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行财会部三季度工作总结及四季度安排

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3/4/27

支行财会部三季度工作总结及四季度安排


三季度,我财务会计部认真贯彻落实全年工作意见、三季度工作安排以及今年重点工作任务,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线,以“打基础、抓规范、提素质、促发展”为中心,以“稳中求进、进中求快”为导向,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账务组织能力,扎实做好会计基础规范工作,规范会计业务操作行为,努力提升会计核算和经营管理水平,现将今年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财务收入管理,超额完成三季度经营目标
截止三季度末,各项业务总收入24402.4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468.29万元,增幅22.42%;其中贷款利息收入20262.7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831.03万元,增幅23.31%,较三季度计划超762.75万元,完成计划的104.48%;中间业务收入142.1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8.24万元,增幅14.72%。
三季度账面利润实现5293.5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盈886.85万元。
二、加强会计业务培训,努力提升员工业务素质。
1.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组织我行员工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提升我行员工会计业务理论知识、会计业务核算水平和会计管理能力,积极保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素质,促进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规范化。
2.集中组织辖内反洗钱信息报告员、临柜人员、客户经理等相关人员,分两期共有126人参加反洗钱知识培训,并组织观看人民银行总行反洗钱培训视频,进一步提升了全员的反洗钱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规范办理银行账户、结算等各项业务,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经济和金融秩序。
3.依据省联社下发新《标准基层行社创建规范及评分细则(版)》,组织会计主管及部分新员工进行会计基础规范培训,逐条讲解,规范操作,并组织集体讨论,编发会计基础规范专刊,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业务操作,有力提升会计基础管理水平,不断推动我行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开展会计业务检查,规范业务操作,防控操作风险
三季度依据银监部门、省联社、省物价部门及人民银行的有关文件精神,会同稽核部、合规与风险管理等部门组织开展存款业务专项检查、反洗钱工作检查、金融服务收费业务自查、人民币收付业务及反假货币等会计业务检查,通过检查,及时纠正了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格处罚,共处罚1.25万元,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广大员工,增强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杜绝违规操作行为,确保检查工作成效,有力防范各项业务操作风险,坚持合规经营,促进我行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
四、加强人民币收付业务工作,规范人民币收付行为,确保人民币收付业务合规有序。
1.根据人民银行市支行《关于继续开展“加大钱币回笼优化流通环境”专项活动》的通知,制定“加大残币回笼优化流通环境”专项活动考核方案,切实加强残损人民币兑换的社会宣传,加快残损人民币回笼速度,确保全面完成人民银行下达的年度回笼任务。
2.根据市反假货币联席会议《关于开展反假货币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明反假办〔〕3号)文件通知,持续深入开展反假货币宣传活动,城区网点于9月18日组织集中宣传,农村网点选择集市日开展宣传,宣传方式以led电子屏滚动宣传,并在营业厅外摆设宣传台,宣传展板,向过往群众发放反假货币宣传折页,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切实帮助广大群众了解反假货币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公众树立法制意识,有力打击假币违法犯罪行为。
五、做好机构信用代码推广应用工作,全面完成存量机构客户代码证的发放。
六、积极拓展代理保险业务工作,规范代理保险业务行为。三季度组织新员工参加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共有45人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截止目前,已有167人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占在岗职工人数的46%。提高了员工代理保险业务素质和法规意识。
七、四季度工作安排
(一)继续加强财务管理,努力增收节支
一是继续抓好收息管理,对个人贷款三万元以上做到按季结息,一百万元(含)以上必须实现按月结息,企业贷款一律按月结息,做到应收尽收,大力清收应收利息,严格执行加罚息制度,严禁擅自降低利率、缓收利息,对以后的贷款不得缓收利息,各支行要收息任务要按月分解落实到人,财务部门要加强收息工作的督促,保证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二是加强费用管理,保障经营必需的支出,严格控制不合理开支,不断增强核算意识,防微杜渐谨慎经营。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办法,做到科学核算,从严管理、从严把关,做到计算准确,应收尽收,不放过一分钱的收入,不浪费一分钱的支出。
(二)加强资金营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推动和做好全国银行间市场业务,以促进我行尽快掌握银行间拆借和债券市场业务,拟于四季度组织账务部、电子银行部、营业部相关人员赴马鞍山农商行考察学习,主要学习岗位设置、具体操作、风险防控及当前业务重点,通过学习将积极开展全国银行间市场业务,在满足信贷资金支持“三农”、“中小企业”、“县域经济”服务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展富余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做好年终决算工作及决算前准备工作,核实损益,清查财产。四季度将清理核对过渡性资金账户,清点盘查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并对其进行编号。全面核对往来账户,特别是对公账户,必须认真核对,必须时上门面对面逐笔勾对,确保内外账相符。
(四)强抓会计基础规范,提高会计基础工作管理水平
努力提升全行会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增强会计人员工作责任意识、创建意识、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会计基础,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1.做好反洗钱工作,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
(1)根据人民银行支行10月份组织反洗钱知识竞赛的通知,我行将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加强反洗钱“一法四规”即《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和反洗钱业务知识的学习。竞赛前将组织员工进行测试,挑选优秀员工代表我行参加竞赛,争取取得优异成绩,展示合行形象。
(2)组织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普及反洗钱知识,提高我行反洗钱工作水平,强化反洗钱意识,增强公众参与、遏制反洗钱的能力和积极性,有效打击反洗钱犯罪,切实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2.举办会计业务基础知识及综合业务系统操作业务培训班。为了提高新员工会计业务基础理论和综合业务操作能力,将于四季度组织新员工培训,主要培训会计业务基础知识、综合业务系统操作、反洗钱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等,增强新员工对银行会计业务基础知识的了解,尽快掌握银行柜面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基本技能,转变角色,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3.加强内控管理,严防业务操作风险,贯彻执行防范操作风险的“六个重点环节”:即授权卡(柜员卡)、印章、重要空白凭证、金库尾箱、查询对账、轮岗休假六个重点环节。
(1)加强柜员卡管理。严格执行《安徽农村合作银行综合业务柜员制实施细则》、《安徽农村合作银行综合业务系统综合柜员授权管理办法》,临柜柜员实行一人一卡,做到人走卡收,严禁由他人代保管和一人多卡、一卡多人操作业务,柜员卡的领用、保管、销毁应视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营业终了,柜员卡一律入库保管;柜员短期离岗时,柜员卡应封存、入库保管,在综合业务系统上作离岗状态处理;柜员卡密码设置要坚持按月不定期更换,柜员在办理业务输入密码时应实行回避制度输入密码时,授权人员必须用手或纸张对小键盘进行遮档,以防密码泄露;授权业务必须由各级授权人亲自操作,不得擅自将授权柜员卡和密码授予他人代为操作。严禁授权人随意授权,授权人必须认真负责,查验原始业务凭证和交易画面内容,确认授权内容真实合规无误后方可处理;严格柜员交接手续,柜员交接班、轮休、请假离岗或调离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交接的内容包括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业务印章、联行机具、印鉴卡、金库钥匙以及待办事项等,交接时必须经有权人进行监交,所有交接的内容必须在交接登记簿上记录清楚。
(2)加强印章(押)管理。严格执行《安徽农村合作银行印章管理办法》、《安徽农村合作银行开户单位预留印鉴管理办法(暂行)》以及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个人业务印章管理的通知,规范各类印章使用,各种会计专用印章坚持“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专人负责”的原则。印章启用前领用人员必须在会计专用印章使用保管登记簿上记载启用日期并签章,人员调换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做到章证分管,相互制约,明确专人入库保管,除办理正常业务以外,严格按照印章使用的授权范围使用,履行登记手续,柜面人员离开时必须做到“人离章收、入抽上锁”,业务公章(含个人名章)损坏、丢失必须及时上报,由财务会计部统一刻制。
(3)加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重要空白凭证领用严格执行双人领取(包括网点到本支行领取),当日领取,当日登记入库,中途不得办理其它任何事务,领取后必须保证重要空白凭证、印章等安全及时入库。严禁重要空白凭证出入库登记不及时,必须做到账簿、账表、账实相符;严禁重要空白凭证保管、使用不规范。各营业网点必须对重要空白凭证的领用、使用、结存、作废情况进行认真登记,要将作废的重要空白凭证加盖“作废”印章,进行剪角处理后附在当日传票后面;严禁不按规定收回已销户客户的重要空白凭证。对客户销户交回的重要空白凭证必须逐份核对、登记,进行剪角处理,并在重要空白凭证上加盖“作废”章;严禁将缺少联数的重要空白凭证在未查明原因前进行“作废”处理;严禁不按规定上交销毁重要空白凭证。各营业网点对停用、换版不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必须及时上交总行财务会计部,由总行财务会计部门、稽核部门、监察保卫部门共同进行逐份的检查、登记后集中销毁。总行要对重要空白凭证销毁的每个环节严密监控,如销毁的重要空白凭证出现流失,必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严禁支行长、会计主管不按规定对重要空白凭证进行检查。支行长每月不少于一次、会计主管每月不少于三次必须对重要空白凭证使用、保管、库存情况进行检查,并在查库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