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系统规范化建设半年总结

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8

司法行政系统规范化建设半年总结

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为宁化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现将我局半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化解各类矛盾,为我县项目工作、高速路建设、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是司法行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

(一)、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和创新。

1、继续深化巩固“666”等比数列工程活动。严格按照市局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第二批“666”等比数列工程活动工作进行了进一步安排布置,在的基础上县局要求今年创建1个人民调解示范乡镇,6个人民调解示范村居(社区)调委会,60个示范调解员,通过示范活动,典型引路,进一步推动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现我县实现“四无”的村居(社区)已达80﹪以上,规范化调解委员会已达90﹪以上。

2、健全调解机制,提高排查调处实效。为了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效,发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用,从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预警机制、运行等几方面入手,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抓网络,构建“大调解”格局。一是县局专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调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以乡镇调委会为龙头,以村、社区调委会和纠纷调解员、综治信息员、平安中心户长为基础,在每个村、社区都设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室,明确一名调解工作人员,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体系。二是强化制度,严格督办,建立了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报结、回访的调处机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保证了每起纠纷有人问、有人管、有处理、有结果。

抓预防,建立健全预警机制。一是坚持信息预防,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掌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是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县局在6月17日为庆祝《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施行二十周年,组织相关科室、翠江、城郊所等10余工作人员上街咨询、宣传《人民调解宣传资料》、《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五五普法读本》等,共咨询4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多份,各乡镇司法所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圩天上街咨询、宣传,全县共咨询5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份。三是制定应急预案,制定对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应急预案和对****稳控工作的应急预案,有效控制和化解突发事件。

3、深入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我局认真贯彻“调解优先”的原则,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三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的要求,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大调解”的协作配合,会同综治等部门抓好片会、季度汇报会等工作的落实,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矛盾纠纷增多的态势,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作用,积极主动排查、调解因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企业纠纷,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纠纷,广泛参与了医患、高速公路建设土地征迁、农村土地承包和林权改革等矛盾纠纷的调解。在“春节”、“两会”期间开展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专题下发文件进行安排布置,各乡镇、有关单位对排查出的各种矛盾纠纷问题进行分类,分轻重缓急逐一解决,做好排查记录,建立档案,按规定程序、时间报告,对排查出没有发生问题实行零报告制度。各级调解组织下村到组到户主动对医患、高速公路建设、土地征迁、农村土地承包和林权改革、婚姻家庭、房屋宅基等影响大、难度大、涉及面广、易激化和可能引发械斗、上访等重点纠纷进行排查调处,做到情况早知道、工作早介入、纠纷早调结。公安、法院、司法、林业、农业、土地、卫生、高速办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大批难点热点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重大疑难纠纷得到了化解、久拖不决的**落实了责任人并限期调处,把矛盾解决在基层,确保了“春节、两会”期间我县的社会稳定。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596件,调处成功584件,(其中人民调解525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520件,成功率99﹪,行政调解71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64件,成功率90﹪);防上民转刑事案件3件,防上非正常死亡2件,防上群体性械斗2件50人,防上群体性上访5件。没有发生民转刑案件。

(二)、完善机制,认真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我县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对今年上半年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及时登记,建立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对严重暴力犯罪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专门的排查,了解去向并落实管控;对未衔接人员认真进行查找,确保人户分离和外出务工人员安置帮教措施的落实,每月及时接收和上报有关数据,真正做到对象不失控、不漏管;今年来,全县调查排摸出刑释解教人员共40名,其中刑释人员27名。并对全县近五年来的刑释和近三年来的解教人员进行摸排,共摸排出刑释解教人员970人。在核对人员的同时,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将其基本情况录入电脑,实行微机管理,逐一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熟,确保我县安置帮教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此外我县对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签订帮教协议书,并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及时办理就业和失业登记,落实帮教措施,引导其通过各种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和创业,对符合“低保”条件有特殊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他们落实“低保”待遇,解决生活中的各种困难。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95﹪以上,帮教率达98﹪以上。

二、认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进程

1、制计划,明任务。年初,县依法治县办专门制定并下发了《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对全县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县工作做出了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各单位、各部门按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各施其责,有步骤、有计划地实施。

2、抓学法,提素质。今年以来,一是以“认真开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中心,借助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校“青干班”等平台,开展了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学法用法法律讲座,全县共举办领导干部培训班10场,参训1400人次,系统学习了《宪法》、《行政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普法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精神,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专门制定并下发了《学习意见》,利用培训班、政治学习日、党员活动等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三是认真开展“法律九进”活动,推进全社会普法工作,在认真总结去年开展“法律九进”活动情况基础上,以抓“法律进家庭”为侧重点,从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抓好“法律九进”活动,印制《农民法律知识问卷》2万册,组织“法律进家庭”宣传小分队,认真落实“五个一”活动,把“法律进家庭”活动落实到实处,目前已达到45﹪的农户。

3、围绕中心工作,抓好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今年以来,积极围绕县委、县府中心工作,利用各种有利契机,部门联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一是主动对接加强对高速路建设开工、征地、拆迁工作的宣传,组织工作组,派出宣传车上街入户进行了为期二个月的法制宣传,营造了良好环境。二是强化森林防火宣传,针对年初连续高温无雨,森林火灾险级高的现象,结合法律进农村活动,采取深入田间地头、面对面的与农户交谈、上山巡查,与农户签订“禁火令”,在林区制作固定宣传标语,全县16个乡镇开展了以《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全县以宣传车形式上街宣传22场,张贴标语口号40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5万多份,有效地预防了我县森林火灾的发生。三是于3月5日至8日开展了围绕以“提高妇女法律素质、建设和谐平安家庭”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活动,现场解答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援助,由司法干警组成女子维权小分队,进村入户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等妇女维权活动。四是3月5日司法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消委会等单位联合开展了以“消费与发展”为主题的“3.15”消费权益日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

4、以共建“平安社区”为载体,扎实开展“军警民共建平安街巷”活动。根据县委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年初我局专题召开动员会,认真贯彻县综治委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共建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参与创建责任人经常下街巷开展工作,认真详细的调查摸底,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建立基本情况台账,做到了“十个清楚”、“六个落实”、“五个减少”、“三无一满意”。在下街巷开展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送法进街巷、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及时解决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与群众开展面对面的交流,在互动中学法,在服务中宣传,在宣传中服务,有效地促进了街巷的平安和谐建设。

5、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推动依法治县工作的开展。一是按照“全面推开,逐年深化,整体推进”的要求,结合我县新农村建设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创建质量,全县民主法治村(社区)”达30﹪。二是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活动不断深入。全县30个示范单位能结合实际扎实工作,抓好典型示范,县依法治县办组织了一次督查检查,并于4月份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汇报介绍经验,不断推进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三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县政府组织交通、城管、交警等部门对城区秩序“乱”的问题,进行为期三个月的整治活动,农业、计生、工商等部门针对行业特点对假农药、假种子、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