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法制环境营造工作半年总结

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8

司法局法制环境营造工作半年总结

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县打基础、调结构、保民生、定,大力实施“基础立县、产业强县、开放活县、文化兴县、固边稳县”战略,努力建设“绿色西盟、生态家园、活力佤山、和谐边陲”的总体目标,切实发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公平正义、推动依法治国的职能作用,创造性地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强化,“五五”普法工作不断深入,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法律服务事业有了进一步发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逐步启动,安置帮教工作措施得到落实,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强力推进“依法治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上新台阶

(一)认真制订年法制宣传工作意见。根据市局《年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年全县法制宣传工作要点》,对全年的法制宣传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工作任务。

(二)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上半年,全县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深入完小以上学校为师生上法制课37余场次,受教育师生达4800余人次。深入村组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土地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利用赶集日等不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利用播放录像、张贴宣传图画、悬挂宣传标语的形式给群众宣传一些贴近生活的法律法规。深入到学校、村组开展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森林法》、《治安处罚法》、《婚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半年来,全县共开展法制宣传77场次,受教育人数21350余人,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了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

(三)积极开展好各项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自3月1日云南省“综治宣传月”活动启动以来,认真组织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等知识的宣传。此次“综治宣传月”活动,设立永久性宣传牌3块,宣传横幅5条,共出动宣传人员129人次,宣传车32辆次,现场播放禁毒防艾宣传光碟17场次,深入农户家中宣传、座谈16户次,广播宣传45次,电视宣传45次,展示毒品原植物23件次,禁毒防艾画展200余幅,发放宣传材料21579份,解答法律咨询89条次,受教育群众25000余人,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同时积极开展好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实施二十周年及《律师法》实施一周年等专项宣传活动,全县累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出动宣传车2辆,悬挂宣传布标1条,现场解答咨询300余人次。通过各项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使辖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从而更加有效的维护了我县社会的稳定。

二、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

(一)继续抓好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工作意见》精神,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争取落实县级配套资金,落实建设用地。

(二)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一是通过优化调解队伍结构,严格规范任职条件,并对全县600多名骨干调解员和司法所长进行培训,使调解队伍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提高调解中心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三是围绕中心,搞好服务,重点围绕城乡热点、难点和群体性集访案件开展调解,有力地保障了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半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208件,调解成功200件,调解成功率为96。公民与公民之间纠纷191件,公民与法人以及社会组织之间纠纷9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45件,邻里纠纷53件,赔偿纠纷30件,劳动纠纷1件,村务管理纠纷12件,土地承包纠纷19件,征地拆迁纠纷2件,房屋宅基地纠纷2件,其它纠纷36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件54人。

(三)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司法所工作的指导。为密切与基层的联系,推动基层工作持续发展。各乡镇司法所立足本职,积极参与当地中心工作,配合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参与群体性突发矛盾纠纷和社会“热点、难点”的专项治理,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充分发挥了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半年来,共参与调解各类疑难、复杂民间纠纷14件,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21件,处理成功20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2次,排查出各类纠纷140件,已调处140件,调解成功140件。为基层人民政府提出司法建议6条,基层政府采纳6条,防止群体性上防8件,制止群体性械斗2件。

(四)做好社区矫正启动准备工作。一是成立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二是落实对象,摸清现状。通过排查摸底,我县有社区矫正对象66人。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对全县名司法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三规定、一办法”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努力锻造高效精干的社区矫正队伍。四是落实社区矫正的启动,七个乡(镇)的表格、名册等已落实到位,即将进入社区矫正对象的移交工作。

(五)落实帮教措施,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一是指定专人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强化档案管理。二是狠抓“两劳”人员的来信、来访工作,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三是在各村成立帮教小组,志愿者队伍,确保每名回归人员回村后都能得到很好地帮教。半年来,全县共有应回原籍报到的刑满释放人员为16人(无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实际报到11人,对11名“两释”人员进行了登记造册,做到底子清、情况明,配合村委会落实责任田11人.在帮教过程中,建立了“四个必访”,即:有纠纷必访、有思想波动必访、有困难必访、有反常言行必访,教他们正确看待自己的过去,鼓励他们自尊、自强,树立自信心,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帮助他们消除消极因素,防止他们重新犯罪。

(六)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半年来,基层法律服务所共代理诉讼事务4件,代理非诉讼事条15件,调解纠纷31件,解答法律咨询141人次,办理法律援助40件,参与司法行政工作6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1.32万元,业务收费0.056万元,完成了5个法律服务所和12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工作。

(七)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确保我县社会稳定、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促进边疆民族团结和社会的文明进步,根据《普洱市司法局转发云南省司法厅开展集中排查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工作文件的通知》和《中共西盟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盟县农村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办发[]15号)的通知要求,结合“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治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在全县深入开展为期三个月(4-6月)的农村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进行调处,防止矛盾纠纷的扩大和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活动期间共排查纠纷47件,办结47件。其中:土地征用4件471人,土地承包2件630人,林权争议3件43人,水土纠纷3件7人,村务管理14件28人,优抚救济2件20人,邻里纠纷1件6人,其他18件736人,使农村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大对律师、公证的管理力度,精心打造法律服务平台

(一)我县只有一名执业律师,因未年检注册,所以业务无法正常开展。但相关法律工作者能够积极开展咨询、代理等业务,努力做好法律服务工作。那一世范文网:http://nayishi.com

(二)公证处严格按照《公证法》、《公正程序规则》、《公证员职业道德纪律》的要求,认真做好《公证法》的宣传。积极拓展公证业务领域,严格把好出证质量关。半年来,接待公证来访35件,受理22件,出证22件,无假证、错证现象发生,为公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一是开展“四学”活动,即学政治理念,学业务技能,学创新意识,学道德规范,强化学习意识,打造“学习型”队伍。二是强化内部管理,重点把握受理、审查、审批、收费、出证等五个环节,实行办证与收费分离制度;同时,认真做好公证投诉查处工作。三是加强质量管理,制定并遵守“四不”、“四坚持”,打造公证“精品工程”。

四、以民为本,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使弱势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一)依法维权,确保弱势群体的利益。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44件,其中民事40件,刑事4件,通过援助案件办理,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的良好形象。

(二)强化规章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法律援助的运行机制。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建立了统一的立案审批制度、受援人意见回访制度、案卷统一归档制度,通过这一系列制度的实施,我县的法律援助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三)整合内外资源,拓展法律服务渠道。一是督促指导律师切实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二是鼓励法律工作者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三是加大法律援助中心自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力度。

五、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积极推进队伍建设,塑造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

按照县委和市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顺利完成了学习实践活动的学习调研、分析检查阶段规定的动作,目前已转入整改落实阶段。同时,认真组织学习并参加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的考试。在活动中,我们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组织,搞好思想动员。二是实事求是,做好分析评议。三是开门纳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四是在广泛征求意见、多层次反馈的基础上,做好自我分析。五是求真务实,开展民主评议。通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司法干警们的思想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工作主动性有了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党员同志能始终坚持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衡量自己,严于律己,率先垂范。

六、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

一是继续坚持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