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2010年就业服务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安排

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0/12/17

某市2010年就业服务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安排

市2010年就业服务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安排
2010年,在省厅和省就业服务局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我市始终坚持“就业服务,服务就业”的理念,以返乡农民工、困难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为重点,全力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和扩大就业,进一步加快城乡就业一体化进程,加大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力度,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2010年就业工作情况

(一)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止11底,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2733人,自然减员5017人,净新增城镇就业37716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447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545人,分别完成市目标任务的123%、119%和127%,均高于去年同期;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开展创业培训3000人,现已实现成功创业1261人,直接带动就业5675人;农村转移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农村新增转移就业13551人,转移就业规模达到41.27万人,其中就近就地15.15万人。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1、全面强化基层就业服务,推进就业政策落实。一是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创建信用社区、创业型社区和创业型乡镇以及加强农民工创业园管理等多个文件措施,促进就业政策落实。全市共建立信用社区4个、创业型社区30个、创业型乡镇9个。二是加大《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宣传和发放力度,劳动者凭证在所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享受同样的公益性服务。截至11月底,已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21678本。三是加快市级创业基地建设步伐,发挥基地孵化创业带动就业作用。目前,市级创业基地入住经济实体10家,安置就业642人;全市9个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已全部建成,现已入住经济实体10家,带动就业2788人。四是将就业工作重心下移,把困难就业人员认定、小额担保贷款初审、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重点工作下移社区,发挥了小平台、“大窗口”作用。截止11月底,全市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46笔2556万元,使356名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到政策扶持,带动就业1528人;发放补贴资金910多万元,9549名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认定困难就业人员1081人,其中571人已通过帮扶实施就业。

2、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抓好重点人群就业援助工作。就业援助月活动:举办专场招聘会19场次,提供就业岗位32296个,帮助112名困难就业人实现就业,其中残疾困难就业人员10人。“2010春风行动”:免费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5万多份,举办14场次专场招聘会, 5556名农民工现场达成就业意向。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活动:建立了返乡农民工周报制度,举办专场招聘会21场次,提供就业岗位12.2万个次,帮助4676名返乡农民工实现就近就地就业。2010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提供就业岗位4350个,签订就业意向1182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进校园和秋季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帮助1492名高校毕业生实现了就业。为进一步做好就业服务工作,我市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创新开展了“强化基层就业百日攻坚”和“帮助重点企业招聘服务月”活动,使全市基层就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得到全面提升。同时,集全系统之力,先后为南京顾威服饰、今一服装等招商引资企业以及市多个重大项目及时解决了用工难题。

3、完善就业服务工作制度,打造公共就业服务品牌。为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对促进就业的重大作用,我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紧紧围绕促进就业稳定和服务企业和谐发展这一中心,建立完善了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季报制度,面向各类求职人员和用工单位全面开展“一站式”、“一对一”的“人本化”就业服务。市人力资源市场面向为社会公开承诺“不挑不拣5个工作日推荐就业岗位”,并依托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与全市各县区、街道(乡镇)、社区联网,实现了全市就业信息“一点登录、多点查询、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年初我市组织3个劳务信息对接考察组,到长三角、京津唐、环渤海等经济发达省市收集就业岗位43608个。同时,组织专人采取了分片包干制,深入全市各类用工单位广泛收集就业信息,重点加强对工业园区新建项目跟踪服务,摸清了全市用工需求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台账。2月下旬,经我市职业介绍中心牵线搭桥,烟台、南通两市就业服务部门带领多家企业与煤电技师学院等个培训机构签订劳务协议20多项,订单式培训12项。

4、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扶持工程,充分发挥创业的倍增效应。以建设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为主线,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体系,强化服务保障。一是加强创业培训。每期创业培训班均设立班主任跟班制度,将集中授课与互动教学、创业见习有机结合,邀请成功创业者以现身说法激发学员创业激情。截止11月底,共举办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特色创业培训班88个,其中农民工创业培训1976人。二是加强创业后续服务。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均建立了创业服务中心,专家志愿团每月两次在就业服务大厅集中开展“会诊式”创业服务,免费为学员创业提供帮助和指导。三是鼓励返乡创业。利用两节期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召开返乡创业座谈会,通过宣传政策、亲情拉动,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四是建立了创业项目库网络系统,拥有分类检索查询创业项目、在线创业服务指导等多项功能,城乡劳动力可“足不出门”查询创业信息。

5、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城乡统筹就业。为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我市不断加大对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财力、人力多方面投入,切实推进加强基层平台建设步伐。目前,全市16个街道、18个乡镇都建立劳动保障事务所、166个社区都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建“立充分就业社区”60个、“充分转移村乡村”132个,全市(含濉溪县)306个行政村全部配备了就业和社会保障专(兼)职信息员,采取实名制管理,形成了市、区县、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四级就业服务体系,从而实现城市公共就业及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向农村覆盖,全面推进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

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就业压力依然存在。大学生、农民工和困难群体就业矛盾突出,“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等群体实现就业难度更大。全市仍有一批企业经营困难,就业岗位不稳定。与此同时,由于城镇化加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也带来一定压力。

(二)就业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劳动者素质与就业岗位不适应,企业“招工难”与求职者“就业难” 状况并存,结构性矛盾成为影响就业形势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农村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三、2011年就业服务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面对就业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我市的工作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就业目标任务,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服务制度建设。继续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形成促进就业综合政策体系。紧密结合经济发展,多渠道多形式地创造更多就业机会,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促进充分就业。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加强创业培训和择业观念教育,提高劳动者就业及创业能力,把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努力做好困难就业群体的就业服务工作。

(二)主要目标

重点在措施上更扎实、工作更细致、制度更完善、督导更到位、成效更突出上下功夫。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5000人,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100人,其中困难就业人员再就业人;新增小额担保贷款1800万元;新增创业培训3000人,开发创业项目200个;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000人,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达41.5万人以上。

(三)保障措施

1、实施就业岗位开发计划。坚持在促进发展中扩大就业,增加更多的就业岗位。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通过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引导和促进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最大限度地吸纳就业。

2、深入开展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将促进创业工作作为应对危机发展经济和扩大就业新的增长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健全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工作考核“五大体系”。

3、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加强对全市就业工作的分析研究和指导,准确了解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就业情况。将人力资源信息向街道(乡镇)、社区(村)延伸,解决就业信息供求不对称矛盾,实现供求双方有效对接,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就业供求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4、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加快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机制。引导大学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增强自谋职业、自强自立的意识;开展政策落实和就业服务工作,做好跟踪服务,保证底数清楚,帮扶到人;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

5、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抓好重点人群就业援助工作。2011年要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并依托基层就业平台,全力实施三项工作计划。一是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计划。对回到原籍已登记未就业的,做好跟踪服务,保证底数清,有针对性的开展就业援助,确保帮扶到人。二是实施农民工就业服务计划。坚持向城镇转移就业、扶持就近就地就业和返乡创业三结合,多渠道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三是实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计划。加强对“双零”家庭和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形成动态长效帮扶机制,确保城市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农户至少有一人就业或转移就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