定做贡献。

五、以法律援助质量年为契机,发挥援助职能作用

在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通过多种途径开展以“法律援助进山村,促进和谐保障稳定”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省法律援助条例》,共出动宣传车10余次,发放宣传单4000余份,张贴标语200余条,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律援助大行动”活动,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法律援助联系卡制度,积极与工会、妇联、残联、民政局联系,分别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向特困职工、弱势妇女、残疾人,城市及农村享受低保、困难救济的人员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1000张,中心优先受理,并简化受理程序。今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援助案件124件,为当事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其中指定刑事辩护和当事人申请刑事辩护22件;民事案件代理88件;非诉讼代理13件;解答法律咨询2900余人次,代书290余份。把农民工的案件作为重点,今年共办理涉及农民工案件35件,其中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1件,工伤索赔案件6件,为农民工索回赔欠款45余万元。市43名农民工在我县镇一铁矿打工,干了近一年后,铁矿拖欠这些工人工资37万元,由于承包方与铁矿互相推诿,工人得不到工资,无奈返乡,只留两名代表讨要工资,两名代表滞留了两个月毫无头绪,求助法援中心。中心了解情况后,对他们的身份进行了核实,简化审批程序,当即受理援助申请,并及时与法院取得联系,在最短的时间内向对方下达了应诉手续,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协同法院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协商并进行调解。通过中心律师参与立案、及时与法院沟通进行财产保全、庭前参与调解、并在执行阶段多次与执行局协调,农民终于拿到了工资款。同时,由于法援中心为上板城镇103名农民讨回了工程款,等113名农民还为法援中心送来了锦旗。

六、以新农村建设为己任,扎实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公证处大力开展一站式服务,为等进行集中办证。办理法律援助219件,减收公证费21.6万元。到百姓家中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