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司法局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计划
某县司法局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计划第3页
务资源,找准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一是大力深化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员等专业服务团队,为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二是认真搞好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部门实施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为企业转型升级、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等提供法律服务;三是把服务“三农”放在突出位置,积极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落实惠农政策、深化农村改革提供法律服务;四是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向社区、乡村延伸,为群众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就业、就学、就医等提供法律服务;五是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六是要加强法律服务市场和法律从业人员的管理,维护法律尊严,防止和杜绝乱收费、重复收费现象发生。
(三)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人民调解是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一要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深入到村组(社区),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要在全县组织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集中力量,化解一批多年积累的矛盾,消除陈年积怨;三要建立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专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努力化解医疗、食品安全、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四要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质量和公信力;五要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六要充分发挥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七要切实履行好公证工作现场监督、证据保全等职责,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八要加强新颁布的《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四)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管理。
要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加强衔接管控,建立监狱、劳教所与司法所和家庭、单位、社区的衔接机制,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活等实际困难,使其尽快融入社会。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加强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提高教育矫正效果,严格执行各项管控措施,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做好帮困扶助工作,为他们早日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五)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我们要在继续抓好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的同时,以规范化建设为载体,把“软件”建设作为重点,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司法所履行职责的能力。针对司法所建设资金资金的严重缺口,我们将继续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司法所资金,解决司法所建设中的实际问题。
(六)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我们将以开展“三项制度”建设为抓手加强对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教育培训、技能练兵、作风建设,认真规范和完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的执业行为,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轮岗交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严治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学习,转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全力服务经济发展,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为奋力推进宁南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七)认真做好“人才服务年”工作
根据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开展“送智到乡、助力到村、服务到户(企业)”人才服务年活动方案》(凉委办〔〕45号)文件要求,全力抓好司法局牵头负责的各项工作。一是组织开展“结对普法”活动,深入排查农村普法工作的盲点、死角,与问题较多、矛盾突出的重点村开展“结对普法”活动,落实专人负责,实行督查考核;二是充分发挥“以案示法”的警示教育作用。选择涉农典型案件,深入乡镇、村寨,以公开庭审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为村民说法释疑,以案普法,教育群众;三是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村法制文化活动,充分利用地方特色文化资源,通过文艺演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寓教于乐;四是组织开展法制讲座和法律咨询活动、针对农村当前比较突出或带有共性的问题,深入乡镇行政村开展法制讲座,分期分批组织法律工作者、法律志愿者采取巡回的方式,到各行政村开展法律咨询;五是积极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指导完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务、财务公开等备项制度,使农村管理逐渐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六是积极疏通农村法律服务渠道,提供法律服务,协调各方采取有效措施,为农民解决实际问题,增强群众安全感,提高社会和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