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反腐倡廉工作小结及2011年工作部署
区财政局反腐倡廉工作小结及2011年工作部署
,城厢财政的反腐倡廉和纪检监察工作在区纪委、监察局的直接领导和上级财政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认真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稳步推进住房公积金、“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等牵头负责工作,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拓展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就我局反腐倡廉和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级有关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任务部署,区政府及时成立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监察局、审计局、农办、教育局、卫生局、农业局、水利局、海渔办、民政局等21个部门的分管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区财政局,成员由各部门的经办人员组成,指定专人,抓紧抓好落实,以“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的方式开展监管工作,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二)认真组织自查。根据我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要求,各镇(街)、各部门都能按要求认真做好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全面掌握-各项强农惠农资金收支状况,积极组织自查自纠。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收集汇总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材料,在自查自纠阶段,发现2个问题:一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以奖代补经费3万元尚未发放到位,系该村未及时上报项目用款计划,经督促整改已于8月25日拨付到位;二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进度较缓慢及校舍安全工程进度不理想,具体为农村寄宿制学校目前已竣工验收1个,待竣工验收1个;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8个,其中已完成竣工验收1个,待竣工验收5个,另2个项目正在施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共48个,目前开工8个项目,已完成工程招投标,正在办理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项目7个,正在进行招投标项目25个,正在工程招投标预算财政审核的项目4个,正在边图审边工程预算的项目1个,正在地质勘察和施工图纸设计项目3个。针对以上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进度较缓慢及校舍安全工程进度不理想状况,我区督查小组已责令其进行整改,督促了一些项目单位加快工程进度、改进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督促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
(三)落实纠风责任。为进一步巩固纠风工作责任制考评成果,及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深入推进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确保今年各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区制定出台《关于组织开展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回头看”的通知》(莆城纠[]2号),分四个阶段,即:查摆问题阶段(3月中旬)、整改落实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中旬)、督查回访阶段(4月下旬至5月上旬)、总结提高阶段(5月上旬至5月中旬),从3月中旬起到5月中旬结束,组织开展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回头看”活动。采取定目标、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等措施,切实把责任制落实“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到位,做到虚功实做、不走过场。我区经梳理分解,对存在的“祥冠鞋业有限公司未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入账,祥冠鞋业有限公司发放参加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员工误工补贴,常太镇常太村村干部集体违规套取、部分低保户的低保金,华亭镇、灵川镇、东海镇部分村未能及时拨付种粮农民综合直补”等6个问题进行整改,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规范行为,实现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防范不正之风的蔓延。
(四)加大宣传力度。我区充分利用新闻渠道,在城厢预防腐败网、城厢政务网、城厢区财政局事务信息站等多个平台以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的范围和内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同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城厢区建立五项制度规范支农资金管理》、《建立三大体系强化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主要做法在国务院纠风办及省纠风办作为经验推广,《城厢区“一事一议”办成惠农实事66件》刊登在11月2日福建日报第7版。
(五)完善奖惩机制。为调动各责任部门积极性,加强责任感,经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单项考评结果在系统排名第一名的单位,予以3000元奖励;低于第三名的,由财政局提出扣分建议报区纠风办,在政风行风评议、绩效管理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实绩中予以结果运用,其所在单位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年度均不得评先评优,所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主要领导予以诫免谈话,分管领导予以效能告诫,财政部门在提交年度财政预算时予以从严掌握。
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我局制定下发了《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莆城财[]195号),进一步明确本部门治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步骤、任务分工、保障措施,把各项具体任务按各职能股职责分解到人,确保治理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一)自查自纠到位。时间范围到位。对以来立项、在建、竣工的土地整理及治理项目,不管建设规模大小,全部列入这次排查范围。一是分类指导到位。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多次召集各项目分管负责人及经办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对《土地整理项目突出问题排查表》中应自查的内容进行讲解,现场对项目单位提出问题进行解释,确保自查质量。二是督促自查到位。我局治理办公室分别下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土地管理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的通知》(莆城财[]195号)、《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关于报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项目资金专项排查表〉的通知》(莆城财[]20号)、《城厢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土地整理、治理项目排查的函》(莆城财函[]14号)等相关督查文件,并派相关业务人员分赴四个乡镇进行督促自查,确保单位自查到位。全区应自查土地治理、整理项目8个,已自查8个,自查率100%,自查出问题8个,其中工程变更问题5个,涉及金额342.68万元,规避招标问题1个,涉及金额23.65万元;滞留青苗、拆迁补偿款问题2个,涉及金额24.155万元。
(二)重点抽查到位。人员配备到位。抽调区农发改、评审中心、经建股、监督股等业务骨干分为二个组,分赴灵川、东海、常太等镇对8个土地整理、治理项目进行重点抽查。一是检前准备到位。详细制订重点检查工作方案,设置《城厢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检查手册》、《城厢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抽查情况〈土地整理及治理项目〉记录表》,并对参检人员进行检前集中培训,让参检人员进一步掌握重点检查的业务技能、时间步骤、重点内容、纪律要求,确保重点抽查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二是问题查找到位。采取以实地勘察为主,材料账簿检查为辅的重点抽查方式。重点检查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的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等情况。全区共抽查8个土地整理及治理项目,抽查面达100%。查出问题5个,其中履约保证金不到位问题1个,涉及金额8.09万元,低价风险金上缴不足问题2个,涉及金额104.92万元,合同书未及时签订问题1个,涉及金额80.87万元,群众投工投劳工程量不足问题1个,涉及资金90万元。
(三)整改落实到位。落实责任到位。及时梳理汇总自查及重点检查问题,把整改责任分解到项目单位、监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并要求责任单位每周上报整改进度。一是边查边纠到位。针对自查过程中涉及工程变更5个问题,按照莆政综[]115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报省农发办和区政府办理变更批复,相关文件均已下达,对规避超标的1个问题,已重新招标。二是整改督促到位。对自查自纠及重点检查中问题整改进度较慢的,通过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要求能整改的问题必须在4月5日前整改到位,无法整改的应把原因说明清楚,截止日前,已督促自身整改到位4个,通过下达《处理决定书》责令整改问题2个,收缴滞留资金24.155万元,尚有无法整改的群众投工投劳工程量不足问题1个,将上报区治理办进行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监管职责到位。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库管理。各拆迁指挥部、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确定重点建设导向,具体上报建设项目,由区财政局审核后,报区长审批,纳入今年工程建设项目库管理,未经区长审批承建的项目,区财政局一律不予拨付资金。二是进一步加强资金拨付审核。在项目资金拨付时,区财政局做到“三审查”:即审查项目施工合同书和拨款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审查资金拨付是否有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款支付证明书,支付证明书上是否有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单位的审核意见;审查支付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规定,支付工程款的发票,是不是我区税务部门开出的“建筑安装统一发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国家税款及时入库。1-8月份,共退回不合理支出21笔,金额56.46万元。三是加强工程建设支付程序管理。自4月起,对纳入财政国库改革单位工程建设财政性资金支出(采购设备、建筑安装工程、工程监理和设计等工程支出)实行国库或财政专户统一支付(莆城财[]55号),提高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资金使用效益,杜绝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转移、挪用、截留。截止日前全区国库统一支付15笔176.55万元,专户支付20笔248万元。四是财政评审制度进一步完善。修订出台了《莆田市城厢区财政性资金投(融)资项目对外委托管理办法》(莆城政[]245号),进一步加强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决(结)算审查工作。截至九月底,我区共评审工程项目117个,送审总额达103066万元,审定额100324万元,净核减2742万元,平均核减率2.66%。其中:预算项目送审额93237万元,审定额90904万元,净核减2333万元,核减率2.5%;结算项目送审额9829万元,审定额9420万元,净核减额409万元,核减率4.16%。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一)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扩大覆盖面。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住房公积金社会影响力;要实行分类指导,运用针对性措施,积极配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引导非公单位建立住房积金制度,深化住房公积金建缴工作;要建立协同合作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合力推进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