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关爱女孩行动”活动总结

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12

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关爱女孩行动”活动总结

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关爱女孩行动”活动总结
根据区计生局《关于开展控制出生婴儿性别比及“关爱女孩行动”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振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抢抓先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开展的轰轰烈烈,扎扎实实,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宣传环境。

一、强化责任精心组织突出重点

4月及时召开了各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会议,对宣传月活动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按照区计生局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早做安排,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要采取有力的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切实抓好宣传月活动,实现计划生育工作“开门红”。办事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从领导、资金、措施、责任等方面对“宣传月”活动作了严密、细致的安排部署。专门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进行深入动员,将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的各项要求,直接传达到组。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以人为本注重服务突出创新

在宣传月活动中,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开展服务活动。一是加大宣传,宣传期间,发放宣传单3000佘份,让他们从思想上认识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思想观念。

1、人们对男孩的偏好,提高对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擅自终止妊娠带来的严重社会问题的认识,宣传晚婚晚育,男女平等,帮助广大群众树立尊重妇女的良好社会风尚。二是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进千家”活动。法与符合生育政策的已婚育龄妇女签订合同,在申报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时计生办与她签订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合同,对领取了《计划生育服务证》,但未经计生部门批准而施行非医学需要人工流引产的,在查明情况前收回服务证,凡被确认施行了选择性别人工流引产及溺弃女婴的要依法查处。

2、严格检查,认真做好《计划生育服务证》审验工作。

一是对符合政策要求生育的,由本人申请,居委会先审核,再到办事处孕前检查,经办事处立会审核同意后,报区计生局审批。

3、盯住人头,跟踪服务,实行包干制度。

对每个持证生育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有一名居委会工作人员或计生协管员来包,责任人必须了解所包对象持证时间,掌握持证对象的孕情,盯住持证对象的去向,实行跟踪管理。

4、堵好源头,切实加强对b超的管理。

一是加强对b超等现代医疗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任何医疗卫生(包括个体行医者)、防保、计生服务机构严禁采用医疗技术和设备作胎儿性别鉴定。

二是凡是上级指定开展人工流引产手术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在为怀孕妇女施行人工流引产时,必须核对受术者是否有本部门计生办出具的允许流引产的证明,否则不得施行手术。

三是未经计生办批准而施行人工流引产的,对擅自鉴定胎儿性别或施行人工流引产的医疗人员,根据《服务条例》及《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进行处理。

此次活动开展到居委会81次,设立咨询台10个,咨询服务1万人次,受教育1万人次,发放避孕药具5箱多,计划生育宣传单3000余份,慰问计生困难户100多户;召开座谈会5次,参加多人次;通过广泛的宣传,扩大了辐射面,确保了活动效果。

振兴街道办事处计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